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阿元

午休时,苏来时因吃的太撑积了食,便在房间里一边看电影一边踱步消食。电影频道正在播冰雕连,苏来时看见战士们的惨状,又气又恨,凶凶问陆晓齐,怎么那么傻明知道要冻死了,还一动不动。

陆晓齐面色一正:“你可知道上一个说这种话的人,关了半年还没出来?这是傻吗?你对军人铁骨一无所知!以后再这么乱说我一定揍你。”

他看着屏幕上的冰雕,想到去年有个日本人井田,哭丧着脸找到青桐巷求他解燃眉之急,说自从战争结束,他参加战争的外祖父那一代,便无故死了两个儿子,只有一个幼女活下来了,从那以后家里便像着了魔咒,女眷可安,男眷非天灾便人祸,个个不得善终,直到井田这里,苦盼了一个呱呱坠地的儿子,跟着自己便确诊了癌症,若自己去世,孤儿寡母难以为继,等有了继父孩子也要改姓,这一家姓氏便后继无人了。

陆晓齐觉察是他祖父抢去的财物古董中有异常,那是一个死去中国军官身上的物件,被仇人拿去,自不甘心,虽然身死,一息尚存之灵也誓要报家国之血仇。

他本是个心软之人,只是在那件事上,他所见的血雨腥风,死去战士的铮铮烈骨,让他如亲身经历,恨到齿寒,无法帮助那日本人,毕竟,提刀杀人的时候,就应该想到刀砍在自己身上的那一天。

只要是中国人,谁都不能原谅那段历史。

可怜河边无定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最后他只给了一句话便将那人打发了:

拿了不该拿的东西,动了不该动的性命,还回去,还够了,便罢了!

后来听说,那日本人回去跳了海,留下一封遗书,要求妻子带孩子改嫁改姓,自此与他无关。为终止罪恶,将来他的儿子也最好不要生孩子了。

想到这里,陆晓齐瞅瞅呆看着电视的苏来时,感慨还是他们这一代会投胎,生在了太平盛世。

天下皆为利争,这一点亘古未变,只是此时外敌已轻易不敢再来进犯。

午休之后,范群带着他的爱物,到了陆晓齐的房间,说是夜长梦多,还是赶紧开坛作法的好。

陆晓齐就等他来,一口答应,伸手让他将羊脂玉拿出来,留给自己,而范群要去外面稍等。谁知范群竟然支支吾吾起来,尾随而来的老侯知道他大概是珍惜东西,怕有万一,劝说道:“这房间这么大,我们不要打扰大师,就在客厅静等就是了!”

苏来时讥笑他:“放心!我哥不会偷梁换柱,你的宝贝跑不了!”

范群尴尬一笑:“怕是要火烧水淬,实在不舍得……”

陆晓齐竟然不再坚持,哈哈笑道:“不让你看着,只怕内心煎熬。既然如此,你在一边也行!”

苏来时衔着面包,瞪圆了眼睛惊喜道:“真的可以吗,那我也要看!上次错过了我还一直遗憾来着!”

陆晓齐无奈,让他们进来,又拿眼睛去看老侯,老侯连忙摆手:“谢谢!不了不了!”

苏来时噗嗤笑出来,可不是?有一个秘密已经够多了!何苦帮别人再保守一个?

老侯正色道:“石头你也出来,你这个德行,以后坏了别人的事!”

苏来时死死揪住陆晓齐的胳膊不走:“我就看这一次,就看一次,好奇嘛,小齐都答应了,哎呀你快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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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晓齐的房间,怎么说也有三十来个平方,空间宽敞、配置齐全,还有一个不小的露台。他将那块玉放在露台的条桌上,范群和苏来时二人目不转睛盯着他。

这条桌上空荡荡的,既没有符纸,也没有香炉,更没有什么七星桃木宝剑,只有陆晓齐与他们二人大眼瞪小眼。

苏来时感觉一队乌鸦叫着从自己头顶飞过……

“呃……哥?”

范群也小声问他:“你介系干嘛?”

陆晓齐伸个懒腰,撑着下巴问他们:“真的准备好了?”

两人拼命点头。

只听“唰唰”一声响,空间也突然暗下来,把二人吓了一跳。

陆晓齐懒懒的声音响起:“关遮光帘~”

苏来时嘀嘀咕咕:“我怎么不知道还有窗帘遥控器啊?”

屋内一丝光线不漏,桌上的羊脂玉却有莹莹微光,陆晓齐照例运灵封住这间屋子,以防逃逸;尔后一拍桌子,那玉跳了起来腾向半空不动了!

苏来时张大嘴巴又赶紧捂住,不敢吱声,范群的小眼睛瞪到了历史最大值,握着沙发扶手一动不敢动。

他们没想到是这样的,和田玉本身就有白天吸光晚上放光的奇妙特性不假,但没记载说它会飞啊。

陆晓齐更加没有想到,这样强大的玉灵,又是保护者姿态,竟然没有先与他奋力拼斗一场,反而像是迫不及待,凌空层层递出光芒,将众人包裹,猝不及防湮没在它的记忆之中。

陆晓齐只觉得强光刺眼,反射性地闭上双眼,再微微张开时,看见的是一扇打开的窗户,那刺眼的光正是窗外射进的阳光,他伸出手掌想要挡一挡那光线,不料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只细长的幼白手掌!

他心里暗叫一声不好,坐起身来,看着眼前的一双小手缓缓回过神来:是了,他被吞入那块玉主人的记忆中了,现在眼前的这副躯体,不是自己的。

想要知道发生什么,他不能强以意念控制,只能随遇而安,通过这个躯体的眼睛去看这段记忆了。

这样的情况,陆晓齐也是头一回遇到,此前读取记忆都是在玉灵的角度,虽然感同身受,但跟这样的“附身”大相径庭。

此时他的感受很奇妙,思想是自己的,身体动作却是原主人当时的情况。

他不由得分了个心:“不知道此时范群和苏来时是什么情况?无法控制自己,会不会疯掉?”

无暇细想,原主已经下床,给自己穿上衣服,那衣服料子很是粗糙,是葛麻一类,束袖短打,交领束腰,粗裙草履,大约汉时装束,且是贫民。

这屋子很小,是竹子和木头混了泥土搭建而成,屋内陈设简单,一张卧榻,原木桌子椅子,几个衣服箱子,陶土罐子里放了些果子,再也没有了。

原主走出屋子,是个小小的院子,他到水缸掬水时,虽说有心理准备,但内心依旧吓了一跳。

水中映出的面容,是细眉丹凤眼,翘鼻樱桃唇,撇嘴时两个细长酒窝,头上小小发髻,一个麻花辫拖在胸前,这分明是个十四五岁的乡村少女,明亮单纯的模样很是讨喜。

而她胸前挂着的,正是那枚惹事的双龙护主羊脂玉!

“阿元!阿元!”一个中气十足的声音在身后响起,

她脸上挂着水珠,转身甜甜答应一声:“爷爷!”

一个同样葛布麻衣的老者拄着拐杖走过来,手里端着一碗热腾腾的汤饭,碗里一把木勺子。

老人把汤饭递到她手里,嘱咐她快吃:“你又睡懒觉了!今天村里的事情特别多,爷爷要做好多人的饭,顾不上你,你先把这碗吃了,下一顿要等爷爷下午回来才有。你这个样子,怎么嫁的出去……”

老人虽然嘴里叨叨,可掩盖不了疼爱之意,看孙女吃得慢,竟又夺过碗勺,亲自喂给这半大不小的少女:“好不好吃,这爷爷种的黍米,比甜麦饭好吃。”

孙女咯咯笑,十分享受这种溺爱,边吃边说:“我们是甜麦村,属甜麦最好,爷爷今日怎么不做了?”

老人捏一捏她的腮帮,回答:“甜麦都被收走了!马上,这里有一队残兵伤病进来休养生息,亭长说,这是难得的机会,或者将来能得到封赏,能给年轻人找到机会。”

少女不乐意:“您都拄拐杖了,怎么还让您给工人做饭?”

老人自豪:“我的家伙式,他们不会用。你这个臭丫头,什么时候才能把爷爷的手艺都学会?”

陆晓齐见那拐杖是普通树枝所做,但底部却用树杈,因材施用,做成类似现在章鱼爪的拐杖,撑在地上十分稳固,不由得心里赞叹古人智慧不输当代。

很快饭碗见底,老人放下,擦擦手又叮嘱她不要乱走,饿了去婶婶家,她家有烤好的饼。

少女乖巧撒娇答应,其实也并不是闲人,她在院中搓了一会儿绳子,发觉原料不够了,又拿上布条和镰刀,出去采集青麻。

少女蹦蹦跳跳十分活跃,一路跟熟人村民打招呼,爬野山、喝泉水,不一会儿功夫就背上了一捆青麻,摘两朵金黄的青麻花儿粘在耳朵上,当成耳饰,俏皮可爱。

她脚步轻盈,像山间的小蝴蝶一样欢快,过独木桥时,桥细涧深,陆晓齐着实替她捏了一把汗,可少女阿元背着那么重一捆青麻,稳稳当当地踩了过去。

回到山脚,已经是日头正盛的时候,阿元远远看见,有一队长长的黑色队伍过来,蜿蜒走进村里,村头几间大大的新竹屋已经盖好,那处炊烟已盛,隐隐鸡犬相闻。

“怎么偏偏要到这里来呢?”阿元自言自语,她坐在石头上,脱下鞋子揉一揉脚。

“阿元,你在这里干什么呢?”

这一次是洪亮的男声,阿元转脸看见一个壮年男人,同样箭袖短打,肌肉结实背着弓箭,手里有个鼓鼓的麻袋还在滴血。一看就知道是收获颇丰的猎人。

“田叔叔!你今天又打到兔子了吗?还是野麻鸡?”

阿元咽了咽口水:“田叔叔,阿元好多天没吃到肉了!”

被称作田叔叔的男人哈哈大笑,从兜里掏出一块拳头大的肉干给阿元,说道:

“今天的肉不能给你,一大早就被亭长逼着上了山,就是为了那些人!”他指了指远方越来越清晰的队伍:“听说打了胜仗,可惜伤了很多,他们支持不住走不动了,就近过来养伤。你爷爷过去做饭了,这野味,都是给他们用的!你且再等几天吧!”

猎户说完就走,阿元跟着他不依不饶:“田叔叔今天的袋子有这么大,定是打了很多,分阿元一点也没关系。”

猎户笑道:“早上猎物不出来,没有那么多机会,倒是运气好,有一头带崽子的母狼,甚大一头!不知什么时候栽到我的陷进里了,我看到它已经死了,白白捡了回来。肚子里的小狼或者有三四只呢,可惜烤乳狼没见天日的东西,小孩子家吃不得,给伤兵刚好。并没有别的!”

阿元停住了脚步,看着麻袋里持续渗出的血,没有说话。

她背着青麻回到院中放下,将手里的肉干挂在窗外晾晒,喝了口水,歇了一歇,又出了门。

她朝着那处炊烟最盛的地方走去,一路上好像所有人都朝那个方向去了,有的手里还拿着碗。

村口的位置,有个最高的建筑,好像是水塔楼,因为陆晓齐听见里面水车转动的声音,流水的声音,以及门口的好几个水缸,水缸里的水特别清澈。

水塔楼对面不远,就是工匠们新修好的竹楼,共有四五间,竹子和泥浆还十分新鲜。新楼旁边一件旧屋,炊烟和香味都是从那里飘出来的。

很多妇人们,来来回回,洗碗的洗碗,盛饭的盛饭,熬汤的熬汤,阿元看见村妇偷偷盛了一晚肉汤给腿边缠绕的小娃娃。

而阿元的爷爷,正在指挥别人拉风箱,添柴火,还有一个有趣的机器,有人推着石磨磨豆子,每磨一下,炒锅上面,从房梁悬挂下来的木头铲子便在锅里炒三下。

陆晓齐在心里乍舌,惊讶不已:“石磨和炒菜联系上,一个人可以同时干两样毫不相干的活,这也是阿元爷爷想出来的?神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