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唐人街

事实上,在把托尼弄回到纽约以后,罗尔就和托尼断了联系。

毕竟,一个世界富豪以与一个刚刚暴富的小法师之间又有什么好交流的?

唯一感到欣慰的是,托尼斯塔克还算是靠谱,还让贾维斯抹去了银行信息。

这就是智能在科技时代的强大之处,能够绕过所有人,神不知鬼不觉的随意变动着常人看着就眼晕的数字。

别问罗尔他是怎么知道的。

反正他在伊法魔尼以及卡玛泰姬两地切换,如果某天早晨醒来在门外发现一个独眼龙卤蛋头的话,那才真是不可思议。

“所以我们现在要怎么做?我已经饿了!”

刚从中央公园出来,彼得喋喋不休的语言攻势就打破了罗尔一贯出神的思考。

所以说,自己一定是疯了,竟然会在中央公园找什么该死的变异蜘蛛?

“好吧,好吧,彼得,我们去吃饭。”

罗尔一只手捂着额头,果然话痨都是从小养成的。

“所以,去吃快餐车么?”

“不,是去吃唐人街,你吃过的都太单调了。”

“中国料理?”

彼得脸上浮现出一种很难接受的表情,“我不确定,而且那很贵!”

“钱不是问题,彼得。”罗尔仰起头,无论是在魔法界还是麻鸡世界,有钱真都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嗯,白嫖来的,这就是一比完美的投资。

告别了中央公园,坐上一辆崭新的小黄车,一路上罗尔都懒得再和彼得说一句话,毕竟那轮不到他插嘴。

唐人街距离他们家并不远,事实上,由于著名的地狱厨房就在附近,唐人街的治安也并不是很好。

万幸的是,现在是白天,那些歹徒还不至于这么嚣张,而到了晚上,想要瞎搞就要问过某位双目失明的……律师?

“或许他应该叫李青。”

“李青?你会说中文?”

“呃,一点点,还有,不要再问问题,彼得,否则我不确定你房间里的电脑是否还属于你,我想梅一定会乐意把它放进地下室。”

“嘿,你不能这样做,我的成绩并不差!”

“嗯,我在麻省理工。”

“可是我还小。”

“我在麻省理工。”

“你就不能换一句么?”

“那个电脑是我给你买的。”

……

罗尔从彼得眼中读出了一种名叫怨念的东西。

果然,生活久了就会相互影响,无论是伊法魔尼带给他的改变,又或者他带给彼得的转变。

唯一遗憾的是,即便他给彼得灌输了踢别人屁股的思想,也不能转变彼得本身的硬件。

司机师傅是一个黑叔叔,好吧,这其实没有什么影响,只不过在车载DJ的快节奏下,司机师傅的操作明显有些狂野,原本需要四十分钟的车程在短短不到三十分钟的时间就已经赶到了。

看着唐人街那熟悉的建筑,罗尔不禁有些感叹。

无数次在地狱厨房打秋风的日子让罗尔几乎牢牢的记住了这一整片楼房的楼顶。

当然,那些纵横交错的过道,在罗尔的印象中都是金币+1的字样。

但遗憾的是,罗尔还从来没有白天来过这里,毕竟被卡玛泰姬收下之后,某人就很难在腾出空余的时间。

“所以,我们去哪?”

“呃,就这家吧。”

罗尔抬起头,看着这个挂着王氏饭馆字样的牌子,就好像过去在小巷之中的羊蝎子骨头馆一样的亲切。

“你确定,我并不觉得……”

“或许你可以选择吃汉堡,反正我要进去。”

看着街角的快餐车,彼得还是很从心的跟罗尔进去。

当然,这不是彼得不想吃汉堡,而实在是他的零用钱都花的一干二净。

电脑零件对于一个十来岁的学生来讲还是太吃力了,彼得为此赞了整整一个学期,科学的投入总是让人贫穷。

餐馆的装饰很陈旧,说起来这也是很无奈的地方。

那些西餐厅来到中国他的装修总是给人一种吃不起的感觉,而绝大多数人都能够坦然的接受。

但是放在美国,唐人街的东西大多都是内部消化。

一个内循环的商圈注定是没有什么发展的,这绝对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情。

“欢迎光临!”

微微愣了一下,接着就从柜台的后面走出来一个中年华人,约莫有五十来岁的样子。

整个餐厅都是木质的,就像是那些七零八零年代的酒吧,看得出来,这位餐厅的老板也是一个心思活络的人,至少罗尔看到了有那么零星两三个黑人正靠在吧台上喝酒,而角落里还有一桌客人,一股麻婆豆腐的香味弥漫在整个餐厅当中。

“头一次来?”

“是的,老板。”

罗尔点头,用汉语回应着。

这还要感谢王,要不然罗尔这份语言能力几乎就要退化了。

说起来自己也算个语言学家?

古英语、如尼文、阿拉伯语、梵文外加一些不知名的小语种,下回见到伊森博士或许可以小小的交流一翻。

“在中国生活过?”

“嗯,有一段时间。”

微笑着落座,看着彼得不情愿的四处张望,罗尔不禁觉得有些好笑。

或许自己应该断绝彼得吃中餐的念想?

“想吃些什么?”

“我想要那个!”

说话的是彼得,他用手指着角落客人桌子上仅剩的火红菜盘。

“那闻起来很香。”

“哦,当然,一盘麻婆豆腐,一盘夫妻肺片,在来两碗米饭。”罗尔快速的说着,“正常做法,我不太喜欢那种改良的口味。”

“当然,这里是整个唐人街最正宗的。”老板笑了起来,憨厚的脸上流露出一种自信的表情。

当然,这里并没有什么会发光而且吃完就爆衣的料理,不过罗尔还是选择信任,毕竟带着彼得的时候,他根本就没得挑。

不过,角落的客人组成倒是十分的有趣。

餐馆内的光线并不十分充足,不过两个人全都戴着魔镜,而区别就是,一个白人西装革履一丝不苟,而另外一个华人身体精瘦,身穿灰色马褂,脚踏老北京帆布鞋,一副炳爷式的眼镜架在鼻梁上,颇有几分得道高人的风范。

“或许还需要一把二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