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特别篇 奇怪的小偷

PS:憎恶正义的人,必被定罪。——无名

PS2:我于杀戮之中盛放,亦如黎明中的花朵。

信和照片,正常人会怎么选择?先看照片还是先读信?反正我是先看了照片。

所有的照片主角只有一个,可惜不是我,是丽丝。我想这应该是丽丝给我的诀别信吧,悼念我和丽丝逝去的爱情。我将照片递给艾莉看,艾莉没说什么。

“烧了吧。”

“信呢?你不看了?”艾莉。

“看了只会让我以后更痛苦,干脆不看了。”

“你自己决定吧。”

于是,我将照片和未读过的信一起烧掉了。

之后艾莉将我换下的衣服拿去清洗,艾莉将我兜里的东西全都掏了出来,有硬币、糖果,还有一个U盘。我看到U盘的时候愣住了,我记得自己身上从来没有带过U盘,这个U盘肯定不是我的。不过我没对艾莉说出我的疑惑,我将U盘藏到了一个非常安全的地方。虽然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直觉告诉我,这个U盘似乎很重要。

第二天,艾莉开着她的新车,同我一起开始了一趟全美自驾游的旅行。

在这次旅途中,我忘记了自己失忆,忘记了浣熊市发生的一切,我现在只记住了两点,我的女朋友是艾莉,以及我要快乐的活下去。

我和艾莉的这次环美旅行用了接近四个月时间,当我们一路风尘仆仆回到家的时候已经是1998年9月20日。

我和艾莉手拉手走到家门口的时候,发现家门似乎被人撬开过,走进家里一看,很明显家里进小偷了,屋内被翻得乱七八糟。我立刻选择报警,让警察来处理。

“该死的小偷!我的化妆品和首饰!”艾莉立刻去看自己的化妆品和首饰。

“没了就算了,我重新给你买。”我试图安慰艾莉。

“奇怪?”艾莉。

“怎么了?难道什么都没了?”我已经做好最坏的打算了。

“小偷什么都没有拿,我的化妆品和首饰都在,只不过被人翻得乱七八糟。”艾莉。

“什么都没有拿?也许小偷是个男的,对化妆品不感兴趣。”

“可是我放枕头底下的一万美元也没丢。”艾莉。

“不拿钱?还乱翻东西?”

“是的,小偷看来是在找什么东西,但是对财物一点兴趣都没有。”艾莉分析道。

“有道理。”我似乎抓住了什么重要东西,立刻来到书房查看我的电脑。不出所料,书房里也是被翻得乱七八糟,我的电脑居然不翼而飞!

“艾莉,我们需要买一台新电脑了。”

“为什么?现在的这台电脑挺好用啊!”艾莉。

“我们的电脑被偷走了。”

“什么?小偷脑子有毛病吧?放着钱和首饰不拿,把笨重的电脑偷走。”艾莉。

“算了,再买一台新的就是了。”

“你看着办吧,反正我对电脑没兴趣。”艾莉。

警察拍了几张照片,做了个笔录后就离开了,我和艾莉开始收拾屋子。

我悄悄来到了藏U盘的地方,发现那个U盘还好好的躺在那里。我觉得小偷可能是冲着这个U盘来的。我开始回忆这个U盘可能是谁给我的。我第一次回浣熊市,只有两个人跟我有过身体接触,一个是艾达王,一个是丽丝沃伦,所以给我这个U盘的人肯定是这两人中的其中一个,但是丽丝沃伦事先不知道我还活着的消息,所以答案呼之欲出,这个U盘肯定是艾达王给我的。再联系艾达王第一天和第二天完全截然不同的表现,我立刻明白了事情的经过。于是我再次把U盘藏好,我意识到这个U盘可能涉及重大,绝对不可以暴露出去,所以我没有告诉艾莉这件事情。

我站在那里发呆,艾莉看到了。

“如果你不舒服就洗洗睡吧。”艾莉看我发呆,以为我不舒服。

“没事,我只是在想事情。”

“想什么事情?”艾莉。

“整个美国我们已经转遍了,以后蜜月旅行,我们只能出国了。”

“好啊!度蜜月的时候,我们可以去欧洲或者夏威夷!”艾莉变得很兴奋。

“这个问题一会再说吧,我们继续收拾,要不然晚上我们连睡觉的地方都没有了。”

“恩!”艾莉。

在艾莉的辛勤劳动下,屋子总算恢复了往日的容貌。

“艾莉,你早点睡吧。”

“你呢?不陪我睡觉?”艾莉。

“我有点心烦,去靶场打几枪。”

“好吧,小心一点,别着凉了。”艾莉。

“恩!”

我来到了位于别墅地下的靶场,开始练习打靶。我的别墅里收藏了不少经典枪械,从经典的伯莱塔手枪到现役的M4系列步枪,应有尽有,但是我之前每把枪都试验过,有些枪真的不适合我用,比如我花了1000美元买的那把黑色沙漠之鹰特别版,由于后坐力大,导致我完全无法驾驭,这让我感到很庆幸,我如果那天拿着这把沙漠之鹰和野狗们作战,死的一定是我。经过我一把把的测试,我找出了最适合我使用的手枪,SIGSquarP226手枪,这把手枪的枪身轻,后坐力小,弹匣容量15发,射击精度也不错,比起伯莱塔系列手枪更适合我。至于步枪和霰弹枪,我没有太多爱好,步枪打时间久了,胳膊太酸痛,至于霰弹枪,后坐力巨大,我无法驾驭。不过我倒是喜欢上了狙击枪,我很喜欢那种在遥远的距离掌控他人生死的感觉,当然这只是一种比喻,毕竟现实里没人需要我去狙击。我最钟爱的狙击步枪不是威力最大的巴雷特系列,而是莫辛-纳甘狙击步枪。巴雷特狙击步枪太沉,不适合移动作战,而且子弹要求太苛刻,关键是那个后坐力比霰弹枪还大,而莫辛-纳甘狙击步枪很轻,全重不到5千克,我可以带着它到处跑,丝毫不影响行动力,而且使用的子弹是7.62mm子弹,几乎随时可以补充,至于缺点嘛,似乎威力小了点。

我练习了一会P226手枪和莫辛-纳甘狙击枪后,就回屋睡觉了。我回到屋里的时候,艾莉早就已经呼呼大睡,也许是因为收拾屋子太累了吧。我心疼的吻了一下艾莉,然后抱着艾莉沉沉睡去。当晚,我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在梦中,我拿着枪和无数敌人在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