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在北漂的人

大朋好不容易结束了忙碌的一天。

和往常一样,把今天的事情复盘了一下,梳理一下明天要做的事,他就开始收拾下班了。

今天晚上约了好友一起吃饭。

要说自己这位好友也是憋屈,中戏高材生毕业好几年了,但就是因为形象不行,到现在还在演百来块钱一天的群演和小品。

能够捞到一个特约角色,都高兴到不行。

虽然自己刚开始在搜狐实习的时候也就只有800块钱一个月,但经过这么多年北漂,也算是有了自己的一档网络节目。

虽然还是被看不起吧,现在说到网络节目主持人,在别人看来都是擦边不入流不专业的人在那玩。

但对比自己也是北漂几年的好友,自己还算是情况好的,也就没那么多怨言了。

不知道今天给醉白老师的本子,他会不会看。

应该还是和以前自己投得本子一样,说回去看看,结果也都杳无音讯了吧。

哎,他这么年轻,就混到了老师的地位。

我什么时候才能混出头?

大朋这些年别的见得不多,冷眼可谓是尝遍了。

当每次有人拒绝他时,他都暗暗发誓:

自己一定要红,哪怕不惜代价!也要让众人看到我!

此时,他的手机接到一条信息。

是之前自己在节目中互动过好几次的小明星,也是一个模特,柳妍。

两人算是互帮互助了几回,大朋也就厚着脸皮地交换了联系方式。

没想到,她上个月还邀请自己去参加她的生日聚会。

接到电话时,自己心里别提多兴奋。

但当自己精心买了一条项链,作为生日礼物过去的时候,发现那里都是些影视圈和模特圈的人,自己就像一个局外人,整夜始终在外层晃荡。

自己那个小小盒子看起来是那么寒碜。

而他和这些人之间就好像有一层看不见的油膜物质,将他和在场的人隔离开来一样,一瞬间他自己都不知道来得对不对。

看着柳妍在人群中穿梭应酬,自己的失望油然而生。

或者柳妍单纯就是为了热闹,将自己邀请过来了吧。

一晚上只是和她匆匆聊了几句,那时候自己为什么不敢和现在一样上去蹭明星呢,也许是为了在朋友面前不那么丢面子吧。

很少有明星把一个无名的网络主持人当朋友不是吗。

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柳妍发来的信息是一张照片,照片里她带着自己送的项链,笑靥如花。

大朋的心里顿时好受了不少。

虽然过了快一个月,但她至少还是记得的。

被人记得对现在的大朋来讲很重要。

来到和好友聚餐的地点了,他照例迟到了一会。

“今天怎么又这么晚?”

“我去了昌坪乡下给农民演小品呢,忙前忙后一天,还摔了一跤,才80块。”

看着他一身烂泥,大朋也准备把这顿饭钱请了。

两人都是北漂,都很喜欢音乐,都会弹吉他,都组过乐队,都曾经想当个歌手。

所以两人认识后,很快成为不错的朋友。

但现在一个是网络主持人,一个是小群演。

在燕京的天空下,容不下两个人的梦想。

“我要离开燕京了,前几天我找了在学校玩得不错的同学和师兄,但都没有愿意帮我的,都劝我放弃做演员,说我这长相没可能出头。”

“这几天跑了几天戏,赚到了车费。也准备走了。”

大朋看着好友这么说,想劝,喉咙却像卡住了一样。

只是拿起燕京啤酒,两人“叮”地一碰,对瓶喝了起来。

这可能就是所谓梦破碎的声音吧。

大朋不由地想起他妈的话:

“回来吧儿,别在外面漂了,你没有当明星的命。”

“妈,我一定可以的,你再信我一次。”

良久,好友开口要走了,说女朋友还在等他,不喝了。

江湖再见。

......

乔山从昌坪区回来,约了好友晚饭,想做一个告别。

“我还要打包回去给我女朋友吃,就不喝了。”

“大朋,江湖再见!”

当乔山来到女朋友摆摊的地方,远远看着女朋友在人来人往的夜市中大声吆喝叫卖。

眼眶不禁湿润了起来。

她脸被风刮得通红,手也在一直搓着,就为了赚一点钱,交清拖延的房租。

她从小没吃过苦,我现在一无所有,还愿意跟着我,支持我的演员梦。

乔山擦了擦眼泪,径直走了过去。

和女朋友一起喊道:

“项链10块钱一条!毛衣链25块两条!”

这一刻他放下了尊严,放下了北漂的执念。

回去吧,回去吧,放弃所谓的梦想,不要做无谓的北漂。

我漂不动了!

回到欠租的地下室,乔山终于忍不住哭了。

想起同学们的不屑,农村演小品摔在泥坑的遭遇,女朋友跟着自己吃苦的处境。

自己的一切倔强,在现实面前不堪一击。

他对女朋友说:

丹儿,我们分手吧,我没出息,给不了你幸福。

......

程希从搜狐回到学校后,下午又去教室上了会课。

老师看到自己,都开玩笑地喊了一声程制片。

程希现在在管理系已经是个名人了,大家都知道他就是那个《万万》的编剧醉白。

但是出了管理系,知道程希的并不是太多,毕竟现在吹编剧的很少,而且他也用了醉白的化名。

倒是易晓星和白客他们,甚至热芭已经是学院知名人物了。

课间无聊的时候,程希就把大朋和曾总给的剧本拿出来看。

大朋的剧本名字叫《癫狂男士》,程希笑了笑,熟悉的记忆袭来。

于是先打开了它。

这个剧本有点生涩,看得出来有几处确实模仿了《万万》,虽然笨拙,但里面的用心还是能看到的。

其中几个小品,完成度也挺高。

比曾总给的剧本在他看来是要好一些,至少是更符合短剧的要求。

而且很符合癫狂男士这个名字,里面的人物已经和印象中的有些相似了。

程希思考了片刻,将两个剧本一左一右地放着,拿出笔唰唰写了起来。

一边把“我不是高富帅”划掉,在旁边写上“吊丝”两个大字。

一边将“癫狂”划掉,留下了“男士”二字。

也许,他们俩可以拼一个本子。

再让他们润色拼接一下,自己把把关,起到一个启发的作用。

这样自己也省不少力气。

毕竟最近自己真的很忙,连溜热芭的时间都少了。

晚上,程希在写完《开端》最新的两章后。

拿出大朋给的名片,看着上面的电话,拨了过去。

“喂,是大朋吗,我是醉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