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我是个天才
聚光灯的照耀下,站在黑熊的尸体上,苏提看着自己染血的双手。
没有颤抖,力量从手上不断涌来,就是这双手,杀死了黑熊。
他,杀死了看似不可战胜的强者,保护了自己的性命。
此时此刻,他心中的恐惧,压抑,绝望全数消散,第一次杀人,让他的心灵犹如受到了洗礼一般,彻底蜕变。
二十七年的人生观念在此刻倾塌,让他的性格也产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虽还是身处险境,但他已经不再恐惧。
他抬起头环视四周,目光犹如一头野狼,让每个看到他眼中凶光的人,都有一刹那的下意识躲闪。
滴答,滴答。
红酒撒在地面的声音响起。
为银面具男倒酒的女人此时才激灵一下,回过神来。
这一下好像触动了连锁反应,全场从寂静无声,变得哗然一片。
发出最多的声音,除了“黑幕”就只有“退钱”二字。
这场比赛,黑熊死是小,百分之百的人都将钱压了苏提死是大。
根本没有人想过苏提会赢,就连盘口都只开了苏提死在第几分钟。
因此黑熊一死,可谓是爆了惊天大冷门,除了庄家,全场皆输!
就连作为庄家的银色面具男都一脸惊愕,他确实操纵过很多黑幕比赛,但这盘比赛真的干干净净,半点黑幕也没有。
毕竟这种随机挑战者是他最近才弄出来的噱头,就算想捞也不会在这个时候捞,起码要把名气打响再捞。
“各位,各位,安静,安静!”
见全场安静下来,银色面具男拿着话筒说道。
“这场比赛的结果出了一点小意外,是我们主办方的失误,我宣布这场比赛的盘口作废,大家投注的金额会退回到各自的账户上。”
此话一出,场面才算得以控制下来。
得到退款的众人,此时才反应过来,真的相信场上的苏提不是主办方找来爆冷门的高手。
而是一个真的随机挑战者,大街上随便抓的路人!
一个路人,居然赢了一个职业黑拳手!
不可思议!
“各位,这是我们采用这种赛制以来,第一個胜出的随机挑战者,让我们为他欢呼!”
银面男高举酒杯,大声咆哮道。
全场爆发出了响亮的呼声。
苏提站在笼中,壮硕的黑熊倒在他的脚下,一滴滴鲜血从他的拳头上滴落,此时他万众瞩目,是全场的中央,彻底的主角。
但他没有一丁点欣喜,开心的意思。
他的目光紧紧的注视着二楼的银纹面具男,此人的身份,地位,毫无疑问就是这场比赛的主办方,大庄家。
也是害他沦落到这种地步,在笼子里与别人厮杀,只为博他人一乐的罪魁祸首。
已经经历了一次杀人,仿佛激发了什么似的,二十多年的平凡生涯,初尝鲜血,苏提此刻心中的怒火与杀戮欲望不仅没有半分减少,反而愈演愈烈。
见苏提用充满杀意的眼神看来,银边面具男不仅不怕,反而露出轻蔑的笑容,举起酒杯,遥遥敬酒。
他见过太多这种眼神,蝼蚁的眼神,因此他并不在意。
他能感觉到,这个突然发掘出来的路人拳手,会成为自己的摇钱树。
今天一战,已经彻底打响了他的名气,只要他稍加炒作和包装,就能让对方的名声到达一个新的高度。
捧红一个拳手,使其赔率达到最低,然后在一场大赌注中安排人将其打死,赚的盆满钵满,这已经不是他第一次这么干了,这是他的拿手好戏。
而就在他想着如何安排对方之时,一名黑西装此时来到银面男身旁,耳语了几声。
银面男眉头皱起,拿起话筒道。
“各位,不好意思,突发情况,今天的拳赛取消,请各位顺着安全通道有序退场。”
听到这话,观众们愣了一下,然后没有任何犹豫,齐齐向着一旁的通道涌去,动作娴熟,就像是预演了多次的紧急避险。
而银面男也在一堆黑西装的簇拥下,有条不紊的下到一楼,准备穿过另外一条通道离开。
经过擂台时,明显是一号保镖的花纹黑面具看了一眼笼中还盯着自己等人的苏提,问道。
“少爷,要不要把他也带走。”
银面具男笑了笑。
“不用,给警探一个面子,把他留在这里。”
说着他向着苏提挥了挥手道。
“放心,我们还会再见面的。”
说着便带人进入黑暗的通道中。
而苏提死死盯着对方的背影,直到他彻底消失不见为止。
而就在死亡格斗的主办方和观众都撤走后,过了足足十几分钟,悠扬的警笛声随之响起。
轰!
一群荷枪实弹的警探冲进废弃大楼里,入目就看到了台下两具盖着白布的尸体,还有八角笼内四肢扭曲倒在地上的壮硕男人。
以及那个站在擂台中央,在聚光灯下双手染血,静静看着黑暗通道的年轻人。
“警探!抱头蹲下!”
苏提看了一眼大量穿着黑色防弹衣的警探,双手抱头,缓缓蹲下。
......
一小时后。
审讯室内,苏提双手铐着手铐,静静坐在椅子上。
室外,一个胡子拉碴的中年警探正在有一搭没一搭的抽烟,目光时不时穿过审讯室门上的玻璃,看向里面的苏提。
此时一名青年警探拿着资料走来。
“刘队,照片和指纹比对结果出来了,他说的都是真的,他就是前天在我市失踪的受害人,姓苏名提。同样失踪的刘波,黄安也都确认了身份,市郊废弃大楼里发现的那两具尸体,就是他们。”
“嗯,我知道了。”
刘队微微点了点头。
青年警探继续说道。
“他的家人昨天已经报案,我们确认身份后第一时间就通知了家属,现在他的父母和大伯都在外面等着,你看是不是...”
刘队深吸了一口烟,缓缓吐出。
“不着急,有些疑点还没有搞清,既然确认了身份,我要问问他,你先下去吧。”
“是!”
警探走后,刘队打开审讯室的大门走了进去,来到苏提对面坐下。
“介绍一下,我是明光市民安局刑支队的副队长,姓刘名兴,你可以叫我刘队。”
苏提沉默不语,点了点头。
“你的身份已经排查清楚,马上可以出去了,但是在出去之前,我有几个问题要问问你。”
“你说。”
“第一,案发现场那具带着黑熊面具的尸体,是不是你杀的。”
对于这个问题,苏提早有准备,此刻从容不迫的答道。
“是我,但我那是正当防卫,我不杀他,我就会死。”
刘队点了点头,继续问道。
“问题二,我们在黑熊尸体上,发现了多处关节,骨骼,韧带断裂的痕迹,在他死之前,他的四肢都被特殊手法扭断了,我们的法医告诉我,要做到这种程度,必须要是柔术大师级别才能做到,你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怎么会这么厉害的柔术?”
这个问题,苏提在来的路上就已经想过,此时面不改色的回答道。
“因为我是天才?”
听到这话,刘队来了兴趣。
“天才?何谓天才?”
“任何武术,我看一遍就会,学一遍就精,练一天胜过别人十年,拧断黑熊四肢的柔术,也是我在网上自学而成。”
听到这么不要脸的说辞,刘队一时有些无语。
他不能肯定对方的说法,但也不能否定对方的说法。
他还能否定一个人的天赋不成?
不过虽然苏提的柔术技术来的确实蹊跷,但刘队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过多纠结,问题的关键不在这里。
“第三,也是最后一个问题,请你好好回答我。”
刘队的表情变得严肃,不再像一开始那么松散。
“黑熊的四肢已经被扭断,致命伤是因为裸绞导致的缺氧死亡,如果说一开始你是正当防卫,但是到了后面你折断了他的四肢,他已经对你没有了威胁,伱为什么,还,要,杀,他?”
刘队一字一句,目光灼灼,直射苏提的内心。
苏提被抓去死亡格斗赛,确实无辜。
但有时候,法律是严格的。
正当防卫和故意杀人,是两个概念。
苏提虽然是以一个受害者的身份被卷入这场事件,但最后他的行为,却已经涉嫌故意杀人。
因此,刘队必须要盘问他,如果他真是故意杀人,他也只能公事公办。
但他不知道的是,面前的苏提,早已经不是那个十九岁的青涩大学生了。
二十七岁的心理年龄,虽然一大半的时间都在混吃等死,但各种人情世故,社会现象,也看了不少。
而且还经历过穿越,接收原主记忆,生死搏斗,他的性格意志各方面也已经更加成熟。
这个问题,苏提也早就有了腹稿。
“因为那是死亡格斗赛,两个人只能有一个活下来,这是比赛规则,我要是不杀他,主办方就会杀了我,所以我别无选择。”
“真的吗?”
刘队直视着苏提的眼睛。
“真的。”
苏提也回以直视,目光毫不闪躲。
这当然是假的。
比赛规则虽然要求了生赢死败,但苏提杀黑熊,绝对不是出自于规则,出于主办方的逼迫。
他只是发自内心的,想要拧断黑熊的脖子而已,简而言之,他杀人完全出于他自己的本心。
杀人者,人恒杀之!
这件事他毫不后悔,如果能再来一次,他就杀黑熊一次,再来一百次,他就杀黑熊一百次!
看着对方平静的表情,刘队揉了揉太阳穴,有些头疼。
一个刚刚杀了人的十九岁青少年,能这么平静的坐在这里和自己谈论事情经过,这本来就不正常。
刘队敢打赌,苏提百分之九十的可能性,是在占据绝对优势的时候,主动杀了黑熊。
至于原因?愤怒,热血上头,生死搏杀的肾上腺素分泌情况下,不是每个人都是圣人,能够在上一秒你死我活,下一秒就点到为止。
刘队仔细对比过苏提和黑熊的体格,在苏提是柔术高手的情况下,那场战斗也不敢说是必胜,毕竟黑熊拥有碾压级的力量和体魄,一个不慎,死的就是苏提...而且很有可能和那两个被害人一样,死状极惨。
因此,这件事情到此为止,刘队也不打算继续追究。
比起为难苏提这个受害者,死亡格斗赛的事情更让他烦恼。
“你可以走了,你的家人在外面等着你,左转出去第三个厅就是。”
刘队为苏提开了锁,又整理文件,示意苏提离开,可苏提依旧坐在那里,一动不动。
“你为什么还不走。”
“刘队,我想从你这里得知更多关于死亡格斗赛的事。”
此时苏提大半个身体都在审讯室的阴影中,他的目光很冷,临走时银面男对他的威胁还在耳边徘徊,加上之前被抓的仇,这件事还远没有这么算了。
他要报仇,同样也要防备再次被抓走,就需要更多的了解地下黑拳,了解那个银面男子。
“嗯?你个小屁孩,这种事情不是你该考虑的,回去好好念书。”
刘队一眼就看出了苏提的想法,摆了摆手,对方和自己儿子年纪一样大,在他眼里就是个小屁孩,而小屁孩的想法,他再清楚不过,年轻人因为一时的热血和正义,做出傻事的例子他也见过太多。
要知道这可不是街头对付毛贼的见义勇为,死亡格斗赛,那可是里世界的阴暗面,连他这种老警探都头大不已。
本来这次接到了匿名报警电话,以为十拿九稳的抓捕行动,没想到都失败了,这里面要说没人通风报信,刘队死都不相信.....
由此可见死亡格斗赛主办方的势力之强大,这里面的利益牵扯太多,绝对不是他个人能够扳倒的。
在他看来,苏提能够从这件事中逃得一命已经是侥幸,再因为热血上头去招惹这种庞然大物,十条命都不够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