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二章 被质疑的中医
王明看到这个情形,轻笑了一下继续说道:“遗憾的是,也正是因为许多华夏病人十分糊涂,在使用各种有害疗法之后,才找中医碰运气。因此许多垂死病人,已经错过了治疗时期;于是许多华夏病人就说:中医欺世盗名。”
“这一切,都是中医药管理的漏洞,引发的后遗症,如果不肯修改的话,国将不国!不仅是医疗条例上,其他的部门都有各种各样的不合理规定!”
“说现在那些不合理造成的后果吧,先说宗教,宗教是人类的精神支柱;世界上大约有80%的人信仰各种宗教,自打破除迷信之后,唯独大多数华夏人没有宗教信仰;因此现代社会许多华夏人没有诚信可言。华夏病人,尤其是慢性病人,几乎都是犯了生活方式错误的人;然而让许多华夏病人改正错误是十分困难的。自古以来,中医都是固本培元,因人而异的治疗方法;这是让病人学习正确生活方式的过渡期间。然而因为许多华夏病人没有诚信,他们依然故我,而急于求成,因此许多华夏病人的疾病极难治愈。于是他们就说:“中医不可信。”
时至今日,许多华夏人还是不明白中医中的各种经方时方!加味开胃汤、肉汤、果汁,这些是治疗慢性病的关键因素。因为慢性病之所以很难痊愈,是因为体内缺乏某种物质;比如,一个人得了癌症,这是体内缺乏胶原纤维;如果不喝牛蹄筋汤。那么癌块就会发展和转移。又如,一个人得了高血压,这是血液很粘稠;如果不喝肉皮汤,那么高血压就会降低。再如,一个人得了肝炎,这是缺乏蛋白质和维生素;如果不喝肉汤、果汁,那么肝细胞就不会修复。
他们迷信药物。是的。在抢救急性病的时候,药物是关键的;但是治疗慢性病并非如此。要知道疗效与寿命是两码事。比如,一个人有病了;但是如果你把他枪毙了。那么他就没有病了。你不能说无效,可是他死了。又如,一个人很疲乏;但是如果你给他抽鸦片。那么他就会很精神。你不能说无效,可是他中毒了。再如,一个人很饥饿;但是如果你给他喝糖水,那么他就会不饿了。你不能说无效,可是他营养不良了。自古以来,治病必需保障性命,这是极其明白的问题,而一些华夏人却搞不明白;他们不考虑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而是要求医生立即消除慢性病。因此取快一时地治疗慢性病,就断送了许多华夏人的宝贵生命。
你们总是想学习西方文化。想跟随他们的脚步,但是你知道美利坚的人患病之后是什么样的吗?他们珍爱自己的身体;尤其是美利坚妇女,她们得了乳腺癌,宁死也不切;好像有点儿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意思。让美利坚人做放疗、化疗,那是一件涉及法律的大事。不像华夏人那么简单。
都知道,医院使用的治疗方法,都是经过国家批准的。是的,事情好像如此。我却很明白的知道其中的事实!例如,一个华夏人和美利坚同行搞导管疗法的时候,只要是把美利坚国立癌症研究所的试验报告。交给卫生局医政处就完事大吉了。也就是说,在华夏轰轰烈烈的导管疗法,至今没有任何批准公文;然而各个医院却在明目张胆地使用。换句话说,凡是接受导管疗法的病人,应当都是自愿受试者。但是美利坚的自愿受试者不但自己不交钱,而且出事还能索赔。而华夏的自愿受试者不但需要自己交钱,而且死了活该。许多从美利坚引进的治疗方法,绝大多数都是美利坚的试验方法;然而在华夏,却被医院当成挣钱的合法手断;难怪华夏的医院都变成了收费站。
你们是不是应该为此负责?
可能我的言辞有些激烈了,我应当指出,我们华夏在1979年以前,医院不是收费站。因为各个医院、药舗、诊所都可以配制药物;什么麻杏石甘丸、开胸顺气丸、六味地黄丸等,甚至还可以配制生理盐水、强的松软膏、鱼石脂软膏等。当然一切都是为了降低医药费。但是华夏自从1979年施行了药政管理法,而且这个法规是照抄日本的药政管理法;但是日本人并不懂得中医。于是,这个法规就不再允许医院、药舗、诊所自己配制药物;而必需使用国家卖的药物。”王明说道这停顿了一下,虽然现在那些委员会来的人已经说不出话来了,这些王明自己所说的情况,想来这些人并不是不明白,只是没有人在他们耳边说而已,现在王明说出口来,让他们也有些不好意思,而王明他们也不好得罪,这也是王老爷子的高明之处,他不直接施压,通过王明来进行医改,这效果要比他出面来的好一些,毕竟华夏也该改变了!
稍作停顿之后,王明继续说道:“但是你们想过没有!国家不是制药厂,它只是一个批准机构。这就使得许多不是中医的人,拿钱就能买到国药准字号,然后把一些毫无疗效的药物,吹嘘为仙丹妙药。甚至把中医传统的配制浓缩丸的制药方法,也偷工减料改为粉碎为细粉的丸剂。你看,本来很简单、很便宜、很不起眼的药物,如今变成了天价,变成了废物。因此华夏药政管理法已经把中医推向灭绝。
不仅如此,即便是很便宜的肉类、蔬菜、水果,由于强迫小贩必需进入大棚去卖,当然小贩必需交纳高昂的管理费;于是肉类、蔬菜、水果的价格也高涨。为了降低成本,于是小贩们研究出了注水肉、缺斤少两、以假乱真的伎俩。这就是华夏的一切商品,都是质次价高的根本原因。也就是说,一切不应当发生的混乱,都要归罪于国家不正确的政策。
应当指出,按照国际惯例,所有的自然成药都不需要通过国家鉴定,因为至今没有鉴定标准。美利坚的fda规定,凡是在1960年以前,在美利坚登陆的中成药给予免检优惠,在国际上也是免检的。
目前华夏大陆的中医药法规尚未与国际接轨,基本上还是沿用1979年的药政管理法,而这个药政管理法是当初仿效日本而定,与欧美等国的国际惯例有较大的不同;因为日本早在明治年间就废除了中医。现在许多国家的药政管理法是仿效美利坚而定,这就是允许政府医院、私人医院、中医诊所自己制造内部制剂;也就是说,这种药物不能上市,而是自产自销。
但是华夏大陆却搞什么中成药国家鉴定,而这种鉴定是十分荒唐的;说白了,只是花500万人民币买个批号而已,因此许多有毒有害的中成药,例如含有朱砂的牛黄清心丸、含有雄黄的牛黄解毒片、含有木通的龙胆泻肝丸等公然在大陆销售。而且害人之后,竟然无人理睬。也正是由于华夏大陆的中医药法规未与国际上主要国家接轨,因此造成了目前对中医药管理的不利局面。很多药在国外销售的很好,但是他们都不回来,因为他们不愿意在自己的国家找麻烦被说成假药。这就使得香港的药物,不能在华夏大陆广泛使用;而要去伺候美利坚人。
许多人骂中医是伪科学、不科学、是邪教;我非常赞同。因为目前华夏的中医,已经不是古代的中医了;而是古代的江湖郎中。他们打着中医的旗帜,却干着卖药的行当。不过,古代的官府是打击江湖郎中的,而目前的官府是保护江湖郎中的。
我们华夏为什么没有自己的药政管理法呢?或者为什么不学习美利坚的药政管理法呢?那么美利坚人怎么管理中医,或者自然医学呢?很简单,我们华夏人到了美利坚,不是开个饭馆,就是开个自然诊所。你到律师楼交70美元,办个自然诊所的注册手续就行了;然后你就自己配药,卖给你的病人。你的医术好,就会一传十,十传百,于是生意兴隆。而美利坚的西医也乐得把病人推给你,省得给自己找麻烦。但是如果你把病人治坏了,那么就会惹来官司;此外没有任何管理部门找你的麻烦。长此以往下去,你们难道要将来到国外去看老祖宗留下的瑰宝吗?”王明此时有些严肃了。
“有人说,华夏到处充满了商机。是的,在美利坚的垃圾快餐,到了华夏就倍受欢迎;在美利坚无人问津的黄豆粉,到了华夏就被称作高贵的蛋白粉;在美利坚被称作致癌物质的放疗、化疗,到了华夏就被称作救命的高科技。这是华夏人有钱没处花吗?不是。这是因为我们许多华夏人糊涂。也正是因为如此,在美利坚被欢迎的中医疗法,在华夏却被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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