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 皇城

一份记载着当年赵大勇等商队遇到诡异山神庙的记录。当时下面的镇魔司成员将诡异山神庙造成的事件的消息报告了上来。但在最下面的批阅当中,却是当时镇魔司司长的亲自批阅:下达命令让所有人不必理会,同时不允许镇魔司当中的御诡者与那场事件当中的任何一个人接触,命令当地官府配合,将那场事件当做一件意外结束。并且在那之后,将一切信息都封存。这一份档案,乃是林国英在绝密区翻出来的。两人看完之后,皆是一脸的震惊。“怎会如此?!”林国英忍不住呢喃出声。这些日子以来,随着赵文宣东奔西走调查信息,他也知道镇魔司的规矩。在仙道出现之前,镇魔司还没有受到冲击,没有今日的这般混乱。那时候对于诡异事件的处理程序可以说是非常的严格。每一次的诡异事件必须完成妥善,乃至于对卷入事件最终活下来的路人都下达封口的命令,不允许他们有丝毫的外传!但眼前的批阅处理命令,却像是儿戏一般!尤其是它还是当时的镇魔司司长亲自下达的批阅命令!“难不成,那座山神庙诡异,牵扯到某种大秘?”林国英眼中浮现出怀疑之色。“国英,帮我找找我父亲失踪的那次诡异事件的处理结果!”赵文宣逐字逐句看完,面上不动声色,眼神有些深邃,让人看不出什么来,对一旁的林国英说道。很奇怪,批阅命令奇怪就算了。对于那一次诡异事件的详情,似乎也都不允许深入调查。这其中的报告,和其他诡异事件的报告,差了不止十万八千里!其他的诡异事件报告,基本上充满着细节,事后调查的方方面面都是被罗列了上去。而他父亲当年第一次遭遇诡异山神庙的那场经历,却仅仅只是录了一些口供,很快就草草结尾。“找到了!你看!”就在赵文宣思考之际,林国英很快找到了五年前,也就是赵大勇失踪那一年在南川县发生的那一场诡异事件的档案。两人翻阅查看,果然!里面主要记载了,当年南川县发生了诡异笑脸事件之后,当时的县尊按照规定以加急公文的方式送上了府城。镇守府城的镇魔司分部以为只是一种寻常的诡异,于是派了一小队御诡者前去解决,结果最后除了丙级成员莫东来,王中冠两人,其余人皆是全军覆没。后来王中冠回到府城,便给上面将那件事的前后经历都是上报给了镇魔司。其中的上报记录,还夹杂在这档案当中。然而,里面关于在南川县城所遇到的诡异山神庙之事,尤其是当时他深陷于诡异山神庙诡域之事,却是直接被墨水大片涂黑!只留下了最后那一位仙道始祖从天而降,将他救出的一些残缺记载。而也正是在这份报告当中,有一些红色的笔画,将这些残缺的记载重点圈了起来。这似乎是因为仙道始祖的力量,有些奇特,引起了其他人的注意。在最后的批阅当中,依旧是不必理会,禁止调查,尽量远离!那种感觉,就想那诡异山神庙,仿佛是什么禁地一般!“可恶!这到底是什么原因?!”赵文宣的面色有些难看。这一系列调查的结果,作用说大其实也不大。只能说是印证了诡异山神庙有些古怪,但对于其具体原因,到底为何这诡异山神庙如此遭受忌惮,里面根本没有涉及分毫!“再找找看吧,说不定里面还有一些记录。”林国英拍了拍赵文宣的肩膀,安慰地道。随即两人,便昼伏夜出,继续查找。然而,三天后,整个镇魔司的档案旧纸,基本上被他们都翻了个遍,也仅仅只是找到了大乾朝建立的三百年间,有关于诡异山神庙出现的几个目击案例。但最后的批示结果,都是大同小异,基本上都是——远离它!“这其中,一定有隐秘!”“而且,有可能还是一个关乎极为巨大的秘密!”林国英望着收集到一起的档案记载,有些咬牙切齿地道。多日以来的努力,不说一无所获,但也都是进展不大。诡异山神庙在历史上也出现过几次,但镇魔司为什么要这样子处理,其中又涉及到了什么。所有档案记载,都根本没有留下只言片语的记载!“这一切,或许只有镇魔司司长知道了!”“或许咱们应该要在那镇魔司司长身上想办法?”“可这并不容易,这种东西,只怕是一些不容许用文字记载的隐秘,而且镇魔司司长实力恐怖,我们只怕还没有制服他们的实力。”“况且,按照先前的调查,在仙法出世之后不久,那镇魔司司长就已经消失,如今好几年过去,一直到现在都还未曾有过半点消息......”两人在一堆故纸堆里面讨论,眉头难以舒展。尤其是赵文宣,面上担忧之色更甚。其实他心中也很清楚,距离父亲被那座山神庙带走已经是过去了数年。活下来基本上不可能。但他依旧想要一个真相,一个让他自己,甚至是在临死之前还对父亲念念不忘的母亲在九泉之下安心的真相!“我想进一趟皇城!”赵文宣长吐了一口气,斩钉截铁地道,目光坚毅。“好!我陪你!”赵文宣看了一眼林国英,没有说话。也没有必要说什么了。心中的感激,无需一一用言语描述。......某一处破败的山村,杨清云的身影出现在半空,只见他面色凝重,手掌伸出,朝着下方空无一人的破败山村抓了过去。手掌像是探入了虚空,无形无质的力量抓摄开来,在虚空之间泛起一层层肉眼可见的空间涟漪,像是放入了一处有着平静倒影的湖面。数息过后,手掌收回,此时在他掌心之中,多了一个半透明的无形怪物。那怪物的存在,令得空间都是产生扭曲之感,不断挣扎。但杨清云的力量,这样是不可磨灭的法则枷锁,将其生生困在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