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结义张辽,李锋二词闻名天下

  没有理想,信念的人生。

  如同草木已秋,匆匆枯木高。

  人生还有什么比绝望更可怕的吗?人是靠着希望活着的,为梦想而活,如果没有了这些,那就如同行尸走肉。

  没想理想,信念的青春。

  犹如大海迷航的孤舟,

  无望。

  且随时都有触礁沉没的危险。

  张蕊面如死灰,安静的等待死亡的到来。如果自己就这么被糟蹋了,那么自己一定一死以明志。

  看着张蕊绝望而又绝美的容颜,赵机不禁心中一痛,这是个怎样的女人,让人好生怜惜。人啊,不管你怎么坏,看到了值得怜惜的东西一定会真情流露。

  赵机心痛道:“放心吧,我会好好待你的。”说完提枪上马,准备大干一场。虽然他怜惜张蕊,可是要先把她拿下,这是必须的。

  砰的一声,门板破裂,飞溅四处。而后,手提望月枪的李锋面无表情充满愤怒的冲出。

  看到李锋死寂的眼神,赵机和胡泽都不禁往后惊退了好几步,那还记得挞伐美女。估计那话儿早已萎靡不振了,那还有什么雄风。

  此时,房间里一片寂静,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沉重的气氛压得所有人喘不过气来。但是,唯有一个人是特别的,那就是李锋。此时的李锋眼里只有杀戮,他要毁灭这个世界只为心中的爱与恨。

  李锋没有做多余的停留,没有说一句话。径直往前走去,等待着收割性命。

  “别,李锋别杀我们。”胡泽,赵机看着李锋惊慌道。他们知道此时李锋是真的愤怒了,他是真的会杀人的,这时用威胁已经没有什么用了,只能乖乖的求饶了。

  望月枪往前一捅,在华丽的往回一收,华美的弧线收割了胡泽的性命。李锋继续往前,放下手里的望月枪,猛的把李瑞佳拥在怀中。进入李锋怀抱的李瑞佳已然哭成泪人,委屈的他在李锋温暖安全的怀抱里尽情的释放。

  李锋看着怀抱里的李瑞佳,这个李锋在这个世界最可爱的亲人,不禁鼻子一酸。

  李锋温柔道:“小妹,没事了啊,有哥在呢。你先休息,我去收拾收拾赵机。”

  “李锋,我可是太守的儿子,你不能杀我。”赵机这时已经没辙了,只能搬出老子了,只有拼爹看行不行了。

  李锋表情狰狞道:“我怎么就不能杀你呢,老子管你是太守的儿子,还是天王老子的儿子,得罪老子就得死。”李锋望月枪往前一探,枪头只抵赵机喉咙。

  “不,不,只要你放过我,我就不追究你,还叫我爹给你升官。”赵机惊恐道。

  望月枪猛的往前一引,突然间惨叫声声,哀鸿遍野,鲜血飞溅,打湿李锋早已布满鲜血的脸庞。

  李锋并没有杀赵机,而是选择阉了他,他不是对张蕊心怀鬼胎吗。好啊,就让他永远不能碰女人。赵机说的对,李锋不能杀他,至少现在不能。所以,李锋保持了一点的理智,只是阉割了赵机。留他一条命,缓和一下赵不才的怒火。是,赵不才肯定会怒火冲天,但是他没有理由立马干掉李锋,所以李锋不杀赵机,给赵不才阉割可以自我安慰,暂时不动李锋的借口。也是给李锋准备喝赵不才翻脸的时间,赵不才要收拾李锋要时间去谋划,同样李锋也需要时间来准备后发制人。

  早已绝望的张蕊看着眼前的人儿,心中那种复杂是怎样的难以附加。突然从地狱来到了天堂,她本该很高兴的。可是,她心里压抑,委屈。这下,她早已不管什么矜持了,迅速投入李锋的怀抱,感受他的气息带给她温暖、安全、舒适。张蕊泪如雨下,但是没有哭泣的声音,她只是在李锋的怀里尽情的释放这些天的委屈,泪水打湿她那让人爱慕和怜惜的精美容颜。同时,李锋早已被鲜血染红的白色外衣混杂着泪水与血水,李锋外衣的鲜血有些许涂在了张蕊的脸庞上。此时,张蕊的脸庞有一些红晕,十分的醉人。

  在李锋的怀抱里终于平静下来的张蕊抬起头来,看着李锋,感受到李锋那浓重的男子气息的张蕊此时又在李锋的怀里,羞涩的她害羞了,脸红透了,但是又不愿离开李锋的怀抱,稍微用力把李锋抱的更紧。看着张蕊红润的脸庞,李锋心中燃起一把把激情的火,就是这一刻,他要好好爱怀里的可爱人儿。李锋轻轻颔首,在张蕊猝不及防的时候凑上了张蕊的香唇。突然间,如点电击一般,这是初吻的感觉。两人都是初哥,都是丝毫不阻碍他们的交融。感受到李锋爱的火苗的张蕊也放下了矜持,温柔的等待李锋的爱,完全一副任君采颉的样子。如此憧憬,锋又怎会错过,立马迎合上去,很快两人香唇搅合在一起,激吻着,完全不顾外边的世界,旁边的李瑞佳看到自己哥哥找到真爱是开心不已,心想什么时候自己也能找到像哥哥这样的好男人呢。

  “小妹,你没事吧?”张辽冲进来着急道。

  听到张辽的声音,李锋和张蕊突然唇分,埋怨到,张辽来得真不是时候。张辽不好意思的驻足了片刻,李锋、张蕊也是非常的难为情。尤其是张蕊,自己的哥哥看着自己和别人拥吻,好难为情那,本来就红晕脸庞现在是更加的红,不知该往哪儿走,真想找个地方躲起来。

  屋子里尴尬极了,昏死的赵机一声啊的叫声打破了屋子的尴尬。

  王军问道:“主公此人该怎么处理?”

  “派两个人送他回去,看在他爹的份上流他一条活路。”李锋道。

  随后李锋、张辽、张蕊几个纷纷来到大堂。

  “王军,姜及你们这边还有多少人马?”李锋道。

  “除去这些天死亡的,还有三四百人,还有一千多的老人和小孩。”王军道。

  “既然你们归顺了我,那天荡山就是我以后的练兵之地,回去后我会挑选一些好的苗子送过来这边。还有,你们二人还是负责这边,平时可以去收复周围的土匪势力,锻炼自己,还有就是帮我招募一些江湖游侠,我以后有他用。”

  “谨遵主公吩咐。”姜及、王军恭敬道。

  “好吧,那就这样,粮食还有后续的东西会有人运来,我们就先回去了。”李锋道。

  “恭送主公。”

  姜及、王军把李锋等人送到了山下便回去了,李锋几个也是打马回家。

  夕阳西下,天空泛着点点黄,蓝色的天空早已回家见妈妈了,似乎黄黄的天空更有别的精彩,天空露着些许灰暗,朦胧,朦胧的。这时的天空透着无尽的朦胧美,蒙娜丽莎在这一刻也显得有些黯然失色了。在美景的村托下,李锋本来就帅气的脸庞变得更加的光彩照人,张辽稍微粗犷的脸也变得无边的拥有魅力,我想是个女子都会喜欢上他们的,这两个帅气的男人。站在张辽旁边的张蕊看到李锋是,羞涩的把头低了低,害羞极了,红红的脸像熟透的苹果,让人看了就想冲上去咬一口的冲动,李锋看到可爱的张蕊,心中泛起阵阵涟漪,初恋的男子青涩的心动在心中开始发芽。张蕊和李锋二人的感情在天荡天急速升温。

  在夕阳的陪衬下,不久,李锋几人便回到了李家,一进门,李母便冲了过来:“佳儿,你没事吧?”李母很是着急,这些天都没有睡好。试问,哪有不爱自己儿女的母亲。

  “没事,有哥在呢,哥哥救了我。”李瑞佳又恢复了往日的活泼。只是一旁的张蕊好像有点闷闷不乐。

  “好了,开饭了,先吃饭吧。”李天道。

  “是啊,好饿,我要吃好吃的。”说着李瑞佳拉住哦张蕊往餐桌走去。

  “放心好了,我叫厨房全做你爱吃的。”李母温柔道。

  “母亲,怎么这么偏心,我的呢?”李锋像个孩子道。

  李母心中很是开心啊,自从上次电击事件后自己的锋儿便变了一个人,聪明、懂事、能干、孝顺、活泼、阳光。看着自己可爱的儿子,李母也乐得开个玩笑:“这么大了还吃妹妹的醋,害不害臊。”

  “就是嘛,哥,你可是大人了。”李瑞佳淘气道,知道哥哥是开玩笑的,哥哥爱自己都来不及又怎么会和自己争东西呢。

  顿时,家里一片温暖,笑声到处。

  吃过晚饭,李锋把张辽兄妹留了下来,说是明天出去玩,带两个小姑娘出去玩。李锋不想因为今天的事情让二人心中留下阴影。于是乎,李锋想出了带他们去郊游的法子。

  第二天,这是正值寒冬,雁门那是漫天飞雪啊,天空飘满了雪花,真是“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那。这时的北国被大雪包裹,大地除了一片白茫茫,没有其他,此情此景,怎一个美子了得。

  从小就生长在南方的李锋没有见过这么大的雪,北国的风光只能在诗人的言语里体会和揣摩了。值此良机,怎能就此错过呢,带上张辽兄妹和李瑞佳,李锋四人骑马来到塞外,眼前的景色让李锋震惊,他傻眼了。只能自塞外诗人的文字里出现在李锋世界的塞外风光映入眼帘,李锋不知怎么来描述自己现在的心情。突然想起我们伟大的人民领袖老毛同志的那首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

  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

  汉宗高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西楚霸王,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李锋激情的诵读着这首名词,李锋非常的投入,他沉浸在自己的诗歌世界里,外边的世界到底发生了什么,似乎和他没有关系。张辽兄妹,自己的妹妹-----李瑞佳都被他都吸引,这样一首有魅力的词,我相信任何人都会喜欢的。只见他们三人静静地听李锋诵读着,小心翼翼,丝毫不敢打扰李锋,生怕失去什么美好一样,两个女人沉浸在诗词的美妙中,而张辽则是听出李锋的雄心壮志。但是,他们仅仅只是迷恋那种感觉,那种旋律。其实,这种不同于他们这个世界里来说陌生的东西。不同于任何一种他们所接触的文学体裁,在这之前从未听过的东西,都是非常的好奇和茫然。

  不知过了多久,李锋回到了现实社会,看着一脸茫然的三人,李锋好奇问道:“你们这是怎么了?”

  李瑞佳道:“哥,你刚才念的是什么啊,虽然很美,但是我们完全不懂。”张辽本来就是个话少的人,所以没有开口,而是活泼的李瑞佳回答李锋。但是,李瑞佳说的是他们共同的疑惑。

  听李瑞佳这么问,李锋马上就明白了是怎么一回事。李锋,心里念道:是啊,这时候没有词这种东西,他们自然是不懂了,词可是北宋的东西。如果他们懂,李锋倒是要怀疑他们是不是也是穿越来的。于是,平静的道:“这是我一时兴起所作的,叫做词,是一种新的体裁,不同于你们之前学的东西。”

  张辽三人听了,纷纷点头。

  等解释清楚后,李锋刚被激起的斗志还在心中游走。便对着张辽说“兄弟,有没有兴趣和我开创一番大事业,让咱们兄弟名垂青史。”

  “如能和李兄共同奋斗,张辽虽万死不辞,只要李兄弟不嫌弃我张辽浅薄,我将为兄弟出生入死。”张辽激昂道。

  “你和我的兄弟,从今天起,我们就是生死兄弟”李锋道

  “文远,不如我们义结金兰,从此成为异性兄弟,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好吗”?。(想说明一个问题,文中主要的人物,有时候我给他们表字了,这是为了文章得需要。事实是,在古达,二十加冠,加冠之后才有的表字。)

  “李兄不嫌弃我张辽,张辽怎敢不从,好,我们就结拜吧”张辽又谦虚(也许不是谦虚是卑微)地说到。其实在三国,门第观念很重,张辽的出身地位低微,所以他总是有点卑微吧。

  “苍天在上,厚土在下,我李锋”

  “我张辽”“今天在此义结金兰,从此成为生死兄弟,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生如此,如违此誓,不得好死”两人说到。

  “我今年16”李锋说,

  “我15”张辽说到

  “那我是大哥,你是二弟,以后我们兄弟相称”李锋如是说,

  “大哥”

  “二哥”两人深情相拥,默默不语。

  旁边的李瑞佳和张蕊感动的拍着手。之后李锋又高声诵到:

  独立寒秋,

  西河南去,(这是李锋所在的雁门旁边就是西河,还有一个西河郡。)

  橘子洲头。

  看万山红遍,

  层林尽染;

  漫江碧透,

  百舸争流。

  鹰击长空,鱼翔浅底,

  万类霜天竞自由。

  怅寥廓,

  问苍茫大地,

  谁主沉浮?

  携来百侣曾游,

  忆往昔峥嵘岁月稠。

  恰同学少年,

  风华正茂;

  书生意气,

  挥斥方遒。

  指点江山,

  激扬文字,

  粪土当年万户侯。

  曾记否,

  到中流击水,

  浪遏飞舟?

  张辽和李锋一起大声喊道“苍茫大地,谁主沉浮”?

  几天以后李锋的大名可谓是传遍大江南北,他风格迥异的文笔让天下文人惊叹,他独树一帜开创了新的文学体裁,这种北宋才有的词让士人无不称赞。其中,像大家蔡邑就赞不绝口啊。李锋是一大才子,至少大家是这么认为的。

  @@@:写到这里,很累,原来小说不是那么好写的,还是要感谢朋友的支持,我会努力的,有意见就说哦,谢谢大家。话说,有些朋友觉得这几章出现的人物太多了一点,我想把重点放在军事上,所以前期的准备,可能写的是不好一点,我在改进哦。刚开始可能写得不好,但是天狼会边写变进步的。大章,求收藏,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