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浪荡一生,干净自由

越是危险的情况下,克制情绪,尽量保证冷静就越重要。只有这样才能够让智商和理智双重在线,做出最佳的判断:怎样选择才是最有利,最安全的。

邵兵自曝他在城堡二楼,余天宝自然不会傻到就这么去见他。

……

余天宝仍旧是贴着边走,但他发现这样走已经很不安全了——他有一次几乎是和童晗曦擦肩而过,只能委屈自己缩在一截腐烂了的木头里,尽量不去想身上痒痒的那些东西是蠕动的虫子还是别的什么,童晗曦离开之后他从废木头里钻出来,抹掉身上散发着一股奇怪味道的东西,终于忍不住低声骂了一句。

其实他心里很激动,甚至就处在爆发的边缘,各种负面情绪都冒出来了,也许是受到这种阴森可怕的环境影响,也许是因为他的心情。

但从小到大受过的冷眼,吃过的苦让他的耐受性很高,现在这种情况只能让他心情暴躁,还远远没有达到让他自暴自弃的程度。

相反的,一股越来越强烈的不甘持续的在心头盘桓,游戏开始到现在已经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这一个小时余天宝几乎没有休息过,可以说精神和体力都已经比较疲惫,但这股不甘支撑着他不许放弃,更不许停下脚步。

失去父母,独自受着各种冷眼长大甚至考上重点大学,勤工俭学顺利毕业的余天宝,自问自己除了宅一点,没什么大出息,人缘不好,性格孤僻以外,可以称得上是坚强不屈的典型,可惜这个世道笑贫不笑娼,他再坚强也没人欣赏,只能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孤芳自赏,聊以**。

森林边缘地区,已经没有什么符咒了……这一切都督促着他向中心区域移动。

余天宝抬起头望了眼已经开始变得昏暗的天空,城堡里一盏又一盏亮起的火光成为了这片区域里唯一的光明所在。

光明,往往代表着出路,可也意味着更大的危险会蕴藏其中,趁着人们放松的那一刻,忽然探出头去,给予致命的一击。

余天宝在一处围墙中间往金之封印里扔了两个金符,看着【解封4/10】的提示,他皱了皱眉头,带着兜里的三个木符和一个克鬼灵符朝着城堡处移动。

越来越黑的环境里只有一件好事,那就是地上那些五颜六色的符咒越发的容易辨认,各种箱子也会发出绿色的辉光,借着这些光亮,余天宝勉强辨认着路途。他在箱子里找到了不少东西,白天的时候箱子里装的大多数都是灵符,到了夜晚,箱子里的东西种类莫名丰富了一些,他找到了一个手电筒和一个通灵药水,一个罗盘,此外还有一个回血符和一个隐身符。

最多只能拿四个箱子物品的余天宝放弃了另外一个箱子里的罗盘,罗盘能够显示五个封印所在的位置,这种东西在游戏已经进行到中期的时候已经没有了什么用处了。

手电筒里有两节电池,可以使用,余天宝想了想还是没有敢打开,他宁愿摸黑撞树,也不愿意暴露自己。

至于通灵药水,喝下之后可以穿透地图场景看到鬼30秒,他决定在靠近城堡的时候再用,顺便补充水分。

远处一阵连绵不绝的乌鸦的叫声惊醒了他,无数念头涌现,余天宝抬头看了一眼彻底变黑的天空,想了想之后打开了手电筒。他先是四处照了照,确定没有人在四周之后迅速利用手电筒快速朝着城堡的方向跑去。

一路上顺手捡了两个土符,辉煌的城堡已经近在眼前,就在此时他眼前屏幕忽然一亮,随着连续的钟声响起,他听到一阵冰冷的系统声音【林萌被封印(1/2)倒计时:300s】

怎么这么不小心呢?

不是挺厉害的么,还有只狼,小动作挺多,提着裙子跑的时候也很利落。

最讨厌的就是能力不足还要逞能的人,这种时候我可千万要保持本心,不能逞个人英雄主义,犯常识性错误,我这点儿本事,遇到鬼就是送菜啊,怎么能救得了人呢!

做一个俗人,贪财好色……

不对,老爹从前不是这么说的,老爹边喝酒边说:贪君子之财,好美景之色,一身正气,行正义之事,了前生之怨。

他脑海里的老爹笑的一脸得意,大冬天光着脊梁吃着辣椒,说自己是大丈夫,给妻子和儿子展示并不明显的肌肉。

芸芸众生,生在俗世做俗事,生儿育女,一生碌碌,如此而已。这是俗。

关键是,俗,要俗的有底气,俗,要俗的有底线。

呼吸急促,汗滴滚落,城堡的石墙遥遥在望,余天宝关上了手电筒,从腰上的小包里拿出通灵药水,拔下了塞子。

救人,还是不救人,这是一道选择题。余天宝相信自己以后还会面对许多道选择题,每一道题都通往一个未知,但所有的选择注定无法后悔。

林萌这个人满嘴谎话,狡猾至极,她无疑并不是一个好队友,但她至少没有害过自己。

“我可真特么傻啊,不仅傻,还有点儿唬。”

余天宝舔了舔干涩的嘴唇,仰头喝下了一瓶通灵药水。

有点甜,有点儿酸,正好渴了,解渴是主要目的,看看鬼是顺便。

他知道林萌被封印之后那个鬼如果不傻的话,一定会守株待兔,守在林萌身边等着来救她的队友,但是它不知道的是,这里面个个人都心怀鬼胎,根本没有人真的想要救她。

他打着手电朝着鬼魂发亮的身影方向拔足狂奔,城堡里的楼梯上,林萌仰面躺在地上,一道细线连接着她和鬼魂,无数红色的微光在顺着那一道细线向鬼魂身体涌动。咚!咚!咚!厉鬼的大刀在敲击地面。

余天宝跑的近了,心脏在疯狂的跳。

咚咚咚!比大刀敲击的声音还要快许多倍。

倒计时只剩下二百五十秒。

缓慢而有节奏的敲击声不断的作响,厉鬼开始不安的左右巡视,余天宝靠近了那个方向,躲在一道墙后面扔出窥视眼球。

他看到了……他看到了童晗曦就在对面一间房的门后,他看到了邵兵居然躲在楼上,捂着肚子露出微笑。

那个笑容邪恶又狡黠,像是在得意自己的计策,他故意说出自己的所在,引来了鬼,没想到还能顺便杀了他想杀的人。

还没有成年的女孩仰面躺着,无助的双眼望向虚空,她知道自己已经没救了。童晗曦握着她那把大刀,随时准备偷袭胆敢靠近这里的人。

她就要死在这里了,就像是花瓶里凋谢的花朵,她的尸体会变得干瘪可怕,再也没有从前的青春娇美。

小狼在一旁无助的趴在了地上,它太小了,根本没办法反抗面前的厉鬼。

余天宝在这样的绝境里,忽然想起一句话。人人心中都充满鬼怪,是热情,也是愤怒,能创造,也可能毁灭。

他闭上眼睛,使用造梦能力。

这一回的对象是那个在警醒四周的鬼魂。

一团灰色的雾气之中,一个高壮的男人手上抱着他的小女儿笑吟吟的走进一个庄园,男人脸上有许多伤疤,但小女孩儿一点都没有害怕,反而开心的在他的怀抱中举起双手:“回家了,回家啦!”

一个温婉的妇人迎了出来,炊烟袅袅,光晕昏黄,这里曾经幸福而又安宁,直到无数人举着火把将整个庄园围了起来。

“妖怪!妖怪!”他们大声喊着,愤怒的目光看向男人护在怀中的女孩儿,那个女孩儿睁大了迷茫的双眼,她的眼睛如同清澈见底的湖泊,仔细看去发现她的一双眼睛居然都是双瞳。

大火熊熊,如同奔腾的怒火,瞬间席卷了庄园,烧上了一家三口的肉身之上。

女孩儿恐惧的哭着,泪水落到父亲身上,很快被火烤干,蒸腾起一股淡淡的雾气。

母亲抱着女儿不肯松手,男人挥舞着长刀,愤怒的杀向一切胆敢靠近他们的人,但他的四肢已经渐渐枯黑,他的力气已经流逝,他没有能力为女儿报仇了。

男人站着死去,焦躯化为飞灰,灵魂化为怨鬼,不轮回,不灭亡,永远的守护着这里,驱逐一切胆敢靠近他的家园的旅人。

画面不断闪动,破碎的记忆化为梦境,梦境中他还是那个开心的父亲,梦境中他永远拥有安宁和幸福。

余天宝睁开了眼睛。

倒计时三十秒。

梦境很短,又很长。短到不过区区三分钟,长到足以描述悲惨的一生。

静止不动的鬼魂在令童晗曦疑惑的沉默中豁然睁开了眼睛,他的一身灰衣渐渐清晰,凝结成无数浮动的灰色雾气,萦绕在身体周围。

眼看着林萌就要在三十秒内死亡,童晗曦已经做好迅速离去的打算,却看到那只鬼忽然彻底化为灰衣厉鬼,若说之前它只是处在灰心厉鬼的边缘,现在它已经彻底进化,看来是林萌的能量让它变得更加强大。

正在感慨的时候,灰心厉鬼忽然主动离开了林萌身边,朝着已经露出身形的自己冲了过来。

童晗曦顾不上惊讶,拔腿就跑,厉鬼飞奔在后,紧追不止,他的眼中闪耀着仇恨,梦境的画面中,举着火把走在前面的人,变成了眼前的这个女人和另外一个男人,他们疯狂大笑着,烧毁了一切。

林萌已经变得有些灰蒙蒙的双眼重新有了光彩,她看到一个人逆着光走近了自己,他穿了一身黑衣,黑衬衫,黑马甲,甚至还一本正经的戴着小领结,微卷的头发长过耳,一双大眼里带着笑意,他朝着她伸出手。

【林萌封印解除】

在以后的很多日子里,林萌都会对自己的驭鬼说:“我没有朋友,硬说算是朋友的人,身边只有一个。”

“那个人的名字挺可爱,我念他的名字,就会不想死了。”

身为驭使,不死,真的是一件极难极难才能做到的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