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自由人的自由意志
一声前所未有的惨叫从蒙泰克警察局深夜传出时,所有值夜班的警察和被关在犯人羁押室的人都是抬头往二楼审讯室方向看,因为这种声音他们没听过,即便是这种惨叫声已经通过分贝数的提高强行钻入了他们的耳朵,这些人依然无法想象出汉斯需要遭遇什么样的状况才能发出类似的声音。
“嗷!!!”
就一声,一声惨叫以后不知道过了多久,汉斯的惨叫已经连接成片。
“啊!FUCK!!”
“你他-妈-的,啊!这是,该死的谋杀!”
鲍勃盯着楼上自言自语道:“监狱里某个该死的混蛋第一次被强--奸的叫声也不会这么惨,周到底干什么?”
其实周末做的很简单,只是将尼龙绳绑在汉斯的身上,随后打上一个越挣扎就会越紧的绳结。
这个时候,细极了的尼龙绳会勒进汉斯的肉里,那越挣扎越紧的绳扣让他每分每刻都在体会被绳子勒住的部位的那种麻痹到极点的疼痛。
所有人恐怕都有过蹲厕所时把腿蹲麻的经历,上绳就是用绳子勒进肉里后,将血管勒紧,由血液不畅通造成的麻痹会在一段时间内累积到最高点,这种麻痹会瞬间钻入人心里,所以,在华夏每个手艺熟练的老刑警都知道上绳不能超过一定时间,不然一定残废。
对于被绑者来说,上绳的麻痹会超过绳索勒进肉里的疼,只是他们没人知道绳索一旦解开时,那种血液开始缓缓流通的过电感会更加让人受不了,更关键的是,绳索累出的伤痕永远在肩窝位置最深,等到结痂那一刻,这块活肉稍微动上一下血痂就会离开。
“放了我!”
“放了我!!”
那声音如同被一把刀削尖了以后才从嗓子眼里钻出来,汉斯每一次打滚都会让他疼痛加剧,短短几分钟额头上就挂满了汗水。他那紧闭的双眼让眉角处充满了褶皱,当他实在忍受不了、被麻痹刺激的突然睁开眼,那眼睛里的血丝可以告诉所有人他刚才在多用力的闭眼忍耐着。
“我,我,我,我都告诉你!”
“我强--奸了她。”
“我打了她。”
“我,我,我,在她进来举着枪的时候冲了过去,把她扑倒在地上,然后……你-他--妈—的不管说什么我都承认,只要你写到笔录上我就签字,FUCK,放开我!!!”
坏了!
周末听到这迅速冲过去下手解开了绳子,他已经逼得汉斯胡言乱语了。
上绳能让一个最硬的犯人把六岁犯过的罪行都想起来,这种疼痛没人能接受,同样也能让一个意志不坚定的犯人在警察的询问中承认所有罪行,只是因为他不想受苦。区分点在于犯人是否在疼痛下编造罪行,这个时候只要发现半点不合理的地方,那么被绑者说的话就不是真的。
汉斯说的肯定是假话,不论克里斯蒂娜怎么进入那间屋子,她肯定都处于拔出枪瞄准的战备状态,这是一个警察的基本素质。这个时候汉斯说他冲了过去根本就是在胡扯,米国警察在接受训练的时候被教导的是一旦遭遇危险立即开枪,连疑似要发生的危险都要开枪,还没有鸣枪示警的步骤。射击训练中警察第一个射击方位是躯干,这个位置在胸口和小腹之间,怕犯罪分子被第一次击中时没有立即死亡,这种射击训练并不是单发进行,是连射三发到五发之间……如果这一切都是真的,汉斯在同一间屋子里朝着克里斯蒂娜扑了过去,这会儿他该是浑身枪眼的死人。
弗格森案件中,警察对着疑似做出危险动作的黑人连续开了十二枪,汉斯就是穿着金钟罩、铁裤衩也被打成塞子了。
“SHIT!!!”
“FUCK—ME!!”
绳子被解下后,汉斯的叫声更惨,刚才的麻痹和现在的回血形成两种完全不同的感受,回血时如同过电的感觉会让麻痹感加剧,要说上绳是蹲在厕所里脚麻了的无数倍麻痹感的话,那么这个时候的回血就是上完厕所以后麻痹的那只脚在地上第一次触地时的无数倍触电感。
“周,你把他怎么了,我为什么听到了屠宰场的声音?”
鲍勃在楼下喊了一嗓子,他听到的声音中,汉斯的嗓子都喊哑了。
周末没理会楼下的声音,审讯室内的喊叫声也弱了下去,当他收拾完绳索,将尼龙绳扔在审讯桌上,要走过去把汉斯扶起来的时候……
汉斯开始玩命的咬着牙往后蹭,直到挣扎中被他撞倒的凳子挡住了退路时,那双眼里依然充满恐惧。
“你没和克里斯蒂娜动手?”周末肯定的提问。
汉斯的回答却是:“是我,我动手了,我打了她,还……”
这次,周末更加确认的说道:“不,你什么都没干,你只是一见面就屈服了。”
呼。
汉斯躺在地上长长出了一口气后,一个在街头卖枪的混混、敢向警察开枪的爷们,竟然躺在地上开始抽泣了起来。
被逼迫后的放松让汉斯看起来狼狈不堪,他一边啜泣一边摇头,两只手都不敢支撑着地面慢慢坐起来,即便是脑海中出现了这个想法,也只是在动作刚刚出现时疼的微微张嘴后随后就选择了放弃。
周末没有勉强他,蹲在他身边说道:“现在告诉我,你把子弹卖给了一个什么样的人。”
“鲍勃,把我们掌握的所有公路监控上拍到的截图照片都拿过来。”
鲍勃跑了上来,手里拿着一叠照片,周末就这么一张一张在汉斯面前铺好:“来,搭把手。”
“啊……啊……嘶。”
周末和鲍勃拎着汉斯将他扶了起来,碰及手臂和肩窝处连接的肌肉时,对方依然有惨叫声发出,不过分贝降低了很多。
两分钟,周末足足给了汉斯两分钟时间去舒缓,等的鲍勃都不耐烦了才问道:“这些人中哪一个是向你买弹夹、消音器的人。”
汉斯低头看了过去,周末顺着他的目光介绍:“你看的这个男人住在凤凰城,来蒙泰克镇出差,在案发时间经过有可能通往废弃厂房的公路去了墨西哥,正常出境,年轻时有过一次酒吧闹事的记录,在十二年前。”那是一张四十岁男人坐在车里开车的照片,脸被汽车棚顶挡住,汽车牌照却拍的很清晰。
汉斯又往另外一边看去,周末的声音很快跟上:“这个男人是休斯顿一所大学的老师,有一个女儿,女儿和男朋友离家出走,警方调查结果是,他们可能去了墨西哥旅游,这次旅游计划和大学老师女儿的恋爱被他严厉阻止过。”
不管汉斯看到任何地方周末都会说出这些人的资料,而汉斯的目光总是在一张照片上盯了一会又将目光离开。
“他不在这里。”
鲍勃听到这句话奇怪的看了眼周末,什么都没说。
汉斯为了这个目光紧张到了极点,他害怕那根绳子在套回自己的身上:“我说的是真的,买我弹夹和消音器的人是个有钱人,他愿意用市场上一倍的价格来买这些东西,本地俚语中近似西班牙语的发音我不可能听错,买子弹和消音器的人一定是本地人,另外我也不可能看不出来一个正处于青春期的十五、六岁男孩和照片里这些人的区别。”由于蒙泰克镇极为靠近墨西哥,地理位置早就了这里的语言中有很多类似西班牙语的发音,这些同样证明了汉斯说的话是真的。
“十五六岁?”周末问了一句,他在汉斯的双眼里看到了自己提问后的恐惧那一刻,又补充道:“我相信你。”
周末陷入了思考当中,一个十五六岁的孩子居然可以在杀死查理以后做出如此干净的现场不说,还知道不给公路上的摄像头留下任何证据……那,他是怎么把尸体运到废弃厂房的?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不可能有足够的体力完成所有工作,那可是一个成年人的尸体。
又一次拿起了这些照片,周末这回不是给汉斯看,而是自己一张张扫了过去,等他将目光停留在一位坐在垃圾车里的司机身上时……
“形容一下这个男孩。”周末问道。
汉斯顺着周末的话说道:“十五六岁的年纪,金色头发,很帅的一个小伙子,穿着红色T恤,耐克球鞋,看起来就不是从穷人区出来了,很有钱的样子。买枪的时候他付给我的钱是最整齐的,不会向那些混混一样把钱团的皱皱巴巴。”
鲍勃听到这个形容马上说道:“我可能记得几个这样的家伙,他们是我侄子中学里的同学,有一个家伙下巴很长、金发,在十五六岁的年龄有过两次盗窃记录,还被咱们抓过。”
“他的下巴不长,长的还很英俊。”汉斯否定了鲍勃的话。
鲍勃继续尝试:“还有一个……”
“NO,不是。”汉斯继续否定。
鲍勃连说了几个都被否定以后,他冲着周末说道:“你就一个都不认识这样的孩子?也许我们在巡逻的时候都见过他。”
被鲍勃提醒时,周末脑海里出现了一个身影,这个身影有点模糊,像是用PS做出来的剪影效果,而这个孩子周围的场景却很清晰,一辆没有组装好的汽车……汽车?
一瞬间,周末脑海里的人影清晰了起来,可是……
“不,不可能是他。”
“谁?”鲍勃问道:“管他是谁,你不能去楼下的电脑里把资料调出来吗?这会浪费你几分钟?”
周末慢吞吞的走出了审讯室,他知道一个这样人的,而是这样的人周末就仔细观察过一个,还对这个孩子的性格做过评价。
走到楼下打开电脑时,周末在无数疑虑中调出了就住在自己家对面的那个孩子档案,此时鲍勃已经把汉斯扶了起来,俩人正从楼梯上走下。
“是不是他?”周末完全不抱希望的问着。
汉斯都没有仔细看,看着电脑档案上的证件照说道:“就是他!我还记得自己问过他一句‘这么小就开始如此热衷于武器收藏简直是个灾难,武器收藏是个无底洞,花掉大笔的零花钱你不心疼么?’的时候,他回答我‘这里是米国,国家法律永远支持自由人的自由意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