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1章 FireWire
2000年刚刚开年,新年的喜气还留有余韵,纳斯达克指数的疯狂下跌却让数字、计算机、互联网全部笼罩在一片愁云惨淡之中。
在这种形势下,很多媒体和专家都开始发表一些可能五年后都觉得很愚蠢的话。
比如《华尔街日报》就这样报道:个人计算机已经变成了可有可无的东西。
部分计算机公司,如捷威,甚至公开宣布,以后不再把计算机定位成公司的核心产品。
但在这样的情况下,乔布斯依然运用着自己卓越超前的眼光与行业嗅觉果断的投入到了“数字设备”上来,因此除了mac系列的电脑产品之外,他迅速的召集各方面的专才组建新的团队,为此不惜砍掉了公司内部一些与这个目标并不相符的研发项目。
足可见,眼下的乔布斯决心已定。
而且再次归来的他学会了听取别人的意见,就像事情发展的本来面目一样,老乔没有固执己见,苹果没有孤立的自己蛮干,他们开始寻求外部力量以节省时间和成本。
E-song在数字音乐播放器方面的投入一直都是公开的,只有产品的具体内容是绝对保密的。
而且大家都在硅谷,圈子也都一样,搞这玩意儿的又能有多少人,于是不用耗费特别大的力气,乔纳森·鲁宾斯坦便找到了这个地方。
这个人是当初乔布斯从NEXT带过来的人才,是个比较精明强干的,所以做到了苹果公司硬件部最高主管的位置。
当然,陈子迩对这个人是没那么了解的,他毕竟还没重要到让自己耗费无数脑细胞去回忆并记录的程度。
不过,既然来了,那就谈谈吧。
公司所有员工回到自己的房间,鲁宾斯坦眼睛贼亮贼亮的,估计是想看些什么。
开玩笑,陈子迩怎么会道行这么浅,这个播放器是高度保密的产品,就算你外人进了公司的门,也不能让你说看两眼就都知道的程度,这就太耿直了。
像艾伦的设计部门,都在独立的房间里,每个人的出入都是有严格限制的。外面是根本看不到的。
所以他也没什么慌的,简单说两句,然后带两人进了自己的办公室。
坐下之后,他明知故问,“两位应该是代表苹果公司而来吧,不知道找我有什么事呢?”
“是的,你说的不错,我们的确是代表公司而来,很高兴见到你,陈先生,事实上我去年就有听说过你,在媒体上,电视上,人们大多都在赞叹你的传奇经历。”
陈子迩不明白他到底要说什么,好吧,他想我就静静的看着你装逼。
果然,他说不下去了,揉了揉鼻子,装作不经意的问:“陈先生,我们刚进来的时候看到这里似乎是在庆祝,我们没有打扰到吧?”
陈子迩一脸无语,“你想知道什么?”
“不,没什么,只是我想如果有什么好的事情的话,你应该不介意分享你的快乐。贵公司是产品研发取得重大进展了吗?”
陈子迩恍然,原来你是动这方面的心思,还绕那么大的弯子,也就属你能耐,嘴花花的那么能说。
但我看起来像弱智嘛?有什么情况满大街宣传?
心中微微鄙视之,也没有回答他,只是问:“你们找我到底什么事,快些说吧。”
瞧见陈子迩不为所动,鲁宾斯坦也不好再过多追问。
“好吧,陈先生,我是受苹果公司CEO史蒂夫乔布斯的嘱咐来到这里,目的是想要与您的公司进行与此相关的一些合作,是的,合作。”
不出陈子迩所料,合作,可以。虽说现在E-song很小,苹果很大,乔布斯又是一个非常霸道且强势的领导者,有些与狼共舞的危险,但有时候与柔弱的绵羊也没什么好合作的。
苹果肯定希望从他这里获得什么,不止一样东西,他知道。当然了,熟读《乔布斯传》之后,他也没少给这老家伙添麻烦,陈子迩才不存在什么偶像崇拜,不错,你是天才,我内心敬佩你,可从个人感情上来说,他对此人没有好感。
好吧,正事谈私人感情不太应该,就说公事,苹果公司手里有一样技术,
陈子迩有些兴趣。
不是说非它不可,如果没有,当然也是能找到替代品的,开玩笑,除了极个别的技术,硅谷这样竞争极其激烈的地方就没有说只有你这家公司才能做出来这玩意儿。
当然,若是E-song有了它,那就是锦上添花。
没错,陈子迩心中想到的就是名为FireWire接口的东西。
这项技术早在十几年前苹果就领导了一个开发联盟在研发,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个USB接口,火线和USB是相互竞争的关系,就像ios和安卓,苹果手持火线,因特尔脚踩USB,两家斗了许多年,当然火线最后输掉了这场竞争,苹果慢慢放弃了它,但那是七八年之后,
在2000年,火线已经在usb1.0和1.1的头上拉了好多年的屎了。
火线的内涵就是一条高速网络连接串口,主要功能是能够快速地将视频、图片和音乐等数字文件从一台设备转移到另一台设备上。
2000年啊,先不说从网络上下载一首歌的速度。就是下载好了,往移动设备里转移的速度也是很慢的,想象一下我们从电脑里把一些大文件转移到U盘里,等待了多久?
上古时代,1000首歌绝对是大型文件。
这会儿,其他公司的播放器产品,一张CD里的歌曲从电脑转移到播放器需要5分钟,而使用火线技术,10秒钟。
还只是一张CD,十来首歌。
这就是区别。
其实受限于音乐播放器必须外接pc这样的设备才能传输数字信息与文件,所以接口一直都是比较重要的技术与零部件,如果没有火线,E-song必然只能选择因特尔的USB1.1接口。
这是个让陈子迩觉得恶心的地方,就是没有达到完美的感觉。
要知道火线是第一代ipod如此出众的重要因素之一。
而处在99年末00年初这样的时间节点,法德尔能想到的就只有usb1.1,它的最快传输速度不过12mb/s,而火线呢?400mb-1gb/s,只从数字就能看出两者的巨大差距。
虽然因特尔微软飞利浦等公司联盟一直在主推usb2.0,大家都在等,各方消息都说快了快了,可非内部人士谁也不知道,陈子迩也不知道,他这个重生者总不能什么都记得吧?
甚至不是他提到火线,然后法德尔好好给他讲了火线和usb他自己都不明白这其中的联系,所以他的脑袋里根本没有usb2.0究竟是哪年哪月推出这样的信息。
他只记得,ipod在2001年底推出,火线的传输速率是一个大卖点。
当然如果使用这项技术E-song还需要思考怎么样同配备windows系统的电脑兼容起来,这是最大的一个问题,最早ipod的火线是不可以在苹果之外的电脑上使用的,因为macos与windows的竞争传统,使得老乔一开始拒绝让ipod与windows兼容,好在他没像年轻时候那么固执。
乔布斯在这个选择上的‘愚蠢’没坚持多久,苹果很快也让ipod能与装了windows系统的电脑握手言和了。
考虑到这时候windows的市场占有率是绝对优势的,陈子迩又没有‘苹果基因’,他才没必要去坚持什么必须只有mac电脑才能连接上ipod这种莫名其妙的生态统一,他就是把windows系统作为主要考虑对象的。
只是凭借E-song好像并不能一下子做到那么多东西,技术力量达不到,新产品也不能推迟太久。
可他刚刚说的不是……合作么?
应该没有听错,是合作,那合作就要共赢啊,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