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走自己的路
“山上的野花为谁开又为谁败,静静地等待是否能有人采摘,我就象那花一样在等他到来,拍拍我的肩我就会听你的安排……”
录音室里,廖辽闭着眼睛,对着麦克风动情地歌唱。
昨天李谦一再强调说,她需要的,是放松。是的,她自己也觉得,自己的确是需要用一种更放松的心情、更放松的状态去唱这首歌。
野花,生于天地间,无拘无束,独自等待。
这首歌从词到曲,充满了一种缓慢的摇曳感觉,紧绷绷的声音唱出来,怎么可能会好听?
于是,她尽力地回想着当天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听到李谦唱这首歌时的感觉,她努力地放松自己的心情与状态,试图用更加轻松地声音去表达这首歌。
但是……没用。
录到一半,她突然停下了。
录音室外,隔着透明的隔音玻璃,赵美凤和录音师同时惊愕地抬起头来看向她。
廖辽深吸一口气,摘下回音耳麦,打开录音室门走出来。
“呼……赵姐,我休息一下,休息十分钟,好不好?”
赵美凤的脸上写满了不悦,但最终,她还是摇了摇头叹口气,摆了摆手示意她自便。
廖辽点点头,打开房间的门走了出去。
门内,赵美凤不由得叹口气,说:“何苦呢你说!”
关上门,廖辽脸上露出一个苦笑。
何苦?
她抬手用力地揉了揉自己的脸,片刻后,往洗手间的方向走去。
距离洗手间还有几步,已经有对话声传了过来。
以前遇到这种情况,廖辽肯定会注意弄出点声响来提醒对方,但这一次,还没等她加重自己的脚步,对方的对话已经清楚地传了过来。
“……谁说不是呢!到现在她占住三号录音室已经是第五天了,据说连一首歌都还没录完呢!弄得我伴奏都出来了愣是没地方排歌……”
“谁说不是呢!还不光是占着录音室呢,此前她一个人就占着七八十首歌啊,要不是我好歹求着赵姐,那些歌她还指不定揽到什么时候去呢!”
“哼,现在可好,据说她花了四十万从一个高中小屁孩手里买了五首歌,真是笑死人了!刚买来那时候,看她走路那个架势,心气儿可是高着呢!现在怎么样?一首歌录了五天了,估计是站在高台上下不来了……可是那有什么用,钱都已经花出去了,她不用也得用了!”
“没错!这叫自食苦果!我倒要等着看看她这张专辑能卖出去几张……”
“几张太少了,凭她上张单曲的口碑,这张专辑怎么也该有点上当的才对,不过,等大家真的买回去,是不是会开口骂娘,那就不知道喽……”
“哈……琴姐你真幽默……”
这两个声音,都很耳熟。
所谓琴姐,叫黄月琴,原名黄越琴,是公司的女歌手里成绩相对比较好的一个,据说父母都是越剧团出身的,她小时候就学越剧,一直到十七岁参加一个歌唱比赛被公司发掘出来,成为了公司的签约歌手。
她主打的路子是甜歌,到现在为止已经发行了五六张专辑,成绩虽然不算好,但是很稳。所以她在公司里地位不低,尤其在女歌手中,算是大姐大这个级别的。
而另外一个人,就是乐乐。
说来也是无奈,这些年音乐圈的潮流就是如此,甜歌加民歌,对女歌手来说就是最稳当的路子。不是没有走其它道路的,但周嫫只有一个,甄贞更是只有一个。
在甄贞出现之前,女歌手给人的印象是只能唱一些软性的、无病**的、阴柔的小调,而甄贞的横空出世,用她那比男性还要阳刚的声音,唱民歌,唱情歌,为女歌手们开拓出了一条康庄大道——当然,还是那句话,甄贞只有一个。所以,甄贞已经红了快十年了,人人奉其为华语乐坛的第一天后,但在她之后,真正能走上她这条路的女歌手,却是寥寥无几。
冯飞飞的民歌,大气磅礴,周嫫的都市情歌,缠绵悱恻,但她们在四大天后里却只能排在第三和第四名,其中周嫫的天后地位,至今还有许多人不认可,更何况她还在三年前退出歌坛结婚去了,可以说,如今的歌坛,就只剩下三大天后了。
甄贞是歌坛大姐,她出一张专辑,能够轻易拿到三白金、甚至五白金的销量,这个没有疑问,但是排名第二的甜歌皇后何润卿的销量,却并不比她稍差,甚至时有过之,只是因为甄贞的开拓性太强、歌坛地位太高,所以才被尊为第一罢了,在何润卿面前,却并没有什么优势可言。至于冯飞飞,她的专辑,一向是连冲破两百万的销量都很难的。
而在甄贞和冯飞飞之外,这个市场上能够取得单张专辑百万销量之上、拿到白金唱片的,毫无例外都是唱甜歌和民歌的。
当然,大家都明白,歌坛的未来肯定不会一直都是甜歌和民歌的统治,所以,还是有不少女歌手始终在前赴后继的试图冲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子。
廖辽在这样做,乐乐也在这样做。
只不过廖辽做专辑,不屑于去走任何既定的路子,不管是乡谣、情歌,还是从李谦手中拿过来的轻摇滚、古典风,她一直在试图找到独属于自己的特色,而乐乐,根据赵姐给她制定的路子,她目前的目标就是做歌坛的第二个周嫫。
还别说,单从声音条件来说,她并不是完全没有机会。
“对了乐乐,据说棉棉那首歌给你了?”
“嗯,我求了好久呢,据说廖辽根本就不同意松手,说是要用到她下张专辑上!你说……琴姐你给评评理,你说有那么霸道的没有?”
“呵,霸道不霸道的,她都没几个月可蹦跶了,等这张专辑做完了,要是卖不动……那可是八十万的制作费呀,你说,公司还会跟她签下张专辑的合约?”
“也对哈!哎呀,对了,琴姐,要不这样,咱们一起去找郑总去,就说咱们都要等着排歌,总不能让她一个人老是占着呀!她倒是自在,一个人霸着录音室在哪里练歌,还得让赵姐陪着,咱们却只能干瞪眼……”
“郑总?我劝你别去!他八十万都砸出去了,上了贼船下不来了,只要廖辽说要用,他可是不敢拦着不让用的,咱们呀,还是接着等等吧!就是不知道她什么时候才能录完,呵,到时候我一定得好好听一听这张‘大碟’!”
“……”
廖辽思绪纷飞,就站在距离洗手间不过几步远的地方,一动不动。
过了好大一会子才回过神来,正好听见洗手间那边响起脚步声,估计她们正要出来,于是她迎着面走过去,一边走一边说:“好啊,到时候做好了专辑,一定先送给琴姐你一张,到时候你可要多提意见哦!”
对方的脚步为之一顿,但这时,她们意见将要走出洗手间的门口。
而廖辽,已经走到了她们面前。
三人相遇。
乐乐微带尴尬,黄月琴面色冷淡,廖辽面带笑容。
廖辽的目光从乐乐身上一掠而过,带着一抹安静的笑容,与黄月琴对视着。
事到如今,她们当然明白刚才的对话已经被廖辽给听去了。
乐乐或许会觉得尴尬,而且以她的精明,想必接下来肯定会找机会悄悄地解释一下自己其实并没有别的意思,都是黄月琴在说,她不敢得罪所以跟着随便附和两句罢了。
毕竟直到现在,她甚至连一张单曲都没发过,还是新到不能再新的新人。
但是以黄月琴在公司的地位,对上廖辽,她自然没什么好害怕的。而如果再考虑到最近半年来因为公司把资源倾斜给廖辽所带来的新仇旧恨的话,她能只在背后说几句,而没有跑过去当面指责,估计已经是忍了再忍的结果了。
对此,廖辽笑容以对。
但廖辽的笑,看在黄月琴的眼中,却似乎是天然地带着挑衅的意味。
于是,她的脸色越发难看,“怎么,录不下去了?”
廖辽笑笑,“好歹还有歌可录。”
黄月琴的脸上瞬间冷冽起来,那眼神中,轻易地便满是怒火。
她的新专辑计划在一年多以前就开始喊了,但直到现在,始终都还没有出成——甜歌的销量好是不假,在女歌手的整个市场里,甜歌的销量怕能占了三四成,但她黄月琴的上张专辑却卖得不怎么样,上市一年多之后才终于摇摇晃晃地勉强冲过五十万张,拿到了黄金唱片的证明,所以,公司里对她的下一张专辑就有些慎重。
廖辽这是在直接打她的脸——她的性子,可不是能忍的那一种,更何况最近她的心情可算不上好!
但是出乎意料的,黄月琴却并没有立刻爆发出来。相反的,她居然冷冷一笑,“说得好,那我就等着看你能卖到几白金!”
廖辽脸上僵了一下,笑笑,“能卖过黄金唱片就行了。”
黄月琴也笑,笑里带刀,“据说你签的是分成约?这么说,下张专辑看来是没指望了?”
廖辽又笑,“大家还不都是一样?”
眼看双方越说越呛,乐乐的眼睛看看这个再看看那个,勉强挤出点笑容来,“那个,琴姐,廖姐,大家都是一个公司的,那个……都少说两句,少说两句哈……”说话间,她拉起黄月琴的胳膊,“琴姐,正好我两句把握不准,想找你给指点指点呢……”
她使劲儿一拉,黄月琴深吸一口气,跟着她往前走,错身而过的瞬间,她却又站住,扭头看着廖辽的侧脸,小声地、却咬牙切齿地说:“我等着看你是怎么扑街的!”
说完了,她们两个挽着手扬长而去。
背对着她们,廖辽无奈地笑了笑。
片刻之后,她整理好心情,走进洗手间打开水龙头,掬起一捧水泼在脸上,然后定定地看着镜子里满脸水痕的自己。
“呵,反正怎么都是死了,廖辽,你还紧张个屁呀!”
说完了,她深吸一口气,扯过几张纸擦了擦脸,毅然转身走出洗手间。
…………
“……风不是风,云不是云,我爱的是不是你,没有关系,反正都是路过而已。花不是花,泥不是泥,沙漠里跳舞的你,乍近乍离,我需要多一点运气……”
正是晚上七点多,西餐厅里座无虚席,甚至还有不少人等在柜台前,手里拿着号牌。而且国内的情况向来如此,不管是等着上菜的,摇晃着红酒杯的,还是在柜台前等着的,十之八九是一对一对的情侣。
李谦穿着白球鞋、牛仔裤加白t恤,坐在一只高脚凳上,抱着自己的吉他,身体随着节奏微微摇晃,唱得很是入神。
不少人都在看着他。
一首歌唱完了,周围有掌声轻轻地响起来。
李谦冲周围的听众笑着点点头,稍微歇息片刻,然后拨动琴弦,开始唱下首歌。
…………
柜台旁,褚冰冰正在看着李谦的表演,扭头看到方盛楠走出来,笑着问:“楠楠,怎么样,小姨昨天面试的,答应让他在这里试着唱三天,你给小姨评点评点,看他合格不?”
方盛楠脸上连点笑容都欠奉,站在原地听了半首歌,等李谦唱完了,她淡淡地说:“嗓子还可以,音准也很好。男声唱周嫫的歌,有点味道。”
褚冰冰闻言讶然,“呦,难得呀,给的评价居然那么高?”
方盛楠扭头看她一眼,点了点头,“唱得不错,就是气息还差点儿。应该不是从小就练的。”
褚冰冰突然笑了,伸手揪住方盛楠的脸蛋儿,“我说小公主,你整天这么冰着个脸,不累呀?真是白长了这张漂亮的脸蛋儿了!来,给小姨笑一个!”
方盛楠很别扭地挣脱开她的手,脸上倒是没什么不快,只是嘟囔了一句,“小姨……”也仍旧地没什么笑容,“那么多人看着呢!”
褚冰冰笑笑,收回手,说:“那好,既然你的评价那么高,那小姨就让他留下。”
方盛楠微不可查地点点头,“那我就先走了。”
褚冰冰闻言却一把拉住她,凑过去小声地咬耳朵,“是不是长得挺帅的?知道这小伙子是谁吗?”
方盛楠扭头纳闷地看了她一眼,眼睛里分明地写着“关我什么事”五个大字。
褚冰冰无奈地翻个白眼,却还是忍不住凑过去小声说:“我都问过了,你们学校的!而且,他好像也是读高二哦!”
这下子,方盛楠的脸上突然闪过一丝诧异,甚至还下意识地扭头看了李谦一眼。
不过,也就一下而已。
很快,她就恢复了那副冷冰冰的模样,说:“我走了小姨。”然后头也不回地往门口走去,甚至连看都没再看李谦一眼。
褚冰冰无奈地摇摇头,目送她走出去,就转而欣赏起李谦唱歌来。
…………
这家餐厅的名字叫做“非爱不可西餐厅”,李谦没吃过,不知道卖的牛排滋味如何,不过从客流量来看,生意实在是不错。
就是这里,答应让他来试唱三天。
而当他在六点半赶到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在自己之前,有一个女孩子正在弹钢琴,而且水平还相当不错。所以他知道,看来自己是用来填第二个时段的空缺的,毕竟钢琴弹久了,也会很累的。
七点到八点,一个小时,他唱了大概十三四首歌,从现场效果来看,成绩不错。甚至中间还有位客人点了歌,所以,虽然未必能拿到在这里长期驻唱的资格,甚至这三天的试唱都是没有工资的,但至少,他已经有了第一笔收入了。
客人点一首歌,是二十块,餐厅一分钱不留,全给歌者。
这比跑到地铁站里去唱歌可要好多了,不是吗?
等到安排好的最后一首歌唱完,李谦掏出手机看了看,果然时间已经是八点零五了。于是他果断地站起身来,冲着餐厅里客人的方向微微躬身致意,然后摘下吉他,示意自己已经唱完了。
零零散散的,餐厅里响起一阵掌声。
李谦走向前台,正准备跟前台的服务员打个招呼然后离开,一扭头却看到这家餐厅的经理正在笑意盈盈地看着自己,便只好走过去先冲她点点头,“褚经理好。”
褚冰冰笑着说:“你也好!”
李谦说:“不知道刚才我唱的,褚经理能满意不能?如果有不好的地方,请多包涵。”
褚冰冰笑吟吟地看着他,心说还真是一如既往的成熟。
身为一家每天都要跟几百上千个顾客打交道的西餐厅的经理,她在待人接物方面的眼光和能力,自然是极高的,看人也算通透。
可即便是她,对面前这个大男孩,也颇有一些看不透的感觉。
昨天李谦来面试的时候,简单地问问基本情况的几句话,褚冰冰就已经对他有了点好奇。看他的年纪,大概也就是十七八岁,考虑他自我介绍说在读高二,那就应该是十七岁,但他的言谈举止,可一点儿都没有十七岁的大男孩该有的样子。
实话说,光是唱得好的话,褚冰冰可未必会给他这个机会。当时她主要是觉得这个男孩有点跟别人不一样,所以心里一动,才给了他这么个机会。
而现在看来,他果然跟同龄人不太一样。
他可比他的同龄人要成熟稳重了不止一星半点!
但如果光是这样,还不至于让见惯了各色人等的褚冰冰有看不透的感觉,最关键的是,在成熟稳重之余,他不管是做什么,哪怕是在唱歌的时候,身上、脸上都似乎带着一抹说不清道不明的淡然,给褚冰冰的感觉,似乎是有那么一点……沧桑的感觉!
要按照常理来说的话,这就有点胡扯了!
成熟归成熟,十七八岁的孩子未必不可以成熟,但要说沧桑,那怎么可能!他这点年纪,再怎么样又能经历过多少事儿?哪来的沧桑?
可偏偏,他给褚冰冰的感觉,就是沧桑!
这才让她感觉看不透!
这才让她比昨天下午见到李谦时还要更加好奇!
而且,联想到自己那个同样跟同龄人很不一样的外甥女,她忍不住想:难道十三中盛产这样的怪人么?
心念电转之间脑海中转动着这样那样的念头,但褚冰冰脸上的笑容却没有丝毫的异样,她闻言笑着说:“当然满意,你看,客人们也都很满意不是吗?”
顿了顿,她见李谦脸上既不惊也无喜,只是一如既往地笑着道了声谢,心里不由得就有点失望,但与此同时,是更多的好奇心窜上来。
于是,她说:“这样吧,李谦同学,经过今天的试唱,我觉得你做我们餐厅的驻唱完全没问题,所以,从今天开始,就算你正式上班了,每天一个小时,三十块,ok?”
这下子,李谦脸上终于露出点惊喜的模样了。
可即便如此,他还是只冲褚冰冰点了点头,“那就多谢褚经理了!谢谢你给了我这个机会!接下来,我一定会用心唱好每首歌的。”
褚冰冰看着他,心里有无数个念头倏然闪过。
然后,她慢慢笑起来,点点头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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