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在战斗中学习
“不要着急。”马克西姆斯神色平和的对三人说道:“咱们这次出来,主要是继续将兄弟们在平时训练中所学到的东西运用到实战中,可不能像以前那样乱打一气……”
托列鲁哥倒也爽快:“行,听你的,该怎么做,你下命令。”
马克西姆斯回身喊道:“弩炮就位!”
队尾的十名弩炮手立刻从马车里抬下两架弩炮,放置到阵列最前方,在军事顾问组的指导下组装完毕。
“目标是农庄的木门!”马克西姆斯的命令下达后,两颗铅丸就被弹射出去,击中木门附近的院墙,砸出两个凹坑,引得院内的敌人大呼小叫。
接着又发射了两轮铅丸,依旧未能击中木门,倒是让其附近的院墙出现了不少裂纹。
“这弩炮声势挺吓人,但是威力不咋样,还不如让兄弟们直接进攻!”托列鲁哥忍不住嚷嚷。
马克西姆斯还没说话,旁边一名军事顾问组成员抢先说道:“他们才训练了没多久,射不准很正常,不如这样,让我们过去操作。”
“不用,咱们有的是时间,这个时候不好好锻炼他们,将来遇上大战又怎么能让他们派上用场!”马克西姆斯故意大声说道。
听见他说话的弩炮手们更加专注认真,接下来的两轮轰击,不但命中木门,还带倒了旁边的院墙,使得农庄正面出现了一个较大的豁口。
马克西姆斯无视农庄内的混乱,认真的下达命令:“斐萨鲁斯,你带领第一中队,进攻正门。”
“是!”斐萨鲁斯兴奋的回应。
“等一下!”马克西姆斯接着问道:“如果你们逼近豁口,敌人不断从院墙上投掷标枪,你们会怎么办?”
斐萨鲁斯想了想,回答道:“我们会排成龟甲阵,硬冲进去。”
“那就这么办,我要看看你们第一中队的龟甲阵练得是否熟练。”马克西姆斯说完,又看向托列鲁哥和卡尔米努斯:“第二、三中队的士兵先去马车里拿长梯,等到第一中队进攻吸引敌人的注意之后,第一中队攀附农庄正面的院墙,第三中队绕到农庄后面进攻。托列鲁哥,你伤势未好,就留在后面指挥,不要跟着去进攻。”
“放心吧,马克西姆斯,我又不傻,还想多活几年了。”托列鲁哥哈哈笑道。
三个百人队迅速展开行动。
没多久,三百名士兵呐喊着,纷纷杀向百米之外的农庄,平坦的田野里散布着他们奔跑的身影,造出了不小的声势,让马克西姆斯有一种挥斥方遒的豪情。
当然,虽然辎重营掌管物资,但是这三百名士兵并非个個都全副武装,第三中队有一半多的士兵还身穿单衣、手持木枪,所以马克西姆斯才安排他们从后方进攻,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
没有办法,起义军人数增加太快,储备的武器盔甲都已经不敷使用,马克西姆斯作为辎重营首领,若是只顾着先满足自身队伍的需求,必然会引起其他首领的不满。不过,今日一战之后,应该能够大大改善第三中队士兵们的装备。
战斗很快就结束。其实当弩炮砸破大门、全副武装的护卫队士兵开始进攻的时候,农庄内的不少敌人就已经胆寒了,只是三个中队认真的演练马克西姆斯布置的战术,根本就没有理会他们的投降,直至破入庄内,将其全部俘虏。
得到军队已经占领农庄、仅有五人轻伤的消息,马克西姆斯没有自得,而是问弗朗提努斯:“这场战斗你觉得如何?”
弗朗提努斯认真的回答道:“你布置的战术和士兵们的整个执行的过程……都没有任何问题,所以战斗进行的很顺利,没有什么伤亡。不过——”弗朗提鲁斯话锋一转,考较道:“你们进攻的只是一个农庄,敌人不过是一些农庄护卫,他们无法给你们造成麻烦。可要是这是一座小城,里面有百名罗马士兵镇守,咱们的轻型弩炮是无法攻破城门的,你又会如何做呢?”
马克西姆斯当即说道:“三百人进攻一个百人镇守的小城,这肯定是不明智的,我会放弃进攻,至少人数要增加至千人,我才会愿意一试。”
“如果伱有1000名士兵呢?”弗朗提努斯继续发问。
“我会先修筑营地……”马克西姆斯沉吟着说道:“……重型弩炮虽然没有,但是辎重营有建筑队,攻城车咱们会做吧?”说这话的时候,他的目光看向军事顾问组的其他成员。
弗朗提努斯点头。
“攻城塔会做吧?”
“会做,但需要不少时间。”弗朗提努斯提醒道。
“那没有关系,我们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再做点别的事。”马克西姆斯说着,用脚跺了跺地面:“这里的土质松软,可以派部分士兵悄悄的挖掘地道,直达城下,弄塌他们的城墙。”
“有经验的士兵不会没有防备。”
马克西姆斯不慌不忙的说道:“可他们总得分派人手去防备吧,一百人本来就不多,不可能完全防御住整座小城的城墙,我先用轻型弩炮轰击城头,打击敌人的士气,然后用攻城车、攻城塔从正面进攻城门和城墙,牵制敌人,其余的士兵使用长梯、蚁附攻城,同时在暗中发挥地道的作用……这样的总攻,敌人能守得住吗?”
弗朗提努斯沉默了片刻,说道:“你将兵力全部压上去,万一敌人有援兵呢?”
“瞧瞧,你又给我增加难度。原本只是攻一座小城,现在有了援兵,过一会儿说不定我的粮道还会被切断了……有你做敌人的内应,我怎么可能赢得了。”马克西姆斯开玩笑似的说道。
弗朗提努斯认真的说道:“我觉得你已经学得很不错了,缺的只是经验。”
“你这个教官可是难得夸奖人,让我有点骄傲啊。”马克西姆斯哈哈一笑,挥手说道:“咱们该去农庄接受胜利果实了,沃勒努斯,你先进去清点物资。”
“好的。”沃勒努斯往农庄走去,身后跟着阿克果、卡修斯、马古斯等几位少年,这些孩子天天晚上听马克西姆斯授课,白天在仓库进行实践,他们的算术能力突飞猛进,已经可以为辎重营提供一点帮助了。
“咱们该去干咱们的事了。”
马克西姆斯接下来要干的事就是在这些刚获自由的农庄奴隶的面前公审俘虏,然后有罪者交给奴隶们处置,往往都会被愤怒的奴隶们杀死,从而绝大多数的奴隶会自愿加入起义军,并且他们中的一些因为对辎重营的好感,会主动要求分配到辎重营。
这几次出来劫掠,马克西姆斯就是这么干的,效果非常好。
等到公审结束,沃勒努斯清点物资完毕,听完他的汇报,马克西姆斯皱起眉头:“这么大的农庄,这么多的人,居然只有这么点粮食?!”
“这很正常。”熟悉农事的沃勒努斯说道:“外面的麦子都已经熟了,马上就可以收割,有新粮可以吃,他们没必要多储存旧粮。”
马克西姆斯想了想,说道:“要不我们在这里多待一天?让士兵们带着那些奴隶把这些麦田收割了,打了粮后再运回去。”
这些天辎重营护卫队之所以能被首领们允许出来劫掠,那是因为起义军人数的暴涨,导致粮食紧张,各支部队都被派出去加紧收集粮秣。
“我们距离营地太远,万一在士兵们收割的时候敌人来袭怎么办?”沃勒努斯担忧的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