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 两首歌
对于许诺的改口,谭越不屑的扫了一眼,继续向房子走去。
许诺小跑着跟在后面,像是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土包子,东瞅瞅西望望。
“老谭,你这儿跟电影里似的,有一说一,我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进这么大的别墅,也太壮观了。”
“嚯,您这房子,得有十几米高了吧?里面几层啊?”
“呵,这还是指纹的呢?高科技啊。”
“哇塞,这空调自己就打开了?又是高科技,人工智能吗?”
“老谭,老实交代,你这房子怎么来的?我不信这是你买的。”
许诺嘴巴就没有听过。
也是,谭越突然住进了这么大一栋别墅,给他的冲击还是有些大了。
旁边,一直在默默打量没有说话的陈晔开口问道:“谭总,这房子,得有九位数吧?”
谭越带着两人,来到沙发前坐下。
还没等谭越开口回答陈晔,许诺就惊叫起来,“老谭,我知道了,我知道了,你这一定是被京城的富婆包养了!”
说着,许诺一脸痛心疾首,一副羞于之为伍的模样。
“老谭啊老谭,你可真是丢了咱们东山省的人啊!咱们东山省几千万老爷们,怎么能原谅你?不可能原谅你!”
“这种事情,太过分了!”
“对了,你还知道其他富婆有这种想法吗?给我介绍一个呗?实在不行,你问问你那富婆,还能不能再包一个?包养一个是包,多包我一个,也不废什么,我很好养活的。”
许诺话锋一转,满脸期待的看着谭越,渴望也向谭越一样,过上被富婆包养的无忧无虑的日子。
旁边的陈晔忍不住捂脸,许总真的是.......与众不同啊。
谭越狠狠瞪了一眼许诺,然后坐在沙发上,看向陈晔,道:“应该是有九位数的,具体多少,我也不太清楚。”
接着,谭越给陈晔和许诺说了一下这别墅的来历。
两人听了后,都是不由一惊。
“卧槽,老谭,这是陈总的房子?她奖励给你的?”许诺瞪大眼睛,满脸震撼。
为陈子瑜的这大手笔震撼,也为谭越的幸运震撼。
现在,他倒是不怀疑谭越是被包养的了,开玩笑,这房子是陈总的,难不成还是陈总要包养谭越?
不是看不起老谭,是在许诺眼里,陈子瑜应该是那种高高在上的人物,谭越虽然这两年也很优秀,但和陈子瑜比,那可真的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陈总应该是天上的人,而谭越和他以及陈晔都是属于凡间的人,天上的人怎么可能看得上凡间的人。
不是许诺妄自菲薄,而是陈子瑜给人的感觉,就是这么一种印象。
高高在上,公司掌舵人,高冷,遥不可及。
也或许是谭越和他关系亲近,让许诺有种错觉,谭越和自己是一类人......
不过,得知这别墅是陈子瑜送给谭越之后,许诺就打消了搬来和谭越蹭房子住的想法。
开玩笑,他在公司里看到陈总,都是两条腿打颤儿,怎么敢搬进她的房子里。
这是许诺多年以来的老毛病了。
以前在济水市电视台做咸鱼做习惯了,最怕的就是开会,向领导汇报工作,因为每次汇报工作,都是成绩烂的厉害,然后被领导训斥。
慢慢的,就有了这个害怕见领导的习惯,当然,谭越是例外。
虽然现在许诺做的节目,成绩都是相当出色了,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改掉。
“老谭,搬家我还帮你搬,但这房子,我是不住了,有点不自在。”
许诺摇了摇头,对谭越说道。
谭越点了点头。
另一边的陈晔,也同样咋舌不已。
从小到大,他见过不少巨商大贾,但是像陈子瑜这么大手笔的还是第一次见。
这栋别墅,估计不是刚刚达到九位数那么简单。
把这么大的一栋别墅送给了谭总,她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不过,陈晔猜测着,陈总既然大方的送给谭总这么一栋别墅,那很有可能谭总给陈总创造的价值在这栋别墅的十倍以上。
想一想谭总这两年交出来的业绩,陈晔心里就越发肯定了。
、、还有许多歌曲,还有新媒体部门,这些加在一起,陈晔估计最少也要值二十个小目标吧。
陈晔去泡了三杯茶,谭越一边喝着茶,一边和许诺说着搬家的事情。
其实谭越要搬的东西不多,家居用品别墅里都有,陈子瑜留下来的,肯定都不差。
其他的一些东西,谭越直接网购外卖就可以,主要是他的那些书,必须是要搬过来的。
许诺点了点头,道:“老谭,你那些书可真的不少,我上次去你家的时候,就看到书房里书架上都堆满了,然后放不下,窗台上还放着好几摞,你这家伙太不懂得享受生活了,每天看书......书有什么好看的?你说是吧?小陈。”
许诺说着,还跟旁边的陈晔问了一下,谋求认同感。
只是陈晔却摇了摇头,道:“我觉得多读书挺好的,我也喜欢没事儿的时候安静下来看书。”
许诺翻了一个白眼,“嚯,那你们可真是两口子。”
谭越抬腿一脚就要踹过去,许诺吓了一跳。
陈晔则是愣了一下,然后漂亮的脸蛋瞬间红了一片。
陈晔感觉耳根发烫,有些羞涩的悄悄看了一眼谭越。
她真的觉得,谭越在很多方面,很符合自己的择偶观。
但是有一点,她不能接受,她不能接受自己的另一半混迹娱乐圈,她曾听母亲说过,天底下最不稳定的夫妻关系,就是娱乐圈的夫妻关系。
陈晔心中喟叹,如果他不是娱乐圈的人该有多好。
如果他能愿意为了自己退出这个娱乐圈又有多好。
......
谭越站在别墅大黑铁门前,目送许诺载着陈晔离去。
谭越皱了皱眉,他刚才,仿佛看到陈晔心事重重的样子,应该没有看错。
摇了摇头,不知道这丫头在想什么。
接下来的几天,谭越每天开着自己的大奔,早上去接了陈晔去剧组。晚上拍完戏再带着陈晔回来,当然不是把陈晔带到自己家里,而是先把她送回去,自己再回家。
这一天,谭越在别墅二楼书房里,思索着事情。
今天下午,林清野找到他,商量片头曲和片尾曲的事情。
璀璨娱乐公司有自己的曲库,都是购买自一些音乐人的歌曲,这些歌曲可以给公司旗下的艺人唱,也可以给电视剧做片头片尾曲,作用很多。
林清野翻遍了璀璨娱乐公司的曲库,却没有找到适合的歌曲。
他打算面向音乐圈,向优秀的音乐人定制歌曲。
只是对于音乐圈的事情,林清野知道谭越也很有发言权,当然,不管谭越有没有发言权,他的地位在这里摆着,林清野都要找谭越商量。
林清野心中还有着一些想法,他知道谭越在音乐方面天赋很高,写出了许多首优秀歌曲。
如果谭越能写出适合的歌曲,那真的是皆大欢喜了,既解决了片头片尾曲的问题,还能给剧组省下一笔不小的开支,这笔钱以后完全可以用在宣传上,这才是刀刃。
谭越坐在椅子上,手里捏着笔,脑海中,回忆歌曲。
两年前,他刚刚穿越来的时候,就发现一个问题,自己的记忆力,貌似很惊人。
前世他所亲眼看到过东西,居然都很清楚的记得,是真的很清楚,一个字都不带差那种。而很奇葩的是,前世的他,并没有这种出色的记忆力。
在底层摸爬滚打十年的谭越,那一刻很清楚,这出色的记忆力,记忆中的那些文娱作品,都是自己这辈子安身立命的根本。
虽然记忆很深刻,似乎难以忘却,但谭越太重视这些前世精粹,容不得出现一丝丝的意外,万一遗忘怎么办?
为了保证不会忘掉,谭越使用艾宾浩斯记忆法,反复记忆,最终达到十年乃至更长时间不会遗忘的效果后,才停了下来。
他本身记忆就极为出众,而后更是对那些宝贝反复记忆,现在一旦回忆,那些前世精粹简直就像是刻在了他的骨子里一样,一个个的在他脑海中浮现。
这一次,谭越不需要费心挑选,而是有目标。
前世,的片头曲和片尾曲,可都是家喻户晓的。
论质量,这两首歌能不能称为经典,可能会引起一些争议,但肯定是难得的精品之作。
尤其是配上这部剧,那简直是神了,只要看过,那一定会将这两首歌视为经典,甚至神曲。
因为,这两首歌就是为而特意定制的。
音乐最大的魅力,就是感染力。
一首好的音乐,能够把人带入到它的意境中,或者有的歌曲在听之前,会先告诉你,这首歌的创作背景。
之所以要这样,就是要把听众带入到歌曲中。
心里带着故事听歌,和盲目的听歌,感觉是有很大不同的。
很快,两首歌曲在谭越脑海中清晰出现。
他一手摁着纸,一手拿着笔,开始写了起来。
这是他的习惯,写歌或者写剧本,从来都是自己手写,不使用电脑或者其他的电子工具。
第一首歌,是的片头曲。
谭越在写的时候,脑海中也在响着这首歌的旋律,最终跟着轻轻的哼了起来。
“哪里去找爱的法门,哪里去寻情的慧根。
风吹走浮沉,吹走浮沉,不灭的心给我指引。
.......
你离我越远,痛离我越近。
思念没有声音,却能颠倒乾坤,
却能颠倒乾坤。
......”
谭越越写,越是感觉到一股力量,在身体里游走,像是火山喷发。
如果不知道这首歌的背景,或许听着没有太大的感触。
但是谭越知道,他不仅是知道,还很清楚,甚至亲手把的剧本都给写了出来。
还有一个很大的魅力,那就是这部剧不管是主线还是暗线,都是一个正能量的故事,都是给人传递的正能量。
这也是谭越很喜欢这部电视剧的一个重要原因。
“日月星辰,只是陪衬。
有你的地方,温暖如春。
岁月无痕,不改我心。
你爱的力量,用之不尽......”
谭越在写歌的时候,心中也有想法。
前世,这两首歌都是找的音乐圈里唱功很强的歌手演唱,而且两人的声音,和歌曲都很配,一首柔和,一首轻快。
找歌手,也要挑仔细一些。
不能给歌曲拉后腿。
写完,谭越喝了一杯茶水,又开始马不停蹄的写。
这首歌,歌名似乎普普通通。
在谭越前世,他和好几个朋友说起这个歌的时候,朋友们都不知道这是哪首歌。
但是如果谭越哼上几句,一个个都会恍然,原来是这首。
换了一张崭新的A4纸,谭越手随心动,开始把这首歌写下来。
“天上下凡三圣母,生下沉香和爹住。
沉香日夜哭着要寻母,
哮天犬追二郎神堵,四大天王常拦路。
砸炼丹炉,改生死簿。背天书,修法术,应付自如。
玉皇大帝、王母娘娘,不食人家五谷......”
相比的沉稳厚重,这首歌就偏轻快一些。
谭越嘴角噙着笑,把这首歌写完。
写歌的过程,一点也不累,他伏在桌子上一动不动,写完两首歌之后,还感觉到心情舒畅。
音乐,果然是陶醉人的艺术。
拿起这两张纸,轻轻拍了拍。
接下来,他打开电脑,在文化总局官网上,按照流程,把这两首歌的版权注册了下来。
如果是平常,这些注册版权的事情,直接交给版权部门的同事就可以,但现在他在剧组,回公司的时间比较少,而且注册版权也不麻烦,就索性自己在文化总局上注册了。
......
第二天,一早。
谭越拿着两首歌,找到林清野,将两首歌交给他。
林清野接过两张纸,愣了一下,还没明白这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