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一首英文歌

“这首,是我听过最棒的粤语歌,没有之一。”

刘东华闭目沉思,似乎是在回味着的余韵。

一阵哗然。

刘东华居然公开承认,是最棒的粤语歌?

这可是把自己都黑进去了啊!

“我也这么觉得。”

一旁的张友也点点头,承认了刘东华的看法:“这首歌也是我听过的最好的摇滚曲...他唱的比我好多了。”

刘东华也笑着点头。

“也比我好多了,英雄出少年啊,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老了。”

两位天王同时承认李云唱的比自己好。

这两位叱咤港歌乐坛三十多年的人物,第一次选择示弱。

而这示弱最被打脸的就是刚刚那些黑李云的港台明星了,尤其是最高调的杜文,他现在只觉得脸蛋很疼。

要知道杜文刚刚可是黑了李云一把,话里话外都在说他整花活儿蹭欧美棒子那边的热度,堪称阴阳人的典范。

然而如今两位天王公开承认自己不如李云,不就是将杜文给坑进去了吗?

他杜文敢去反驳两位天王吗?

不敢。

只要一反驳,明天港台娱乐小报上就充斥着他的八卦,各种诸诉他狂妄的新闻就会层出不穷。

所以杜文也只能憋着,站着被打脸就对了。

看着杜文还有一些港台明星们露出了不适的表情,刘东华还有张友似乎是心有灵犀一般相视一笑。

仿佛心有灵犀一般,互相了解了对方的想法似的。

他们真的觉得这首不如自己的歌吗?

未必,在粤语领域他们两个就是公认的顶端,之所以公开撑李云,就是想要呛一呛那些之前在欧美圈子晃悠的港台明星。

特么的这才多少年,就忘记自己的国籍了?就觉得人家欧美的一定是最先进的?

太自卑了吧。

这一波呛的,让两人都非常的舒服——而事实上,两人也觉得这首的确很强。

歌词正能量就不说了,最重要的是...好听。

这是对于一首歌而言,最重要的事情,内涵、深意都是次要的。

最重要的,还是好听。

这一首在具备了深意的同时,他还具备了好听这个特质。

“突然有一种我已经老了的感觉。”

“我也是啊...”

“时代在前进,也是一件好事。”

....

结束后李云长长的松了一口气,完全将这首歌还原出来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儿。

特别是还要抱着个大吉他弹唱。

而此时,李云依然没有要下去的意思。

“李老师...”

负责主持的是港台人,他原本对于李云这位来自华夏的年轻面孔有一些不以为然的态度的,他一辈子呆在港台,什么样的节目没见过?大宴小会的刘东华张友等大咖都谈笑风生不知道多少次了。

对于艺人,他有一种免疫感了,更别说还是年轻的艺人。

然而这免疫感就在刚刚被打破了。

这首将他的思绪带回了很久之前,梦想还没生根发芽的时候。

仿佛混沌岁月的一盏明灯,能够照亮未来,也能照亮过去。

他甚至有些感谢李云唱出这首歌来了。

下意识之间,他对李云的称呼已经变成了‘李老师’。

已经是和刘东华还有张友同等的称呼。

而李云面对主持人的问询,沉吟了片刻后说道:“这个...我其实还有一首英文歌。”

“英文歌?”

所有人听着都愣了。

唱完华语歌,又唱粤语歌,最后到英文歌。

他想要做什么?

难道游轮上所有宾客的语种都要来一遍?

此时,主持人才猛然发现。

眼前这个年轻人用华语歌征服了在场的所有大陆人,用粤语歌征服了所有的港台人,如今,他又换成了英语。

他是想要,征服在场的欧美人吗?

主持人觉得这有些现实,然而看着李云认真的表情,又觉得这好像还真的有可能啊。

他想要征服在场的所有人。

“可以吗?”

“可以...”

主持人甚至于有点小期待了。

李云他到底能不能凭借着自己的英文歌征服在场的所有人。

“接下来,我要唱一首英文歌...”

....

“英文歌?他这不是关公面前耍大刀吗?”

杜文笑了。

之前唱粤语的时候有刘东华还有张友背书他不敢多比比,如今他唱英文歌了,他就敢比比了。

人家欧美场可是贾斯丁·波比、罗梅之类的演唱咖的,他唱个英文歌不是送吗?

“人家至少敢耍大刀,某些人耍大刀都不敢,只敢耍自己的小刀。”

一旁传来阴阳怪气的声音。

是马向东的。

杜文看着马向东就不爽了,说道:“你说谁?”

“不要对号入座。”

“你乱说话信不信我上网曝光你啊,小鲜肉。”

杜文看着马向东的装束相貌就知道华夏特色小鲜肉,顿时讥讽道。

我怼不了天王我还怼不了你?

听到这里马向东就不敢说话了,脸上充满了憋屈。

华夏特色小鲜肉最怕的是什么?怕的就是曝光。

他马向东刚刚阴阳怪气那几句话曝光上网,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只要流露出去那就会掉粉——在大部分小鲜肉粉丝们看来自己的爱豆是不会像个阴阳人一样哔哔的。

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

想到这里,马向东也只能憋屈的闭上嘴,另一边的杜文嗤笑道:“好好当你的流量明星拉,管什么闲事,也不看看自己够不够格。”

马向东默默的闭嘴,心中也是满满的憋屈,捏紧了拳头却没有再多说一句话。

而看着台上,那个所有人都在关注着的李云,他突然明白,为什么杨成浩会抛弃一切的姿态去抛弃小鲜肉流量明星的标签了。

他也想这样,在舞台上光芒四射啊。

......

“这首歌,是我打算送给一个人,也许那个人不在这艘船上,但这首歌我是打算为她而唱的...他叫。”

李云抱起了吉他,思绪开始流转。

“everynightinmydreams。”

“llyou。”

“tastishowiknowsyougoon。”

“faracrossthedistance。。”

“andspacesbetweenus。。”

李云深情的颂唱着这首在前世流传百年的英文歌。

歌声惊艳了所有人,即使是一些英文听不懂的大陆港台人,也能够听的出这首歌蕴含着的缠绵情意。

欧美那边就更加不用多说了,听到这首歌的时候,只觉得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那种缠绵的化不开来的情意,让他们的心灵颤抖。

看着在台上唱歌的李云,苏沐秋轻轻握紧了自己的手,手指甲都在掌心上留下了痕迹。

“这就是你送给她的歌曲吗,。”

至今,苏沐秋也不得不正视自己的嫉妒。

李子婧,她分明都没在这里,却能享受到李云为她送上的这首歌曲。

羡慕中,还带着点自怨自艾的心酸。

如果,自己一开始能坦率一点,结果会不会变得有些不一样呢?

....

这首非常的缠绵,其中蕴含的悠悠情感都好像在教导别人要珍惜眼前人一样。

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一个穿着雍容的贵妇和一个游轮的侍者,偷偷的牵起了手来...

两人的眼神似乎是蕴含着一丝决绝,一丝世俗不能接受的情感。

无人关注的角落里,很多事情都在发生着。

而一旁的贾斯丁·波比也被这歌声给震撼住了。

不说歌曲如何,就是这唱功,特么的这高音他作为一个男性居然唱的上去?

他真的是流行歌手吗?不是什么牛逼哄哄的音乐学院里出来的大佬?

“ohmygod!我想起来了!”

此时,在大家都沉浸在歌声里的时候,一位胖胖的犹太人站起来了。

“他是李云!他是银熊奖得主,他是的作者,他是的编剧!他还是的原唱!天啊!这个神奇的华夏人居然出现在了这艘船上!”

这位犹太人脸上有着猛的震惊还有狂喜。

对,他在狂喜。

作为欧美唱片商的高层人物,居然因为一个来自华夏的年轻人露出了这样不庄重的表情来,这完全是不可思议的事情。

“天啊,居然能在这里遇到他,我真是太幸运了...”

幸...幸运?

不仅仅是贾斯丁·波比等人,就连金俊宇听的都觉得脑子在嗡嗡叫。

里苏特·科恩。

那个自己费尽心思去接近,去吸引他依然爱搭不理的犹太奸商,对李云的态度和对自己的态度差别也太大了吧。

这是不是就意味着...自己在对方的眼里,价值是不如李云的?

金俊宇突然感觉有些无力,看着在台上演唱的李云。

原本贫弱的四肢如今看起来却仿佛黑洞一样有着巨大的力量。

再想着里苏特刚刚脱口而出的那些李云的头衔。

金俊宇感觉到了一种。

无力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