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告别于过往 转眼于将来
新鲜的事物总是让人有很高的容忍度,看着新校园,看着全是塑胶的操场,就连军训都变的没有那么苦闷和单调。唯一遗憾的是,班里大多数同学都已经相互熟悉,相互玩笑,而林思却是孤家寡人,就他的性格,融入这个新环境的速度太慢了。值得高兴的是,周沐聪和自己考入了同一所高中,而且在同一个班,这份陪伴的存在,让林思缓解了很多尬意,在众多欢笑中,不会因为寡淡而显得过于突兀。周沐聪比林思强的太多太多,但他照顾林思,多数时候和林思待在一起,帮他缓解不适,也因此,林思很感激他。
定而后立,这是林思面对新环境时一贯的方式,而且百试不爽。所谓定,就是找到适合自己的群体,让自己有自己的阵营和位置,这个是很重要的,选错阵营会让自己之后的路很难很难。在这一方面,林思是很敏锐的,他总是能以最快的速度找到适合自己的群体,然后再发展自己的优势,自己的风格,为自己赢取更大的资源和舞台,如是以为立。
然而这次林思却吃瘪了,原来选择对象,类别简单,无非就是学习的好坏,家境的差距,而现在却不是了,由于大家刚入校,而且能来这所高中的,大家的学习能力都没话说,所以很难分辨出学习成绩的好坏,同时,教学条件的差距对于教学成果的影响力还是存在的,也就是说,能进入这所高中的,多数都是名校出来的,家境最起码是小康之家,而出身山野小村像林思这样的,太少了,还要分进一个班,概率真的太低了,所以,周围基本上都是家境比林思好千倍百倍的同学。就连周沐聪,都是让林思羡慕不已的,所以圈子变了,规则也就变了,一切都不是原来的样子,而这一点,是林思没有想到的,所以,他久久没有融入这个新环境,这也第一次让林思感到吃力和紧张。
林思的适应能力还是很强的,虽然没有很好的融入这个环境,但他已经发现了这个环境新的规则,那就是潮,到了这个年岁,早已不是小孩子,思想已经无法被传统的观念所控制,这些城区的孩子,开化的自然更早,而且恰恰是因为被传统的单调和沉重束缚压抑了太久,任何一点新奇的东西,就能被理解为所谓的潮。
帅是潮,痞也是潮,会唱歌是潮,会跳舞是潮,如果再会点乐器,那你就是偶像。总而言之一句话,只要你与众不同,就总有人发现你的潮点,换句话说,与众不同就是潮。
潮就会成为焦点,成为中心,就会有很多人围在你左右,或许他们自己都不知道那些“潮”有什么值得追捧的,但他们追求标新立异的心,会盲目地把“潮”捧出头,因为枪打出头鸟,他们不敢出头,但内心又渴望,“潮”的出现就是他们的寄托,他们自然会去追捧,或者说他们在追捧着内心的期望,这份期望让他们对一切都有很大的包容性。他们不求内容,只求那种让他们满足的快感,就仿佛吸毒一样,吸的是什么没有关系,能让自己爽就是值得的,这个年纪的他们,想接收和探索的能力都太强太强,而他们的思想,他们的教育,他们的价值观念都太贫乏了,加上生活给他们的不是补充,而是压迫和榨取,他们便以这种方式逃避现实,向往美好。
林思是理智的,他虽然羡慕别人有能去学习更多东西的机会,比如乐器,他也喜欢乐器,尤其是箫,山花烂漫,白衣飘飘,眼蕴秋波,风送靡音,那一袭古衣长发飘然,于花前月下音箫的男子,是林思认为男生最美的时刻和形态。
他虽然羡慕别人追求自我的勇气,他也有自我,也有个性,他喜欢古风,喜欢雅韵,神游江南雨巷,梦回湘江湖畔,那种对于美的追求,是林思对生活最好的理解和向往。
但他不去盲从,不会为了取宠而哗众,为了赢取他人的注意而改校裤,留长发,学痞耍帅。林思不觉的那是个性,而是一种迷茫和躁动,他也不觉得追崇那些东西而发出的欢呼和赞美有多大的价值,他中意的,是那撑着油纸伞的姑娘的回眸一笑,是七步成诗的才情之后的击节叹赏,现在的种种,和他对于美的认知和感悟存在着太大太大的差距,这种差距对于美的误导让林思没有办法接受,所以,他宁愿不去融入这个环境,也不愿去破坏心中对于这个世界存在的美好的向往和追求。
天无绝人之路,林思还是幸运的,军训时的分班只是临时的,军训后才会正式分班,而他被分到了一个特殊的班,这个班不仅要求学生的学习好,而且家境要属于贫困家庭,因为有人资助,被资助的学生称为“珍珠生”,所以这个班也叫珍珠班,这让林思感到这个社会的温暖,如果说那个时期,让林思说一个他心目中最伟大的人,毫无疑问就是那个基金会的发起人,比起那些夸夸而谈,过分美宣的人,他这个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人,让林思确确实实感受到了温暖,这温暖真实,浓厚,而且不求回报,让林思对这个社会有了新的认识,社会一直是那个社会,真正冷暖的,从来都只是人而已。
在这个班级里,林思能找到太多让他心安的东西,纯洁,朴实,憨厚,太多太多美好的东西又出现在林思的面前,让他无比舒心。很快,他便找到了属于自己的团体和空间,开始了自己新的生活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