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苦艾酒

两人来到牛舍旁一片生长着红杉树的土坡前,莫里斯大叔不知从哪里找来一个稻草人,插在土坡上。

又替他装上子弹,简单叮嘱了几句。

林蒙终于拿起他那支柯尔科1627,瞄准大概十米外的稻草人先生,十分仔细地对准准星之后扣动了扳机。

“砰”

稻草人先生的脑袋上多了个冒烟的小窟窿,莫里斯大叔看了一眼:“还不错,不过这个距离没必要瞄这么久。”

林蒙想想也对,二十码左右的距离,对方手上要是有把刀,都可以跑过来捅自己好几下了。

于是他用大拇指扣下击槌,大概瞄了一下,就砰的又是一枪。

接下来枪声就很密集了,等打完六发子弹,林蒙看向莫里斯大叔,对方脸色有点古怪。

第一发打中脑袋,后面三发打中躯干,还有两发脱靶。

二十码左右的距离已经非常近了,真人一样大的稻草人,哪怕直接用枪砸也不太容易脱靶。眼下这个结果即使考虑到林蒙是第一次用这把枪的因素,也能看出他并不是射击天才。

“再往后退一些,这次可以稍微瞄准的久一点儿。”

林蒙按照莫里斯大叔的要求,往后又退了一些,一直退到距离稻草人大约五十码左右的距离。

事实上这个距离,才是牛仔们用左轮手枪战斗的正常情况。

林蒙举起重新装满子弹的左轮,抖了抖有些发麻的手腕。点41口径的后坐力不算小,新手菜鸟一口气打完六发,手麻是正常的。

他正在考虑要不要改双手持枪。

“不用把手伸这么直,稍微弯曲一些,放松,别和枪较劲。”

莫里斯大叔适时提醒到。

林蒙照做稍微弯曲了一点儿胳膊,瞄准可怜的稻草人先生扣动了扳机。

砰,砰,砰……

六发子弹打完,这次只上靶了两发,看来自己的射击天赋不是一般的差呀。

再次装满子弹,林蒙果断改为双手持枪,他觉得单手持枪抖得太厉害,而只要自己的右手轻轻一晃,稻草人先生就会顽皮的跑到准星外面。

搭上左手,双手持枪的稳定性就好了许多,瞄准的时间再长一些,砰,砰,砰……

嗯,不错这次有三发上靶。

又噼里啪啦的打了一阵,手腕被这支点41口径的柯尔科1627强大的后坐力震的麻木,更倒霉的是他的右手大拇指,扣击槌扣的腱鞘炎都要犯了。

莫里斯大叔耸了耸肩,然后他一脸严肃的对着林蒙道:“我有两个建议,要么以后你以后尽量出门别和人起冲突,要么你得多练练枪法。”

出门不和人起冲突?

这难度有点儿大……毕竟这里可是该死的西部。

林蒙甩了甩酸麻的右手,然后他很认真的说道:“那我还是多练一练吧。”

莫里斯大叔看了看他甩动右手的样子,说到:“休息一下吧,你这枪法一时半会练不好。”

林蒙正要将左轮插回枪套中。

莫里斯大叔又拦住了他,从他手上拿回手枪,向左一摆,甩出转轮弹仓,装进去五颗子弹,又啪地合拢,小心仔细地将唯一空着的那个弹巢,转至击槌前的待击发位。

这样一来,哪怕走火,也只是“空弹”!

这才重新将枪塞进林蒙腰间的枪套里。

“一个合格的牛仔,绝不会带着一把没有子弹的枪。”

莫里斯大叔从夹克内的暗兜里掏出一个扁平的锡壶,拧开盖子抿了一口,然后递给林蒙。

林蒙接过来,学着莫里斯大叔的样子,尝了一口。

“咳咳……”

一股带着苦涩气息的烈火顺着喉咙灼烧至胃部。

“苦艾酒,昂撒那边的水手带来的,联邦这边不常见,味道很独特,多喝几次就习惯了,很提神。”

莫里斯大叔笑着拿回酒壶,喝了一口,又递过去。

于是阳光明媚的午后一大一小二人坐在土丘下一株被伐倒的水杉树树干上,面对着静谧的湖水,一边喝着味道古怪的苦艾酒,一边享受着惬意的清晨,微风吹过草地,掀起阵阵涟漪,带来潮湿清新的青草气息。

半饷过后,莫里斯大叔突然打破了沉默,颇为好奇的问了一句:“林蒙,你为什么来美吉尼亚?”

“嗯?”

林蒙不太理解对方为什么突然这么问。

“我听说你来自利努浦,那是一座挺繁华的城市。”想了想,又补充道:“你接受过教育,和我们这些粗人不一样,你会读写和算数,在城市里不是会过得很好吗?为什么要来西部?”

林蒙这才明白,对方大概是误会自己是那种富裕的市民家庭的孩子。

于是,大致的和他说了达弗朗叔叔的事情,又简单地说了自己家的情况。

莫里斯沉默了片刻,才回应到:“想不到城里也有这么穷的人,看起来还没有大多数乡下人过得好。”

繁华只是城市一面,在阴暗的角落里依旧有贫穷、肮脏和苟且。

林蒙正要点点头,表示附和。

不料,莫里斯大叔又补充了一句:“你那个叔叔达……达弗朗,他可不是个正直、体面的绅士。他这么对你,你不怨恨他吗?”

林蒙觉得莫名其妙,虽然达弗朗叔叔因为杂货铺经营不善、家里开支又太大,不得不裁掉自己,但是毕竟是他将自己带来美吉尼亚,间接的让自己拥有如今的一切,林蒙内心深处还是十分感激他的。

于是有些奇怪的问到:“您,为什么要这么说?”

“我知道这个人,约克镇上杂货铺的“店主”。他刚来约克镇的时候一穷二白,靠着一张年轻英俊的脸和能说会道的嘴,骗取了一个富有的寡妇的芳心。那间杂货铺是那个寡妇之前丈夫的遗产,所以说他实在算不上是真正的“店主”,顶多是店主的配偶。”

“那又怎样?虽然娶一个富有的寡妇,来继承一笔遗产有取巧的嫌疑,但是也不能因此就怀疑他的人品,更何况这与我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怨恨他?”

莫里斯大叔直视着林蒙的双眼,问到:“你来之前,这对夫妇一直没有自己的孩子对吧?”

林蒙点点头。

“那么,这间杂货铺以后有谁来继承呢?等他们老了,没有能力继续经营这间杂货铺的时候,他们该依靠什么为生呢?他们其实已经并不很年轻了。”

“他们确实需要一个年轻人来继承……你的意思是我?”

“不,是你的叔叔达弗朗希望是你。毕竟这是那位女士前夫的遗产,如果她和你叔叔离婚,又和别的更年轻的男士在一起,那么你的叔叔就又一无所有了……你知道的,这对于那位女士来说并不困难。西部的小镇上最不缺的就是年轻力壮、一穷二白的年轻小伙子。”

“好吧,确实如此。所以……他们有了自己的孩子之后,就不再需要我了?”

莫里斯耸了耸肩,递来酒壶,说到:“等你长大一些就会发现,这种事挺常见得。”

表面上看来,是一位富有慷慨的叔叔对侄子的提携。背地里却满是自私和算计,一旦失去价值,便无情的遗弃,丝毫没有顾忌亲人之间的情谊。

一切都是利益,一切都是算计,根本没有什么良心发现……

这就是成年人的世界吗?

林蒙拿起锡质酒壶抿了一口,一股辛辣苦涩的味道,弥漫在口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