410章 烈火焚城

“着火了”

“是异族人”

一点红色的火光,点燃了夜的宁静,刚刚经过了一场战争的太安城百姓,本就不太敢入睡,随着一声声火警的响起,整个太安城都乱了起了。

人们冲出房屋,看到的是半烈火燃红了的半边天,和那离得自己并不遥远,却已经在大火之中倒塌的房屋,以及那满身火焰,痛苦得在地上打滚的邻居。

眼看着大火把自己吞噬的恐惧,比刀架脖子还要更可怕。刀架脖子,死的不过是自己一个。大火来袭,死的是一家人,甚至一族的人。

“发生了什么事?”刚刚开完庆功会,喝了不少酒的候三,被外面异常的哭叫声惊醒,一下从床上爬了起来,抱着战甲就跑出了房间,抓过一个士兵,厉声的问道。

一个匆匆从外面跑回来的士兵报告道:“报候三少将,城中在奸细放火,还有人趁乱打劫”

里克尔梅这时候也一脸黑灰的冲了进来,报道:“城中发现大量的异族部队,东城门已经被异族人攻破”

候三气急败坏的扯着头皮骂道:“马拉戈壁的,那些傻蛋在干什么居然这么轻易的被人攻占城门,他们都应该上军事法庭警卫队集合,跟我来”

候三红着眼睛冲出城主府,此时他的酒早被吓醒了,但是这突然其来的敌袭,冲他的脑袋比醒酒还昏。从入伍到现在,只有他偷袭别人,什么时候让人家偷袭过

来到街上,候三才知道,情况比他相像中的还要遭。火势越来越大,房屋在燃烧,小孩在哭泣。有些在救火,有些人干脆在一边看。救与不救,跟本就是一个结果,什么都无法改变。

候三的一颗心,已经跌落到了谷底,几个小时前那股胜利的喜悦,一点都没有剩下。这还不是最遭的,糟糕的是候三跟本不敢派人救火,因为跟本没有人能分辨出,谁是敌人,谁是百姓。士兵很可能在救火的时候,被边上看似屋住的百姓,来上一刀。

不是很可能,这样的事,已经发生了。在候三转过这个念头的时候,就在他的眼前,一个特种团的士兵,把人从后面捅死。

城内火势已经失去了控制,城外更是响起了可怕的号角声。那是异族人进攻的信号,已经拿下东门的异族部队,正在杀入城中。

“师团长,我们应该干些什么”一个警卫兵泪流满面的叫道

候三猛的一巴掌煽在自己的脸上,把自己从迷蒙的状态下煽醒过来。是的,应该干些什么,不能在这里看着。

钢牙嘴碎,候三抢过一把大刀,命令道:“特种团的弟兄们,跟我候三上阵杀敌”

一刀刺在马屁股上,候三策马就往东门冲,警卫后忙跟在候三的身后。沿路之上,候三不断地命令士兵跟上队伍,一时之间,倒也有了点样子。

“五营的弟兄们,跟我杀呀。东门不能在我们的手里丢了,我们要夺回来”

东门,五营营长鲁梅尼狂吼着。这个小个子却天生一副大嗓门的家伙,是原不死鸟特战队第五战队队长,因为他有一手挖地洞的绝活,被候三看中,一路升到中校领偏将衔。

东门正是从鲁梅尼的手里丢的。严格说起来,这并不能怪他。在上岗之前,鲁梅尼已经仔细的看过东门的防卫点,并安排了各个点的守卫。可是士兵实在是太累了,赶了一百多里的路,又打了半天的仗,岗哨上的士兵,很多累得眼睛都睁不开,再加上这次的偷袭是里应外合,防不胜防啊

五营的官兵,都是好样的。面对无论是战力还是人数,都比他们强大得多的异族军队,他们是死战不退。三百多在一线的士兵,集体战死,无一生还。这样丢的城门,他们有错吗?

鲁梅尼左弩右刀,带着五营剩下的七百人,死顶城头。他们不但要顶住异族部队的进攻,他们还要把东门给抢回来

“杀”

五营的士兵,在鲁梅尼的带领之下,一个个争先恐后,不要命的往前冲。不死鸟军团从来没有怕死的兵,特种团第五营,更不能活着看见异族的军队,从自己的眼前开过。哪怕是死,也要抱住敌人的一条腿,为后面的兄弟部队,争取到结集的时间。

血火纷飞,五营士兵书写的是对军团的忠诚,对战友的热爱。别说是五营的战士,就是五营的战马,也没有往后退过一步。它们驼着主人冲入敌阵,主人战死,它们也不独活,人立而起,用一双铁蹄踏碎敌人的胸膛

鲁梅尼很清楚,现在是特种团最危险的时候。连日的赶路和白天的攻城战,已经消耗了士兵太多的体力,很多士兵,都是刚刚睡下,他们必须要比平时更多的时间,才能完成集结,形成战力。

不要让战友在梦中死去这是鲁梅尼不断在心里告诉自己的话。东门是在他的手上丢的,无论有任何的理由,他都罪不容恕。他要用自己的血和生命,为战友们争取更多的时间,哪怕只一分钟。

“鲁梅尼偏将,其他的城门也失守了。”一个前来支援的士兵,把所知道的消息告诉鲁梅尼。他虽然不是鲁梅尼的部下,但是同为特种团的人,他认识并佩服鲁梅尼。鲁梅尼眼中的死意,他看得很清楚,不忍看到鲁梅尼战死

虽然陆续有其他兄弟部队赶来帮忙,但是五营依旧是顶在最前面,没有后退一步。鲁梅尼此时已经杀红了眼,第五营一千于人,现在剩下的,不过一百人。眼看着往日的兄弟,一个个的倒下,难道要他独活不成?

“其他城门怎么样,我不管。候三大人既然把东门交给我,我就不能放一个敌人入城”

用最后一丝力气,砍下一虎头人的脑袋。鲁梅尼感觉自己的身体,变得很轻很轻。一个模糊的倩影,浮现他的眼前。那是一个美丽的姑娘,他们曾经相约,要请胡忧大人给他们证婚。他们要成为夫妻团的第一批成员

婚期已近,夫妻团那特殊的紫色军服,已经做好了。他偷偷的试过,很合体,很帅气,女孩穿上,应该也很好看吧

空气的温度越来越高,大街之上,已经塞满了人。城民在街上狂乱的跑着,却跟找不到哪里是生路,那里是死门。

这里已经不是他们熟悉的城市,这里此时不应该叫太安城,它应该改名为地狱。每一分钟,每一秒钟,都有人死去。母亲抱着哇哇大哭的孩子,被挤进了人群之中。孩子的哭声越来越小,母亲的心里是越来越怕。等她终于挤出人群之时。孩子已经不哭了,发出凄惨哭声的,是抱着孩子尸体的母亲……

死亡的气息,已经传遍了整个城市,每一个都能清楚的感觉到,它那可怕的存在。谁也说不准,这一刻,自己还活着,下一刻,自己是死是活,还是半死不活。

候三正在努力的集结着部队反击。在前进的过程之中,他已经遭遇到三波孙天放所部的袭击,此时他的身上,已经被血给湿透了。他自己都不知道,这是敌人的血,还是自己的血。

是谁的血,现在已经不重要了。如果可以选,他宁愿所有的血,都是他一个人流的。此时,他已经收到的确切的消息,东西,南门,西门,北门已经全部失守,其中又以东门最为惨烈。防守东门的第五营,包括营长中校偏将鲁梅尼在外,全营一千一百零八人,全员战死,无一生还。

士兵没有错,鲁梅尼也没有错,错在他候三。是他的自大,造成了今天的惨剧。他早就应该看出,这是孙天放和异族人给他设下的陷井

从入伍到现在,四年多来,跟在胡忧的身边,几乎是一路顺风顺水。候三曾经一度错觉,打仗其实并不难。只要像胡忧那样,看看情报,看看地图,再发布一些命令就可以了。然后到手的,就是一场又一场的胜利如果有机会,自己能独立指挥部队,也肯定能像胡忧那样,做得一样好。

可是现在呢?

候三现在恨不得一刀活劈了自己。但是他不能够,他得把部队带出去。就算是要死,也得过了今天才能死

候三尽可能让自己看上去比较冷静:“撤,撤退命第一,二,三营为后队,阻挡敌人的追兵。其他部队,以营级为单位,不惜一切代价突围,到第一集合点集合,时间为五个小时。逾不到者,直接到第三集合点”

集合点是胡忧设定的一个撤退路线图,主要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这种混乱情况出现时,命令不能传达的混乱场面。

每一次行军,主帅都会在方圆百里之内,设制至少三个以上的不同集合点。集合点的位子,普通士兵并不知道,属于高度机密,只有真正用到的时候,才会通过特殊的鼓点旗语打出。

胡忧弄出这个集合点之后,不死鸟军团还从来没有用过,没想到,候三成为了吃‘螃蟹’的第一人。

“是”传令兵的嘴巴有些发苦,这是他一生最不愿意传达的命令之一了。

候三看大家的士气都不高,为提士气,他一马当先的冲出,右手高举钢刀大喝道:“不死鸟不死,不死鸟必胜”

不死鸟,那是不死鸟军团的标志。候三感出这话,让众人的心顿时提了起来。是呀,不过是一次场失败而已。只要少帅还在,只要不死鸟军团还在,这场子迟早会找回来的

突围的过程,不必细说。从候三说出不惜一切代价开始,就注定了这是一场杀戮。凡一切阻挡部队撤退的,都得死,那怕是手无寸铁的平民,甚至是孩童……

这,就是战争

另一边的异族人,也同样下达了格杀令。特种团的士兵,毕竟也是人族,只有百姓自觉把路让出来,让他们过去,也就罢了。他们杀的都是那些傻愣愣挤在路中间的人。

异族人就不同了,他们才不管你是谁,得到命令之后,跟本没有任何的犹豫,也不管他是不是阻路,总是那是白刀子进,红刀子出。见一个杀一个,见两个杀一双。

太安城的老百姓,算是倒了血霉了,大火,战争,交战双方的刀和箭,他都加在他们的身上。大路上,小道边,堆满了小孩、女人、男人、老人的尸体。有些还能看得出原来的样子,有些已经成为了肉泥。什么叫尸山血海,眼前这一幕就是了。

候三兵败太安城的消息,传到浪天的时候,胡忧正在吃饭。当风吟把消息念出来的时候,胡忧的手猛人震了一下,抓碎了手中的酒杯。

特种团五万大军,只余一万余人。不死鸟军团从成立到现在,从来没有一仗,打得如此的窝囊。

这可是主战师团呀,胡忧起家的三大师团之一,不死鸟军团最有战力,最忠诚的部队。居然被人打得编制都快没有了。

红叶,黄金凤,甚至欧阳水仙都小心的看着胡忧的反应。欧阳水仙甚至微微的离开了桌子,以便胡忧掀桌子的时候,能跑得快一些。

不过胡忧的反应,并不像她们想像的那样。除了手中那粉碎的酒杯,证明胡忧确实听到了风吟刚才说出的消息之外,几乎看不到胡忧有任何的不同。

“都看着我干什么,吃饭,吃饭。柔儿,坐那么远干什么,坐近一些,来,哥哥给你个鸡脚”胡忧说这些话的时候,居然还在笑,而且笑得很开心的样子。

弄不清楚胡忧为什么会这样的反应,红叶只能顺着胡忧的话,说道:“哦,大家吃饭。风吟,你也坐下吃饭吧。”

同样是吃饭,不过是前后几分钟的差别,简直就是天上人间。刚才大家还在谈笑风生,而现在,除了碗筷碰撞之声外,没有任何其他的声音。

吴学问是第一个赶来的人,他以为胡忧马上就要招开紧急军事会议,哪想到,胡忧居然像是什么事也没有发生一样,继续吃饭。

“老同学来了,来得正好,今天可是红叶亲自下厨,机会难得,快来试试,合不合口味。”

吴学问听到胡忧的话,整个人都傻了。军团出了那么大的事,他居然还能坐在这里,招呼别人吃饭?这时候,恐怕吃龙肉,都没有味道了吧。

特种团的前身是不死鸟特战队,这是胡忧在令归城的时候,亲自组建的部队,也是胡忧第一次在真正意义上,拥有的第一支部队。

不需要太多的描述,任何一个只要还长着脑子脑子的人,都知道,胡忧对这支部队,有着怎么样的感情。

现在这支部队,在太安城战损达八成,而已还随时对有被完全灭掉的可能。胡忧不发疯,已经是他的心里承受能力强了,他居然还能如此平静的吃饭,真是不可想像。

吴学问带着一脸的迷茫,坐进了餐桌里。他不是第一次在这里吃饭,但是这绝对是他毕生最难以下咽的饭之一。

吴学问坐下之后,陆续又有人来到。哈里森,哲别,林克……不死鸟军团的一众高级官员,一个接一个的到来,又一个接一个的吃惊。

所有的人,无一例外的,都被胡忧请入了席。原本挺宽大的餐桌,此时是满满当当,坐了一大桌的人。

“来,我们喝一杯吧。”胡忧兴起了酒杯,环视众人。

不伤心,怎么可能不伤心。这可是他的部队,是军团之中,唯一冠用过不死鸟这个名号的部队。部队里的很多人,他都能一口叫出名字。他们曾经一起吹牛打屁,一起憧憬过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现在突然告诉他,那么曾经在他的面前,充满朝气的士兵,已经变成了一堆堆的碎肉,他会不伤心?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啊

如果可以,他真的很想大哭一场。但是他知道,现在不能够。哭,任何时候都可以。但是现在不行。

此时,多少人的目光,在看着他,等着他出错,等着看他的笑话。你可以不玩政治,但是你不能对政治一无所知。你不玩它,它就玩你,人世间的事,往往就是这样。做为一个军团长,曼陀罗帝国的元帅,他必须做到,喜怒不形于色。

不单单是其他的官员有什么样的反应,就军团本身,胡忧就得做给很多人看,而其中最大的一群,当然是军团里的士兵了。

部队,特别是一支年轻的部队,必需得过历很多考验,才能成为一支成熟的部队。对一支还不足够成熟的部队来说,总是胜利并不会有问。一个小小的失败,就可能让整个部队崩塌。这是不死鸟军团成立以来,最大的一次动荡。一个满编的主战师团,差点被除名。如果胡忧表现出慌乱,不知所措,那么整个军团,都可能完蛋。

如果可以,胡忧此时真的很想把桌子给掀了,但是他必须坚强,笑对这一切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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