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奇怪的进山点(求月票)

未等观众们数出第二秒,王奎便已经扣动了扳机。

伴随着枪口喷发的焰闪,第二子弹瞬间射向了最左侧跑得最快的那只野鸡,大家只看到一阵血雾爆开,野鸡便应声摔倒在雪地上,浓烈的鲜血喷薄而出,将洁白的白雪,烫出一个又一个烟疤似的窟窿。

“咯咯咯!”

“咯咯哒!哒!”

……

连续两声枪响,彻底吓破了这群野鸡的魂儿,顿时,所有野鸡同时呼扇着翅膀,低空四散而飞。

野鸡虽然只能滑翔,但速度仍旧能达到每秒十八米的层级,几近人类的两倍。

短短八十米的距离,在王奎换弹第三次的时候,就已经有野鸡飞到了他的头顶上!

如此近的情况下,目标移动过程太快,栓动步枪很难做到快速精准瞄准,但没想到,他果断松开了双手放弃黑色国度,因为有肩带,枪身就这样挂在胸前。

同时。

王奎左侧肩膀一抖,他那把伯奈利828u运动版霰弹枪便好似一条滑溜的泥鳅,落入手中,右手拇指自然拨开保险,食指滑进扳机,左手上台。

枪口45度斜怼半空。

移动!

再移动!

嘎力班不愧是跟他磨合最好的“古典载具”,王奎扭腰瞄准的同时,它也在晃动蹄子,跟随转向!

终于,他瞳孔凝缩。

砰!

果断扣下扳机,顿时,左侧枪口爆发出比之前栓动步枪更大的声音,巨大的后坐力甚至令王奎附近的躯体,都向后为止一顿。

肉眼可见的扇形火光喷发出无数铅弹,组成了一道玄幻剑气一样的微波,扫入头顶的野鸡群中!

噗噗!

一刹那,便有两只野鸡当场飙出血珠,霰弹巨大的威力,甚至将它们继续向上抬升了一米左右,然后头尾互调,如断了线的风筝,飞落在地!

不得不说。

王奎这一招“一枪穿二”着实令直播间炸开了锅,“差不多够了……”

只开了一枪,他便放下了伯奈利828u,翻身下马,顺手拨开机匣杆,握把向下自然垂落,向后一震,一颗亮铜色带着被炸开的红色塑料鹿弹壳,便被抛了出来。

同时,他又重新从胸口处的子弹带中,拿出一颗新弹,装填进去,合上机舱,关上保险,背回后背。

就这短短几秒钟的功夫,野鸡们早已飞入林中,不见踪影。

看着一地鸡毛,王奎走到双杀的两只野鸡尸体旁边,捡起来,红脸黑头,鲜血顺着身上棕色的羽毛,滴答滴答,向下滴落,上面肉眼可见,布满了各种血窟窿,应该都是铅弹沙击打留下的。

因为他携带了一把栓动步枪,中远距离威力足够,所以就不需要再带独头弹了,使用鹿弹的霰弹枪,才是三四十米真正的王者!

并且打野鸡也不是为了皮毛,窟窿多点也无所谓。

“呜!”

这时,身后传来了大腚的叫声,扭头一看,这家伙也将之前用韦瑟比步枪打死的两只野鸡一同叼了过来。

对比之下,观众们才深刻感受到两种枪械的恐怖。

被霰弹枪打死的尸体,就像被狼牙棒砸过一样,留下浑身糜烂的伤口。

可被栓动步枪打死的尸体,只有一个血窟窿,不过这个血窟窿的大小,却等于前者所有伤口的总和,往小了说,都有一个大拇指头粗细,而老奎打死的第二只野鸡,不知道是运气好,还是枪法如神,脑袋都没了,直接被步枪子弹爆掉了!

“四只应该够一天的量了,走,先回营地!”

冬季是蒙古野鸡最肥的时候,但仍旧比不上家养饲料喂出来的肥鸡,一只能上三斤多,就已经是顶天了,王奎将血控掉后,装进了驮包内,一路回到营地。

四只野鸡,三公一母,他给大腚留了两只,自己留了两只,别看他一直骑着马,不怎么耗费体力,但也正因如此,不怎么活动的他,需要时刻燃烧脂肪供能,来抵抗寒冷,这个过程,需要消耗大量的脂肪能量。

这也是北欧、俄罗斯人为什么普遍肥胖的原因,不是他们喜欢胖,而是需要高热量、高糖食物,来抵御寒冷,这是环境因素下,人类刻在骨子里的基因习惯。

王奎拿出猎刀,开始处理尸体,几刀下去,羽毛便连皮被剥了下来,这野鸡表面看着还挺大,可当把毛去了后,就跟小鸡仔一样,难怪老奎杀了四只才说够吃。

虽然皮被剥下来。

但上面一层黄黄的脂肪,却被他刮了下来。

在寒冷天气下,脂肪被冻得有些凝固,像冰淇淋,又像黄油,“这东西得留着,关键时刻含一口,能迅速给人体提供大量热量,虽然恶心,但能救命!”

他将脂肪用洗干净的叶片包好,揣入冲锋裤的口袋内。

四只野鸡很快就被处理好,扔了一只生的给大腚啃,剩下一只放入驮包,自己的那两只则放在火上烤。

大腚估计也是饿坏了。

一口下去,就咬断了野鸡的脖子,将鸡头放在嘴里,当作泡泡糖一样,反复咔擦咔擦地咀嚼,平常人类难啃的骨头,在它混血狼的牙齿和越发强大的咬合力下,很快就被碾碎,最后“噗”,一口吐出来个没用的鸡喙。

王奎盯着火堆上本来就小的野鸡,放了血、去了毛和内脏,再被火烤干巴儿的,就更小了。

不过,这味道确实诱人。

二十分钟过去,两只野鸡都被烤得焦酥油亮。

眼看着火候差不多了,他这才拿起一只,掘下一只鸡腿,看着里面白花花,热气腾腾的鸡腿肉,便再也忍不住,一口吞了下去。

“呜……”

虽然刚烤完的野鸡还很烫,但在这么冷的温度下,嘴里被又烫又大的物体塞满,别提有多爽了,尤其是牙齿咬下去,大量油脂顺着齿缝,流入舌间,最后灌入喉咙,飘香四溢,令他早就忽略掉了那股土腥味儿。

“啪唧,啪唧……”

吃完一整只鸡,王奎还嗦了嗦手指上的油星,似乎有些意犹未尽的感觉。

……

“吃饱喝足,准备出发!”

王奎咕嘟咕嘟,灌了一口热乎水,正好冲淡了鸡肉的涩腻劲儿,此刻的他,感觉肚子里暖洋洋的,别提有多爽了。

灭掉火堆,拆掉保温毯,重新收整完毕后,约么八点半多,他重新骑上嘎力班,开始按照昨天发现的线索,进行追踪。

从昨天进山开始,系统猎场的倒计时就已经开始触发计算。

四天时间,不算少,但也不多。

眼下。

众多目标移动的路线气流,尽收眼底,虽然十五六条线索,杂乱不堪,但万变不离其宗,它们大致都向两个方向,一个西南,一个东南。

因为阿尔泰山脉是在蒙古的西南部。

所以从巴彦洪戈尔穿过后,正南方,就是一整条阿尔泰山山脉。

选西南还是东南?

王奎没有去赌,他决定根据沉湖的那两位来定,因为只有他们发现了高鼻羚羊,而他的目标恰恰就是高鼻羚羊,沿着这条线去找,既能发现高鼻羚羊的痕迹,又能顺便摸索盗猎者,性价比最高。

沉车的位置在湖泊南面。

说明盗猎者是在发现高鼻羚羊死尸后,准备脱手卖掉,所以从山上开下来时,不小心掉进湖泊里了。

这样也圆了为什么没人救他们,放任其死亡的bug。

因为像这么危险的环境,雪地胎、四驱、防滑链是标配以外,最重要的就是绞盘。

这群盗猎者十多辆车,从水里拽出一辆越野车,太轻松不过了。

一开始,王奎还以为是盗猎者们分赃不均,追逐时掉进去的,并且车队也的确分成了两个方向,可现场没什么打斗痕迹,显然,上一种推论更加合理。

直播间的水友们听到老奎的分析。

一个个也化身成福尔摩斯,江户川柯南,神探狄仁杰,你一言我一语地猜测着盗猎者们的动机和动向。

昨晚王奎就跟大家说过,这个湖泊不算大。

白天看下来,也的确不大,三四个足球场的面积,但它却是从这个位置上山最容易的入口,旁边两侧的山坡都很陡峭,而且树杈、植被密集,不容易通过。

但他不明白的是,为什么非得从这个位置通过,明明其它山脚有更安全的上山通道,十五六辆车,就算地下没有地热能,湖泊冰面也很难撑住动辄两吨重的皮卡和越野车。

……

王奎看着大家讨论的这个反相推理,倒也有些道理。

他同样也选择从湖泊中央过去。

一匹马加一个人,不过半吨的重量,比汽车轻了不止三四倍,所以他并不担心自己会掉下去,只要避开之前碎冰的区域就行了。

果然。

一路平稳通行。

到达湖泊对岸,经过王奎跟大腚仔细的搜查,终于找出了反向的车辙印,方向也跟那辆沉湖车辆的位置能对应上。

“那么它来时的位置……”

他回头一看山上,“是西南面!嘎力班,走!”

找准位置后,王奎眼中立刻显示出一条红色追踪路线,一路延伸至西南方向。

灰蒙蒙的大雪天,让人判断不了具体是什么时辰,因为你始终看不到太阳,白天的雪花要比晚上小一些,但比昨天傍晚他上山的时候要大不少。

一个小时过去。

赶了八九公里的距离,总算脱离了山脚,这速度也就比平时走路快了一倍不到,但这是大雪天。

就算汽车也开不快,哪怕能开,司机也不敢开这么快,因为一不小心就可能会控制不住而翻车。

大腚的战术背心上,王奎的冷帽,以及嘎力班的驮包,都积满了一层白雪,连续的呼气,让他上唇的胡子和睫毛,都挂上了一层白霜,仿佛白眉鹰王。

“我们这一路,基本上都是沿着刚才那条地热河流附近走的,看来这帮盗猎者也深知动物需要水源的关系,一直没有脱离这个大方向……”

王奎喝了一口早晨烧的温水,正当他打量周围林子里的情况时。

“汪汪!”

风雪中,走在前面的大腚,忽然回头喊了两声。

“大腚有发现了!”

他下意识将右手放在了韦瑟比步枪的肩带上,以准备随时应对突发状况,“雪山追猎,一定要小心,抛开这次的盗猎团伙不谈,裂谷、野兽,都是我们需要警惕的点。”

“别忘了,这场大雪已经下了三天了,吉日格拉说天气预报通知可能会下一周,憋了这么久,一些掠食者早已饥肠辘辘,看到任何入侵领地的生物,都不会放过这种好机会,疯狂攻击!”

众人心里一凛。

气氛也伴随哨子一般的风声,逐渐紧张起来。

咯吱。

咯吱。

王奎骑着嘎力班,慢慢踩着棉花般的雪层,跟在大腚身后。

“咯……”

这时,大腚停下来,低头,压低身子,呲起了牙。

他左手赶忙拿起望远镜,扫了一圈,在右前方的位置,忽然看到一片掉光了叶子的灌丛树杈中,有一个像是裹满了冰晶的毛绒玩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