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汉唐王朝 1527章 遍地烽火

空静的大殿一片安静,胡忧的脸在抽搐,所有人的脸色都很不好看。派去五马城交涉的人已经回来了,只不过他并不是完整的回来,只有脑袋回到了龙城,身子没有。五马城的那些土人砍下他的脑袋送回来,当做是对胡忧的答复。

“太过份了!”连一向比较和气的陈大力也受不了这样的侮辱。派去的人只不过是沟通而已,两国交战还不杀来使呢,这算是什么事。

这等于是一记重重的耳光抽在胡忧的脸上,也抽在所有汉唐人的脸上。

胡忧沉声道:“这是宣战!”

“陛下。”红叶惊呼了一声,五马城的过去她也有一定的了解。那里山高路难行,当年的里杰卡尔德五万大军都没有能把他们怎么样。现在汉唐的手里虽然有七万大军,但是石穿水那边随时都有可能兵向龙城,实在是不宜在这个时候另起争端。

胡忧看了红叶一眼,道:“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但是这个事,我们不能不管!”

确实不能不管,先不说没有铁匠,兵工厂就无法为军队生产武器。单单是派到五马城的人被砍头的事,胡忧就不能不管。使者不论是什么出身什么身份,他是以胡忧的名义去的,胡忧要是不理他的死活,也就寒了军队的心。到时候都不用石穿水的部队来攻,汉唐军就会再一次的发生瓦解。

“陛下。让我去!”哈里森的脾气最火。他看不得这样的事。不论别人是怎么看汉唐的,对他来说,汉唐就是不死鸟军团,不死鸟军团就是胡忧,是胡忧给了他新生,给了他正常人的生活和美满的家庭,做人是懂得回报,要知道感恩。

“你去?”胡忧的目光看向哈里森。哈里森的战力他从来都不怀疑,但是要打五马城,哈里森并不适合。

五马城的土人论战力并不强大。他们当年能顶住里杰卡尔德的进攻,完全是利用了地形的优势。哈里森是那种主攻型的人,而打五马城绝对不是猛冲就可以拿下的。

哈里森道:“陛下,你给我五千人。我一定拿下五马城,把那些土人一个个抓来捏死!”

胡忧同意道:“我相信你有那个能力,只是我对你另有安排,这一次五马城的事,你就不需要操心了。”

“这……”哈里森不解的看着胡忧,他不知道胡忧为什么不让他去。在不死鸟军团,他一向都是先锋将,一定是有战事,他和他的部队都毕定冲在最前线的。

陈大力拉了哈里森一把,不让他再开口。论心思。陈大力比哈里森稍多一些,他也觉得哈里森并不适合领兵五马城。胡忧说对哈里森另有任务,那是顾及哈里森的面子,没有把话说得那么明白。

这里陈大力心里也挺好奇,哈里森会派谁领兵五马城。

胡忧的目光一一掠过手下众将,现在他手头上能用的人并不多,而五马城需要一个智将,他的目光落在了一个人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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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明,你有什么适合的人选吗?”胡忧问秦明。石穿水的部队随时都会来,胡忧不会让秦明去五马城。他必须留在龙城,以对抗石穿水。胡忧自己也不可能去五马城,在他的心里有一个人应该可以试试,他希望秦明帮他说出来。

秦明似乎从进到大殿开始就不是那么专心,一句话都没有说过。但是这会最了解胡忧的人怕是除了他之外就没有第二个。哈里森自荐的时候。秦明就知道他不是一个很好的人选,胡忧不会同意让他领兵五马城。胡忧真正希望由谁去,秦明心里和明镜一样。

秦明道:“五马城的战力并不强,只要是指挥得当,拿下不是问题。如果问我,我觉得让六王子去,可行。”

六王子?

秦明的话让在场的人都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齐齐。齐齐自己都没有想到,秦明居然会向胡忧说他。

胡忧在心里点点头,他想要派的人确实就是齐齐。虽然多年以来,齐齐在战场上从来没有任何的功绩,甚至没有真正上过战场,但是在胡忧看来,打五马城齐齐很适合。

五马城除了山高路难走之外,基本都没有任何的战力,只要破了他们对地形的利用,要拿下五马城并不是难事,这对齐齐来说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机会。

胡忧的目光转到了齐齐的身上,问道:“齐齐,你怎么看?”

齐齐这会真是说不出的紧张。怎么看?他一点看法都没有,他都没有想过这事会落到他的头上,他能有什么看法。

“我……我一定会尽力的。”齐齐咬牙道。他知道胡忧的决定一定是有用意的。既然胡忧让他去,他不会有任何的意见。

胡忧满意的点点头,道:“很好,那么这一次五马城的任务就交给你。我给你三千士兵,你给我把铁匠都带回来!”

陈大力道:“陛下,三千士兵似乎太少了一些,五马城有人一万,怎么着也得派一万士兵吧。”

胡忧摇头道:“五马城有多少我不管,现在我能拿出的就只有三千人。而且,我要赢,不接受输的结果!”

里杰卡尔德当年派五万人去打五马城都没有成功,胡忧却只派三千人和自己的小儿子去,这样的决定真是让很多人都想不明白。

论能力,齐齐从来没有表现过,但是他怎么着也不会强过当年里杰卡尔德的手下第一大将。论士兵。就算是派亲卫营,三千人也顶不过五万人呀。

所有人都在猜着胡忧真正的用意,甚至有人猜胡忧跟本就没想真打五马城。更有人觉得胡忧是对龙城的防御没有信心,找了这么一个借口让齐齐带人离开这个是非之地。

无论众人是怎么想的,胡忧的命令已经下达,那就是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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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红叶一直在等胡忧回来,她已经接到了齐齐将要出征的消息。这一次她没有站在胡忧一边,她必须得问个清楚明白。

胡忧笑笑道:“我就知道你一定会问的。不过,我没有其他的意思,齐齐确实适合这一战。我相信他会成功的。”

红叶道:“可是齐齐从来都没有领过兵,他在这方面一点经验都没有!”

“不,他有的。在绿城的时候。”胡忧提醒红叶。那一次外出寻宝,齐齐、候宝伍和唐浑领一百亲卫营士兵去。就做得很不错。虽然最后他们并没有能拿到黄金,胡忧对他们的表现却想当的满意。

红叶气道:“我真是搞不懂你,让哈里森他们哪一个去不行,非要让齐齐去。”

“不用那么急,慢慢的你就会知道了。再说这次也不是齐齐一个人去呀,候宝伍不是也去吗。”

候宝伍做为齐齐的副将,也会参加五马城的行动。这是胡忧要求的,也是胡忧希望的。其实胡忧没有太多的目的,他只是想给小辈们一些机会,就像他把丫丫和唐浑派回绿城打探消息一样。未雨绸缪,现在不多给孩子们一些锻炼,他怕以后没有时间。

从另一个方面说,胡忧这也是在看后辈们的能力。齐齐和丫丫的天赋都不差,谁有可能成为胡忧的接班人,就看他们在各次任务中的表现了。

“怎么,被一群女人烦得没地方去了吧。”秦明似乎一早就算到了胡忧派齐齐出征会遇上的情况,很轻易的就在小酒馆里找到胡忧。

“到不是烦,母亲爱儿是天性,这怪不了她们。”胡忧给秦明倒了怀酒。这一次秦明的再次回归,让他多了一个可以聊心事的人。

秦明并不是表现上那么冷酷的人,他的冷酷是别人的错觉,真正与他接触,你会发现与他聊天是一件很让人轻松的事。最重要的是他知道你在说什么。

秦明接过胡忧递来的酒,拿在手里把玩着。道:“有时候我在想,如果我处在你的位子,我会怎么做。想来想去,我是越想越觉得可怕……”

“有什么可怕的?”胡忧喝了。酒,道:“我与你有什么别离?”

秦明道:“正是因为没有分别,我才会感觉可怕。我发现我的决定和你的决定是那么的惊人相似。”

秦明指的是派齐齐去五马城的事。这一次他和胡忧确实是想到一块去了。换了是他,他也会做出和胡忧一样的决定。

胡忧笑道:“我不是把你的话当作安慰的话来听。”

秦明道:“你也不需要任何的安慰。得了,这事就到这里吧,我不想聊这个话题。我想你已经收到消息,色百五万大军已经进入燕州,最多再有十天,就会到龙城。而绿城那边石穿水也有动作,相信到达的时间也差不多在十天左右。”

胡忧点头道:“我知道,不过应该不会是十天,我们至少应该有一个月到两个月的缓冲。”

胡忧在说这话的时候,目光转向北方,那里还有他的一支部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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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大能没有接到胡忧的任何命令,但是他知道胡忧需要他怎么做。色百十万大军分两队进入曼陀罗地区,当他们发现的时候,其中一队已经进入燕州,朱大能是绝对不会允许他们就那么兵进龙城的。

“船都已经准备好了吗?”朱大能问林克。

林克回道:“已经都准备好了,只是你真的决定那么做?”

朱大能的计划是利用船的速度顺流赶上已经进入燕州的色百部队。再用所有可以想到的办法拖住他们。为龙城争取更多的时间。

朱大能的计划大体上是没有问题,唯一的问题是他们要利用的是改道后的九州河,从青州到燕州这一新水路,从来都没有进行过任何的勘察,哪一段河有石头,哪里有河湾完全没有统计,在这样的河段行船,而且还是高速行船,危险性之大,简直可以说是拿生命做赌注。

朱大能道:“我们现在已经没有其他的选择。我走之后,青州就交给你了。你一定要帮我看好,有什么问题,我可拿你事问。”

换了十几年前。这样的话应该是林克对朱大能说,现在反过来,林克并没有什么不适。达者为师,能者为帅,他的能力不如朱大能,自然是由朱大能来话事。

林克把自己身上的随身砍刀取下来,递给朱大能,道:“这是我家传的刀,跟我十几年了,也没有能让它名震天下。现在我把它给你,如果青州有什么事,你拿它砍我的脑袋!”

朱大能拉开宝刀,一阵寒光伴着隐隐的刀呤,忍不住赞道:“确实是一把好刀。”

说着,朱大能又把刀塞回到林克的手里,道:“我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这一次就是它扬名的机会!”

士兵全都已经上船,朱大能也没有再和林克说什么。应该说的都已经说过,应该怎么做大家心里都已经有底。现在他们地需要的,就是认准各自的目标全力前进!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林克轻轻拍着手里的宝刀。这一次是他十几年来再一次独立领军,他不会让自己再犯当年的错误。

战船顺水而去,如离弦这箭。九州河改道,让所有的河段都发生变化。就连几乎一辈子都在河上跑生活的人,都不再了解它的脾气。这条水路能不能能惊无险。现在没有人能说得清楚。

“一战又一战,人生就是战场,只要不死,总有得打……”

朱大能站在第一条船的船头,看着脚下不断被船切开的河水,喃喃自语着。当年离家参军的时候,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在战场上一呆就是半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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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下的士兵从一百变成三千,任务是拿下一座山城,齐齐此时的心情兴奋而复杂。

“在想什么地?”候宝伍是纯粹的高兴。对五马城的战事,他从来都没有担心过。

“在想父王为什么要让我领军。”齐齐并不隐藏自己心里的想法。说老实话,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想明白胡忧就什么立他成帅,因为在胡忧的手下,比他强大的将军真是太多太多,怎么都轮不到他。

候宝伍问道:“你觉得陛下是一个用人唯亲的人吗?”

齐齐想都不想的摇头道:“当然不是。”

候宝伍道:“那不就得了,陛下不是一个用人唯亲的人,他会派你来一定不会因为你是他的儿子。”

齐齐道:“你的意思不是和我想的一样吗,我就猜不到他为什么会派我来呀。”

候宝伍摇头道:“我的意思和你不一样,我想告诉你的是,陛下派你来只有一个原因,就是因为你适合。这个理由还不够吗?”

齐齐一震,道:“说得没错,父王派我领军,只是因为我适合,就是那么简单,是我想多了。”

“本来就是你想多了。得了,别想这些没用的了,咱们还是来研究一下这一战怎么打吧。当然里杰卡尔德可是派了五万人都没有拿下五马城,我们现在手里只有三千人,不好好计划那可是要吃亏的……咦,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

齐齐道:“我突然发现你整个人都不一样了。”

齐齐说得没错,现在的候宝伍与之前的候宝伍确实有很大的不同。他似乎变得成熟了很多,不像之前那么跳了。

候宝伍叹息道:“出发之前我见过母亲,母亲跟我深谈了很久……”

候宝伍是候三和欧月月唯一的儿子。他的天份并不差。只是性子不够沉稳才经常犯一些错。染上毒瘾让他受了很多的苦,却也让他的毅力变得强大。胡忧配的那些药,对毒瘾方面可以说是一定用都没有,唯一可以戒毒的办法就只有强大的毅力。

候宝伍就是靠着越来越强大的毅力,让自己成功的戒毒。之前齐齐一直都没有注意,候宝伍整个人的性情已经发生了变化。

齐齐羡慕道:“月月阿姨对你真好,我出发的时候,几位妈妈都没有对我说过什么。”

候宝伍笑道:“我母亲那是不放心我,你几位妈妈对你是无比的放心,用不着再对你说什么了。来吧。让我们好好研究一下,然后做出一点成绩出来!”

候宝伍这一次没有说对,红叶几个不是对齐齐放心才没有来找他谈话,正是因为担心她们才不敢见齐齐。她们怕自己一下忍不住。舍不得让齐齐出征。

胡忧已对发下了话,齐齐出征五马城已经是定局,她们如果在这个时候对齐齐有什么过激的反应,对只齐齐只会有影响而不会有帮助,所以她们只能什么都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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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姐,你真是厉害。”

唐浑不得不再一次很诚心的赞美丫丫。他和丫丫离开绿城的时候,身边连一个可用的人都没有不算,丫丫还身受中伤,用一句话来形容,他们那会真是很凄凉。

而现在。丫丫只靠一张嘴,就说服了那些散落在各地的原汉唐士兵,从一开始的十几个人,都现在已经拥有五百多人,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绩。

丫丫笑道:“这不是我的功劳,他们能再一次归心汉唐,全都是因为爹爹。”

胡忧对军中士兵的好是看得见的,感受得到的。如果不是胡忧多年来在士兵心中留下的印象,丫丫再怎么会说,也无法说动士兵再回汉唐。丫丫不觉得自己在这其中做了多了不起的事。

唐浑道:“这是陛下的功绩。也是你的功……”

唐浑一个‘劳’字还没有说完,就看到士兵匆匆而来。现在他们可不像刚离开绿城那会只有两个人,他们现在有五百多人,足可以前后左右都布下探马,了解周围的环境和需要的情报。

丫丫也注意到了那个匆匆而来的士兵脸色不对。不等他开口就问道:“发生什么事。”

“报大公主,是敌人。我们在后方十里外。发现了敌人的追兵。他们的手里有枪,应该是石穿水的人。”

唐浑的脸色也变得不好看,忙问道:“他们有多少人?”

“大约一百人左右。全都有枪有快马,相信不出半个小时就会追上来。”

对丫丫和唐浑来说,这绝对不是什么好消息。虽然在人数上他们是敌人的五陪,但是人家有枪就不同了。一个手里有枪的人,打五个士兵也许不一定赢,但是一百个手里有枪的打五百个手里只有刀片子的人,那就一定是稳赢。

枪是一种单兵作战威力很强大的武器,多人合作更是威力巨大。让他们追上来,这眼前的五百活人骂转眼就全得变成死人。

丫丫的眼睛也露出了一丝着急,石穿水是什么人她已经无须再了解。以石穿水的性格,绝对不会有任何的仁慈,他是不会给一条生路给他们走的。

“事到如今,我们只能拼了!”丫丫轻咬红唇。

“你有什么计划?”唐浑也知道除此之外再没有其他的办法。人家有马他们没有马,跑是跑不过人家的。

丫丫指着前边一座不大的山,道:“我们还有半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利用那座山布防。枪支的威力是强大,但也不是无所不能的,我们把他们一百多号给吃掉!”

“好,就这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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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对一百,不死鸟军团的士兵很少遇上这样的‘好’事。十几年的战争,不死鸟军团在大多数情况之下,面对的敌人都是在兵力上超过他们的,很难有一次是在人数是绝对多于敌人的时候。

这一次人数是多了敌人五倍,但是胜算并不是很大,因为敌人有强大的武器。

因为枪支的出现,天风大陆的战场环境已经大大改变。在没有枪之前,胜负的关键在于人,大家手里的武器都一样,唯有人可以决定胜负走向。

而枪支出现之后,人的能力变得不再是第一位。武器的作用被突显出来。如果换了十年前,谁敢说一百人的小队可以让五百不死鸟军团的士兵害怕,那一定会被人笑死。但是现在,面对区区一百追兵,就连丫丫的心里也没有底。。

“石头,滚木都准备好了吗?”丫丫第三次问唐浑。

唐浑回道:“都已经准备好尽可能多的石头滚木,如果他们敢冲上来,我们一定会让他们好看。”

唐浑的血在燃烧着,他以为自己会害怕,但很奇怪的是他居然一点都不怕,反而有一丝兴奋。

严格来说,唐浑属于书生类的人,战争与他的关系不大。如果不是一见终情的喜欢上丫丫,什么汉唐,什么战争对他来都是无关紧要的事。

遇上丫丫之后,唐浑的生活发现了巨大的改变。很多的事在他的身上发生,有苦也有甜,它们造就出了一个新的唐浑。

“来了。”丫丫沉声道。

远处已经可以看到烟尘飞扬,那是马匹在高速奔跑之时带起的尘土。

“让他们来吧。”唐浑紧了紧手里的刀,这是他的指挥刀,一会开战之后,他会用这把刀传达丫丫的命令。

丫丫转头看了眼身后的士兵,心中略安定下来。她没有从士兵的眼中看到任何的害怕,她看到的是平静。这是不死鸟军团士兵的特点,他们在面对敌人的时候,就是地沉默的狼群。他们从来都不会大喊大叫,只会一声不响的扑向敌人,再给他们重重一击。

唐浑按丫丫发出的命令打出准备战斗的旗语,在那一瞬间,他能很清楚的感觉到士兵爆发出来的战意。

丫丫的目光急急的盯着那一百多高速接近的骑士,他们正在向这边移动,速度越来越快、

紧张得有些发白的小手举起又放下,放下又举起,丫丫却都没有下达攻击的命令。

“敌人已经进入我们的射程。”唐浑提醒丫丫。虽然他们的手里只有十多把弓箭,可先下手总是有便宜的。

丫丫沉吟道:“事情有些不太对,他们似乎不是冲我们来的。”

如果是进攻,那百多名骑士没理由不减速,马再怎么能跑,也不可能跑到山上来。丫丫感觉这其中应该有什么问题。

果然,那些骑兵一冲而过,并没有停下来。(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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