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获

第二天,市局领导分配具体工作,他带一部分人去抓人;伯伯继续审李某某,顺带着把今天抓来的人也一起审了。市局局长认为这更像是一个黑社会,所以去抓人的都荷枪实弹。

市局领导等人走后,伯伯立刻打电话叫人把李某某押了过来。李某某和伯伯等人就座之后,伯伯就说:“告诉你一个和我有关的秘密,这也不能说是秘密。我不是大渡口的,而是江津的。”说着,伯伯把证件拿了出来给李某某看。

李某某听了,趴在束缚椅上哭了起来:“咱们是老乡,您可一定为我做主啊!”

“到底怎么了?”伯伯关切地问道。

“我不是真的想抢,而是被逼的!”

“事情是怎么个经过?”

“我们包工头让我过去,说是不过去就不发给我工资。”

“包工头是谁?”

“就是那个杨某某。”李某某说着,咬牙切齿,“而且那里的人经常打我,因为我没有抢够钱数……”

伯伯才注意到李某某脸上的淤青。他笑了笑说:“依我之见,你最多也就关三年,还可能先放个一两年,如果表现好三年也不用关了。”

“什么!”李某某脸上露出了笑容。

接着,伯伯和李某某就闲聊了起来。就这样,他们嗨了一个上午。最后伯伯看了一下表:“也快十一点了,估计那个杨某某也抓起来了,你也该吃饭了。我会让食堂的厨师们用好饭招待你的。等着你的好消息吧!”说完,伯伯叫人把李某某带回了看守所。

伯伯回到了自己的临时办公室,整理着讯问笔录。这个时候,警笛的声音越来越清楚。还不是伯伯亲耳听见的,而是小夏听到后提醒他的。伯伯赶紧带人出来迎接。

伯伯到了门口打趣地问:“抢来了多少?”

为首的市局局长回答道:“十六个人,赃物无数?”

“您说的无数到底是多少啊?”

市局局长没有回答,而是命令手下:“全都抬下来!”

几个大箱子被从警车上抬了下来。然后市局局长又叫人把箱子全部打开。前两箱都是毒品,第三箱,一箱AK47!剩下的箱子不打开大家都已经猜到了是什么东西了。

躲在门后面的小夏见此情景,心想:“关个十年二十年都算是轻的,估计里面有的人得死啦死啦滴。”

开学了。

小璐回到了学校。她想:班里会不会有和我一样遭劫但是没有我幸运的人呢?想着想着,小璐低下了头。

不出所料,小璐一坐到座位上,就看到小兰在桌子上哭。

“到底怎么了?”小璐急忙问道。

小兰边哭边说:“我和妈妈……上街,结果……包被抢了。”

小璐拔腿就往外跑。

“你要干什么!”小兰拉住小璐。

“四班小夏你应该认识吧?”

小兰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提小夏干什么?

“他的伯伯——是区公安局副局长!”

小兰睁大了眼睛。没想到救星就在身边!小璐拉起小兰直奔四班:

“小夏呢?”

小夏跑到小兰和小璐面前:“两位大小姐,有何贵干?”

“你能严肃一点吗!小兰暑假出事了!”(其实小璐自己也没怎么严肃)

“啊?”小夏把小兰拉了过来,“你到底怎么了?”

小兰吧事情的经过讲了一遍。小夏听后说:“我会尽快吧情况转达给我伯伯的。对了,我明天会带一串相片。你要做的就是告诉我那些人是里面的谁。”

小兰点点头,回到了教室。

放学的时候,小夏一钻进车就找爸爸要手机:“爸爸,您能把手机给我吗,我给伯伯打一个电话。”

爸爸也知道肯定是什么紧急的事,要不小夏就回家用电脑了,便把电话给了小夏。

电话打通了:“伯伯。”

“夏夏,有什么事,放学就来打电话呀?”电话那边的伯伯似乎也意识到一些什么了。

“一个同学也是在寒假被抢了!”

“什么?具体情况怎么样?”

小夏又把小兰对他的讲述转述给伯伯。

“好的好的。这样吧,我往家里电脑上发一组照片。你把它打印出来后带到学校让那个赵小兰指认一下。”

回到家,小夏把伯伯发来的照片打印出来,装进书包,才开始写作业。

第二天,小夏来到学校,在教室放下书包就去二班找小兰。他看到小兰正在趴在桌子上睡大觉,就进了教室自己把小兰叫醒。小夏拿出了照片:“小兰,你那次被抢是哪些人抢的你?”

小兰看到照片,使劲揉了一下眼,马上圈出了那三个人。

“好的,感谢你的配合。对了,我们后面可能还需要你和你老妈,还请你们随时做好准备。”

小兰顿时感到如释重负,于是继续在桌子上睡。

放学的时候,小兰在车上和妈妈说:“妈,您还记得那个给咱垫钱的男生吗?”

“四班江小夏?”

“对。您知道他伯伯是谁吗?”

“谁呀?”老妈显然以为小夏只是一个富二代。

“他伯伯是区公安局副局长!”

老妈顿时明白了……

一个月后,小夏再一次找到了小兰,给了小兰一个区公安局办公信封:“这是邀请你和你老妈去法院旁听的介绍信,时间地点什么的都在信封的里面。”这一次,小兰在回家的车上就把那个信封打开了,把信封里所有内容给老妈看了。不用说,都高兴得不得了。

母女俩按信封里面写的时间来到了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人员看了介绍信后就给她们安排座位。

法官郑重地敲了一下法槌:“现在开庭!今天本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朱某某等组织黑社会活动,贩卖毒品,抢劫一案。首先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小兰母女想要鼓掌,但是想到这是法庭,就控制住了自己。

正义的宣判时刻到了!

被告人朱某某(头目):犯组织参与黑社会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无期徒刑;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数罪并罚,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杨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犯组织参与黑社会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

被告人李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