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不觉晴光老

“行吧,行吧,我就勉为其难在东州待三天好了。”

“哈哈,待三天?你还想公然违反学校规定呢!”赵少银和姜长胜一听,又抓着了漏洞,不留情面的进行讥讽。

屠武爵彻底无语了,看着林嫣道:“似乎领奖是在东州,多待两天好了。嗯?”

“啊,我都忘了,不然再来回跑是挺麻烦的。”她吐吐舌头,也想起来省赛领奖要电视台播报的,授予证书仪式在东州,到时候不少领导会来。

“哈哈哈,你是想笑死我们好继承我俩的分数吗?”

屠武爵像赶苍蝇一样挥挥手,“得了吧,你俩的分数加起来不知道有没有九十九呢,有这功夫你俩还不如多看会书。再见,我没空和小学生交流。林嫣,走去逛博物馆?”

“不想去。”林嫣想也没想拒绝了。

赵少银和姜长胜再次疯笑,然而疯笑笑一半卡着没呛死人。林嫣顿了一下又说:“去看电影吧?”

“好啊。”

“好啊!”

赵少银和姜长胜争前恐后道。

屠武爵则被俩灯泡弄得心烦意乱,你俩傻炮没见这是问他呢,你俩好个屁的好!在万分无奈下,只能带着这俩傻炮去东州市的奥斯卡影城,然后被这俩傻炮选了个《无间道2》,屠武爵整个人都醉了,心说就你俩这傻样还追女生呢?有谁带女生去看警匪间谍片!脑子是得有多大的坑啊!

至于座位他俩还想大家凑一起,然后屠武爵塞给人家十块小费,满足了他俩的愿望,让他俩单独在一起。

电影院昏暗的灯光下,林嫣看了看四周,屠武爵也看看四周,几乎全是大老爷们,或者爹领着儿子来看的……实在没找到几对男女,再说这电影都上映快一个月了,热度也消散了。林嫣眨眨水汪汪的眼,小声在屠武爵耳边道:“要不……咱换一个?我其实想看《英雄》来着。”

“没问题。”想想屠武爵就来气,明天屠武爵要是不打他们脸,他让林字反过来写。

《英雄》已经上映了有一年,此时评价并不好,但林嫣的喜好向来不受大众左右。其实这部电影在后世来看当之无愧的神作,只是习惯小成本嘻嘻哈哈的观众一时间难以接受一个电影看到最后还稀里糊涂的,当然最主要的原因他总结了,穷是原罪。想想后世花几亿拍的五毛特效,观众们骂多了竟然还习惯了……

这部电影观看的人比《无间道2》更少,准确一点就是偌大一个影厅只有他俩。这是屠武爵第一次享受包场的感觉,拉着林嫣找到了最中间最好的观影座位。

其实在屠武爵看来看电影作为娱乐方式的一种,不在于非要去看新上映的,总和人挤在一起,感觉不看就亏了。在一段人生中想回忆哪一段记忆,看电影是一种挺好的方式,就像穿内裤,没必要整的人尽皆知你穿了。电影是第九艺术,然而大多数人连个锤子都不能从艺术里看出来。

“哇!真美!”

林嫣很快被电影唯美的画面吸引,她没顾忌自己的声音,毕竟整场就他们俩人来着。

“这个色调真是太棒了!这衣服好美呀!”

“嗯。”屠武爵悻悻然,还好刚才没出声应这个美女真美。

“哇!”

林嫣惊呼声连连,说实话屠武爵压根不知道她思维又跳到哪了。

“哇!原来无名和秦始皇才是真爱啊!”

咳咳!屠武爵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住。

“怎么了?你在思考什么呢?唉,这么好看的电影为什么评价那么差呢?”

“艺术嘛,总有人超前于时代。哦,这么说吧,人家大导演接触的东西比一般普通老百姓先进个十几年,说不定十几年后观众的生活水准到大导演的层次上就又觉得好了。”

“嗯,你说的有道理。一会陪我去买衣服吧。”

“咳咳咳,没问题。”

屠武爵心里觉得这丫头八成是看上了电影里面“好看的衣服”。

由于赵少银和姜长胜两个傻炮,在东州无聊逗留只能给自己找点事做,林嫣看完电影就找到了事,买衣服。

屠武爵只是报着打发时间的态度,并没有觉得这会很累,然后就累趴了。林嫣很多时候都是只看不买,摸摸面料对照比划一下,有时候甚至心血来潮拿着男装给屠武爵比划两下。林嫣说:“你应该顾及一下自己的形象。”

倒不是屠武爵不顾及,在青山,屠武爵,尚未十六岁的少年,要是穿一身成年人穿的西装不是很不搭调嘛。而且他经常去网吧,又不是DNF的西装打团日,穿着太正式会被人当傻子。

“这个你试试。”林嫣又又又看中了一件衣服。歪着脑袋用目光审视一圈,递给屠武爵,“去试衣间试试。”

屠武爵苦着脸,额头上不禁流下冷汗,张张嘴就像是一条被抓上岸提着尾巴的鱼。

“还试吗?”说出这句话屠武爵用弱小可怜的目光去征求她的意见。

店家笑眯眯走过来,二话不说一巴掌拍在了屠武爵的背上,不同于那些啰里啰嗦招揽生意的女人,她说:“这么漂亮的女朋友给你买衣服是你的福气,小伙子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

屠武爵呻吟一声,闷着脑袋接过衣服,小声道:“我们还不是呢,不能早恋。”

“哈哈哈,小伙子你是想笑死我吗?”店家以过来人的眼光看着屠武爵,“我那时候结婚也不过才十五岁。活的稀里糊涂的,半辈子下来,该有的东西都有了,倒是现在的孩子们,一个个挑三拣四的,有的女娃什么的没有车就不嫁了,我们那个时候哪有车啊,男人提着个老母鸡就去我家提亲了。”

屠武爵尴尬笑笑,赶忙提着衣服进了试衣间,深呼吸一口气,竟然觉得自己的脸颊发烫,平静下来快速换上。

林嫣上下打量着屠武爵,伸手将边角拉伸平展,点了点头,“还不错嘛。挺帅的。”

镜子中小伙看上去确实像回事,略带潮流但不失严谨上衣,有点西装风格的休闲裤很是宽松,看着正式中带着一点漫不经心的放松,最后搭配一件并不是太厚的风衣,这样一来不仅看着成熟有范,还带着几分电视剧热播韩流的味道。最重要的是,很好的掩饰了屠武爵裤腿里和小臂上的负重。

“你看看怎么样?”

以屠武爵多年来的经验,明白了这么一个道理,无论女孩少女还是女人,当她们发表了赞同的观点,你最好不要表示反对,不然你会很惨。

还不错嘛=必须买。

当然,撇开公式不谈,看上去确实挺不错的。十五岁的屠武爵荷尔蒙分泌,冒出一层青葱的胡须,搭配风衣之后,看起来起码有了几分男人的味道。另外好像最近又长高了一些,这是试衣服的时候才发现的。虽然只拔高了两厘米,他还是挺开心的。

“我觉得你的眼光真好。”

“嗯。”林嫣的眼睛眯了起来,屠武爵能感受到她开心的情绪。

屠武爵付了钱提着衣服袋子,再继续跟着林嫣瞎转,似乎她有用不完的精力。直到最终,屠武爵发觉她一件衣服没有买,反而是他自己提着大包小包的,终于醒悟过来,林嫣貌似就是专程给他挑衣服的。

聪明的女人没有直接开口说:“你穿的真土,我建议你回炉赶紧换一身。”而是像她这样以自己买衣服的名义不声不响给他买了一套。屠武爵心中流过一阵热流,这种感觉真的,挺好。

想明白之后,“你看看这个怎么样?”这是屠武爵第一次主动询问她的意见。

她快步走过来,眼睛也注意到这件衣服上,一身桀骜的红,如国旗的颜色,在人群中绝对最是与众不同,但在临冬这个季节里,如同枫叶一般也绝对最美。有些人穿这个颜色会很俗,但林嫣绝不在这个有些之中。她很漂亮,她很骄傲,她很出尘,所以独独她可以是火一样的枫。

“这个,不好吧……”她轻皱眉,“太招摇了些。”

“听我的,绝对很适合你。我想看看。”屠武爵微笑对她说。对男人来说,女人招摇的资本基本上只有一个,那就是漂亮……颜值即正义。不同于女生高中喜欢打篮球的男生,大学喜欢有情调的男生,毕业喜欢有钱的男生;男生自始至终都喜欢漂亮的女生……

“那好吧!”林嫣撩起头发眨眨眼。

屠武爵在此时机来到收银台,“那件衣服,我要了。”这个本事还得感谢温真真那丫头,要不是她屠武爵还真学不会先斩后奏耍你玩。

“先生,599元。”

真特么贵,屠武爵心底暗暗吐槽,这599按照每年1.6倍复利,十年后就是66000……不过他坚定地买了下来。男人在这个时候决不能吝啬。“给你610,一会帮忙照张相。”

“好了!”

林嫣从试衣间出来,绝美的脸庞满是局促,大概这是她第一次穿着这么鲜艳的衣裳给一个男生看。

“自信一些,我的姑娘。”屠武爵站在离她五米远的地方惊艳。

大概是被这一声“我的姑娘”撩的娇羞,她的脸上是否有自信之情不得而知,但一瞬间局促全转为了娇羞神色,眉梢挑起一寸春风,眼睛瞪大水波漾漾。咔!一次快门闪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