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大夏的进步

近些年,大夏出了不少现象级事件,其中涉及到法律方面的,很多还变成了指导案例。

这些东西本不是突然出现的,它们来就存在,只不过随着时代发展,曾经不被注意的,逐渐开始被关注了。

民众们看到这些事情得到处理,有的在喊大快人心,说这是社会在进步,

也有持反面态度,说什么都不没变……

但其实,无论两方怎么看,他们都是进步的共同助力。

这些现象,一方面是因为人们生活水平整体提升,受教育人口比例越来越高,对社会管理提出更高要求,

另一方面,也是管理者希望借此来倒逼一些顽固利益团体做出改变。

比如,新时代的人们,不认为喝酒跟谈生意有着必然联系,但旧有顽固利益集团的人还喜欢原来的样子,并且认为今后永远会这样,还信誓旦旦地认为他们会把新时代的人变成跟他们一样,然后世世代代继续下去……

新时代的人们,认为正当防卫就应该是正当防卫,但旧有顽固利益集团的人还是喜欢按照原来两边打板子的方法,让人乖乖别闹……

新时代的人们认为野蛮生长的时代过去了,但旧有顽固利益集团还想像原来一样做事……

那到底哪边会赢呢?

所谓新时代的人们,指的就是成长在新生产力时代下的人们,那么必然要求新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而不是你让我喝,我就必须喝。

当然,这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不同行业的生产力水平也不同,

有的行业生产力水平不变,甚至还有倒退,那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不会变,人家让你喝,你就得喝,直到生产力足够发达,生产关系变化之前都不会变……

但从社会整体角度,综合来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是向前走的,同理,新时代人们的新观念就必然将旧时代的旧观念更迭掉,

而且只要人类社会还在发展,还没有停滞或者后退,那么这个过程会永远继续下去。

新时代的人们提出新要求,而那些停留在旧时代的人,以及它们构成的利益团体,通常是不愿意做出改变的,

管理者们清清楚楚的看到这个问题,于是就用出了倒逼改革的方式……

说到具体上,就是拼命地搞基建,比如搞互联网建设,然后把所有人,包括十几年前还不知道什么是互联网的人们全都拉入互联网时代,让曾经那些习惯了暗箱操作的事请越来越难以继续藏着掖着。

然后,当然不是倾盆大雨一样一股脑的全部倾倒出来,那样会把好不容易建起来的房子冲垮,就会与把房子有漏洞的地方补好这个目的背道而驰。

所以,就变成了隔三差五放出一个热点,细水长流式的搞出各种现象级事件,把那些曾经彼此心照不宣的潜规则一个个拉到光天化日之下,让老百姓门全都过来伸着脖子、瞪着眼珠看,逼着那些利益团体不得不改……

大夏的顶层管理者是真的相信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而不是把人们当成一群乌合之众,随便牵着鼻子走……

当然,从所谓的乌合之众到眼睛雪亮的群众,也是一个缓慢推进的过程,并不是突然一下就变了的,而是要靠基建打通地域、信息等等诸多方面的壁垒,还要普及教育,让人们拥有自我思考的方法论,是一个外部物质环境和内里意识互相影响循环上升的过程。

而且这个过程还不是坚持努力做到之后,就可以高枕无忧了,而是个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的过程……

在生产力发展到人与人之间能够脑波互联、相互理解,出生自带前人知识经验传承的水平之前,只要随便扔下两三代人不管,或者直接搞精英主义、反智主义教育,那还会瞬间退步回去,

这种退步的情况,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已经出现了……

大夏的生产力水平还在上升期,必然伴随着生产关系的进步,

这一点从知学网这帮利益团体跟联大这股新鲜力量打官司这件事,就能看得明明白白。

按照生产力发展顺序,曾经信息停留在纸张上的年代,搞暗箱操作弄冤假错案的可不少。

后来进入网络时代,人们已经可以在大夏裁判文书网上查到各个案件的审判文书了。

再后来,信息技术更进步了些,又可以查询到录音、录像。

如今,随着信息技术发展,以及上头并没打算阻止新生产力进入治理管理体系发挥积极作用,人们甚至已经可以全民在线围观庭审的直播了。

联大和知学网他们的事闹得很大,各家门户网站都有评论文章出现,很多自媒体甚至脱口秀节目都讨论过这件事。

就在这种氛围下,到了开庭这天,竟然引来了全网近200万人的围观!

当然了,比起那些千万人在线围观庭审的案例,这其实算少的,毕竟大夏有近20亿人。

主要是大部分人都上班上学,对于冗长的专业争论并不感兴趣,只关心最后的结果,

所以大部分人都等着直播完直接看结果或关键反转呢……

最终结果是,法庭不支持知学网这边对于联大的不正当竞争指控!

法庭自然要讲法,所以并不是出于道义或舆论氛围偏向于联大这边,而是在争论的核心:

联大是否以低于成本价的形式搞恶意倾销,搅乱市场,损害其他竞争者权益。

如果是,那就大概率会被定义为恶意竞争,如果不是,那就不是恶意竞争。

首先,联大这边的成本是实实在在发生的,他们购买论文版权花了钱,制作短视频论文摘要也花了很多钱,

知学网那边的人举出大量证据,证明联大这边在成本上花了大价钱,可提供的服务产品价格却是免费的!

仅从这儿来看的话,0元的产品价格,的确是低于成本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然而,联大这边的律师却一点不慌,似乎早已胜券在握……

他说:

“我方委托人提供的服务产品价格,并不是0元,只不过把价格转嫁到广告收益那边去了!”

而后他又举了个例子道:

“这就像人们即便不在视频网站购买VIP权限,也能通过看一段广告的形式,免费观看平台花钱买了版权的影视剧一样,

观众们并不是没花钱,只不过把钱花到了产品的广告费用上,

因为商家最终把广告费转嫁到人们所购买的商品上去了。

也就是说,那些视频其实不是免费的,人们买产品时已经支付了广告费用,广告费又被商家支付给了视频平台。”

未完待续……

作者的话:

“感谢‘邪眼’、‘钻一原楠楠’和‘水一十三’同学的推荐票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