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4章 京华集团的定位
威逼利诱,轻车熟路。
这十年来,或者更精确一点说,最近这大半年来,高务实好像一直都在干这种事,不敢说登峰造极,那也应该称得上炉火纯青了。
现在安南的军权已经被掌握,京华集团和安南都统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也已经基本划分妥当,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政务这块的工作了。
实际上,政务的重要性还真不比军务差。而其重中之重,简而言之就只有四个字:殖民地化。
高务实眼中的京华集团,尤其是在对外的时候,就类似于欧洲人的所谓“东印度公司”,它当然是要盈利的,但归根结底,它是一个殖民开拓的先锋。
历史上的英属印度,就是由“不列颠东印度公司”建立起来的,在该公司灭亡之前,在印度拥有不下于二十万主要由印度人组成的“公司军”。
这么好的经验不去学习,那就太蠢了。
1757年6月23日,在位于恒河源头的巴吉拉蒂河边—个名叫普拉西的村庄,英国人和孟加拉王公西拉杰·乌德·德拉展开了一场战斗。英国方面的主帅罗伯特·克莱武率领一支3000多人的部队,其中包括900名欧洲人和2200名印度人,而他的对手西拉杰则投入了3.5万名步兵和1.5万名骑兵。
最终,仅有20多名英军士兵伤亡,而孟加拉军队却损失了超过1000名士兵。
从规模上来看,这场“普拉西战役”很难称得上是一场大战役,但它的历史意义却格外重大。在这场战役之后,英国人的势力开始渗透到印度各级政府中,成为印度的实际统治者。更重要的是,这场战争代表着东印度公司正式成为英帝国在印度实行殖民统治的“代理人”。
严格来说,作为一个历史名词,“东印度公司”并不特指为英国东印度公司。在17世纪,“东印度公司”是西欧大多数国家为开拓殖民贸易而设立的一种公司模式,其贸易对象主要是印度、马来西亚等位于印度洋以及太平洋西面的亚洲国家。之所以被称为“东印度”,是与被当时西方称为“西印度”的美洲相区分而言的。
一开始,在西方各国设立的东印度公司中,模式最先进、实力最强大的其实是荷兰联合东印度公司。他们采用股份制公司的模式,并以长远经营作为目标来运营,因此被后世看作是“股份制”的开创者。在最强盛的时候,荷兰东印度公司垄断了整个东印度的香料贸易,并完全压制了其他国家的东印度公司的业务。
不过高务实对于“荷兰先进公司制度”没有什么兴趣,因为他在京华实施的制度本身也是股份制,只是……太具有中国特色了而已。
这个特色,叫做政治持股,而更通俗的说法,就是权贵吃干股。
高务实从来没有在大明国内明确过“京华集团”所指代的对象,但实际上大家肯定都会这样默认:但凡高务实所掌控、招牌开头为“京华”二字的任意产业,都属于“京华集团”。
这个集团,是高务实完全控制的,没有股权一说。但具体到各个具体的产业,就有了另两种制度同时施行,即干股分红和绩效分红两种制度。
干股分红有两大类:一是权贵持股,这个想来已经不必解释了,朱应桢、张元功、李宗城等权贵或者权贵子弟在京华下属的各个不同产业里拿到的利润分红,就是干股。
干股不出钱,享受利润分红,但没有任何决策权——也就是后世所谓的投票权。
另一类是技术干股,刘家的百宝续命散就属于这一类。不过更重要的一个技术干股大头却是朱载堉。
朱载堉对一些生产设备,如炼焦冶铁工具、船帆形制、滑轮组等的改进,高务实也都给他在产品生产后安排了干股分红。
不过由于朱载堉对钱没有概念,所以高务实给的分红比例也低得惊人,只是由于他的“专利”实在有点多,最终这笔钱拢在一起倒也颇为可观。
而绩效分红,则是给予各产业的日常管理者的,如高瑞、高孟男、帅嘉谟、高思棠这些人,除了正式的薪酬之外,都是有绩效赏赐可以拿的。
不过高务实这厮的绩效赏赐,拿“低保”比较容易,拿后续的几个更高档次就很难。为了这个绩效赏赐的划分,高陌的内务处和高国彦的财务处联合起来搞了几个月才大致定了个绩效等级,当然,这就没有必要一一细说了。
但要顺带提一句的是:高珗、高璋、高璟这种带兵出征的“将领”,也拿绩效赏,不过这一类的赏赐,是由高务实自己独断的,只是走京华的帐。
所以高务实现在的股份制,是一种“中国特色”股份制,它既有先进的一面,相当于后世“股权激励”的做法,也有“腐朽”的一面……相当于权钱交易。
其中还有“灵活机制”,就是高务实可以用“面子”来找权贵们筹款,不过这一手属于备用技能,现在高务实还没有动用过——他的“现金流”迄今为止都还是充裕的。
只是不知道随着金港城的建设全面启动,以及开始建造纯粹的军舰之后,这个充裕还能不能维持。也许到时候他要考虑稀释一小部分股权,或者拿面子来换钱,这些得到时候再看。
既然不需要学习荷兰东印度公司和英国东印度公司的制度体系,那么要学的就只有经营手段了。
永乐朝对安南的控制之所以失败,归根结底是入不敷出,亏本太严重;欧洲人的殖民统治能够在全世界范围内铺开,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他们的殖民地政策可以盈利。
殖民地盈利,则又有很大一个原因,是类似于东印度公司这样的代理人模式。
东印度公司首先考虑的是盈利,其次才会考虑持续开拓殖民地,而开拓更多的殖民地,又是为了更多的盈利——只有这样的“利滚利”,才是可以维持的。
“京华十六条”里那么多关于商业的条款,就是为此而设。甚至包括其中政治意味很浓的一些条款,本质上来说也是为了能保障这些盈利。
但高务实知道,不管是英国还是荷兰的东印度公司,都有一点是他不能随意学的,至少在安南不能随意去学。
这一点,叫做掠夺式殖民地政策。
比如说英国东印度公司很长时间内在印度莫卧儿王朝保持着零关税的特权,这一点高务实就没学。虽然“京华十六条”完全出自高务实的决定,但他却给安南留了一点安慰——京华也要全面缴纳百分之一的税。
历史上的英国东印度公司在掌握了印度的政治和军事大权之后,很快便以掠夺取代贸易,成为其获利的主要手段,高务实认为那正是他们覆灭的开端。
当时东印度公司zhèngquán在握,便迫不及待地利用它来实现最大限度的掠夺。公司每征服一地,就掠夺国库、敲诈王公贵族。
1757年,东印度公司攻陷孟加拉首府穆尔希达巴德后,从孟加拉王公西拉杰的国库中抢走价值370万英镑的财宝。随后,东印度公司扶植米尔·贾法尔成为孟加拉的傀儡统治者。米尔·贾法尔又“赔款”100万英镑,向加尔各答的英国商人支付50万英镑。这些财富甚至超过了东印度公司全年贸易的总和。
最开始的和平经商方针被摈弃,战争、领土扩张,增加税收等取而代之,东印度公司看起来收益更丰了,却也已经一步步走向死亡。
发动战争、殖民、掠夺、贩卖鸦片……东印度公司在从事着高额利润的买卖同时,由于竞争消失,内部的**也日益加剧。
自1764年克莱武成为孟加拉总督以后,“公司曾经彬彬有礼的职员,如今都变得极为狂暴、贪婪;股东之间相互勾结,贿赂竞选;董事会也完全成为没有领导能力,无法实现有效统治的、纷争不断的机构。”
当时东印度公司的职员个个都开始中饱私囊、私自积累财富。据英国议会的一项报告表明,1757至1766年间,东印度公司职员收到的礼物高达217万英镑。18世纪中后期,在印度服务的丰厚“报酬”,使其公司股票不仅被视作一种常规投资,而且是能让自己或亲属前往印度发财的资本。
这些情况如果让高务实来评价,就是“从商业公司到**王朝的蜕变”。
如果要作一些不太恰当的类比的话,这就好比鞑清入关之前的战斗力和入关之后的战斗力,短短十年二十年左右,就能从巅峰跌落谷底;又好比金田起义、永安封王时的太平军和定都天京后的太平军,根本不用十年,就堕落得没法看了。
所以,高务实不打算让京华集团走英国东印度公司的老路,他要学的主要是东印度公司的“前半生”。
那么东印度公司的“前半生”,行事特点究竟是什么呢?
是保持商业竞争、维护商业声誉,同时坚持利润优先而不陷入无休止的疯狂掠夺。
以上种种加在一块儿,可以用高务实非常熟悉的五个字来形容:可持续发展。如果一定要再多两个字,那就是:坚持可持续发展。
杀鸡取卵、竭泽而渔,一定不是高明的统治,只有认认真真地为了割韭菜而种韭菜才是。
所以高务实一边掌握安南的军政大权,一边又给安南建立南北二港,同时还允许莫茂洽与京华集团合作经商,凡此种种,无一不是“为了割韭菜而种韭菜”。
不惟如此,高务实还生怕京华集团缺乏竞争、缺乏活力,把金港作为贸易自由港来打造——位于北方潡河河口的新港口可不是这种纯自由港,因为北方部分他要保证莫氏以及莫氏相关的旧安南势力能够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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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是渐渐写到“改革深水区”了,越写越慢了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