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POV:邓玉涵 思乡之情

阳光从窗帘外透射进来,在木制地板上洒出一片金黄色的光辉,邓玉涵(JohannSchreck)悄悄睁开眼睛,但是他没有立即起床,他只是静静享受着这清晨的一分宁静。

他今年已经五十一岁了,按照中国人的虚岁算法应该是五十二岁,这不管在世界的那个地方都是一个比较大的年纪了。他是一名耶稣会士,这是对于天主教牧师来说是一项殊荣。要成为一名耶稣会士,一个虔诚的信徒必须申请并通过基本素质考核成为见习修士。在经历两年见习修行期后,他还必须花费三到五年研究文学和哲学,在此期间他必须不断进行简单却庄重的宣誓。此后,他还要在特定的教廷职务上服务二到三年,然后进入为期四年的神学研究阶段,方能在修业结束时正式发“三绝”誓愿﹐成为耶稣会最正式的成员。

虽然这个过程是痛苦而困难的,但是邓玉涵却是其中的佼佼者。他曾经在纽伦堡(Nürnberg)附近的阿尔特道夫(Altdorf)大学学医,而后就读于意大利的帕多瓦大学,此时就与伽里略相识。1611年,因为在医学、天文学、植物学等领域学识卓著,他被由贵族费特里考·欠席(FedericoCesi)创建的猞猁科学院吸收为第七位院士,此举仅略晚于伽里略几天。是以,即使在以学术发达著称的耶稣会中,他也是最为优秀的一份子。

阳光逐渐推移,照射在他的脸上,他的眉目逐渐清晰。这是一个典型的日耳曼人,高高的鼻梁,金色的头发,白色乃至于有些苍白的皮肤,粗糙的皮肤毛孔,以及高大的身材和硬朗的骨架,无不说明他本不属于这片土地。

虽然我不属于这片土地,但是这世上有哪一块土地不属于天主呢?皇帝和国王们统治贵族和平民,但是他们的精神永远属于天主。哪怕是所罗门国王那样的伟大而有力的统治者,也必然要在天主面前俯下他高傲的头颅。

信仰上帝,则可以在末日审判中获得永生,如果不信仰上帝,结局早就在《圣经》中写就了:

我就必将以色列人从我赐给他们的地上剪除,并且我为己名所分别为圣的殿也必舍弃不顾,使以色列人在万民中作笑谈,被讥诮。

邓玉涵没有起身,却在脑海中默默回想着自己对于这片东方神秘土地的思考。这是一块肥沃到令人不可置信的土地,当年马可波罗回到意大利之后极尽夸耀这片土地的繁盛和富饶,已经让很多人不敢置信了,而相信的人则因此燃起了寻找东方中国的无穷动力。

而他来到这片土地已经八年了,他仍旧不敢相信这个国度的富庶和强大。

从东到西,这个国家享有一万一千七百五十里的疆土,从南而北,这个帝国占据了一万零九百四里的土地,平原、山地、丘陵、岛屿、半岛、沙漠、森林、绿洲,所有人类能够踏足的地方都由帝国的官员管辖,都有帝国的人民生息。

与这个庞大而强大的帝国相比,欧罗巴的所有国度都相形见绌,与江南的繁华都市相比,辉煌的神圣罗马帝国的首都不过是乡下小镇,美丽强盛的法兰西、雄踞英伦三岛的英吉利、发现了新大陆的西班牙和葡萄牙也不过能和藩属小国相提并论,即使是教皇霓下的财富,也不能和这个国度的中等富裕的商人相提并论。

这里的文官和富商建造美轮美奂而匠心独运的精美园林,他们的住宅精美而华贵,他们的食具都是由金银、玉石、象牙雕刻而成,他们使用的书写工具别有讲究,用各种动物的毛发精心制作而成,每一种纸张、每一种墨块都各有用处,而他们训练精良的仆人则能够区分这些文具之间细微的差距,并且不犯任何错误地为主人服务。他们的朝廷虽然曾经下令禁止过海贸,但是眼下帝国的海贸事业蒸蒸日上,每一处东南沿海的大港口都停满了船只,这些船只运送产自大明的棉布、生丝、瓷器、茶叶、药材、铜钱前往日本、东南亚,然后运送各种香料、木材、藏红花、檀香木和金银回到大明。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在美洲杀死了数百万的印第安人,毁灭了多个历史悠久的大帝国,抢来了上万吨的金银,但是他们却不得不用这些金银购买明朝的各种特产。从这一意义上说,明朝人雇佣了西班牙人和葡萄牙人在美洲抢夺金银,并且毫不费力、不死一人、一枪不开地享受了其他土地上的无限财富。

这是一个极度富裕的国度,东南地区的每个人似乎营养都很好,他们衣着考究,几乎每个人都识字,面色红润,说话彬彬有礼,即使面对来自异域的传教士也没有表现出太多的敌意,而这是邓玉涵从来没有奢望过的。

这个国家既富饶又强盛,哪怕是奥斯曼的******大帝国也不能比拟。而更令人奇怪的是,这里的人们没有一个统一的宗教,他们中的人很多人,尤其是朝廷官员,几乎全部信仰儒教,但是儒教是没有神灵的。他们的祖师孔夫子不愿意谈论鬼怪神灵,因此他的后辈弟子们也都对这个话题敬而远之,只当不知道这件事情。

他们也有自己的宗教,比如道教,但是影响力并不是非常大,而且教义混乱、派系林立,根本构不成太大的威胁。他们还接受了来自印度的佛教,这个在印度已经式微的宗教在中国极其发达,以至于江南地区几乎每一处地方都有着佛教寺院,而据说整个国家有着几十万的全职神职人员,这已经相当于很多小国家的总人口数了。

总的来说,有着唯一真神的天主教在这块土地上有着无限的发展前景,哪怕只是让十分之一的大明人民皈依,也有一两千万的信徒!

这必然是一块神赐予的土地,他们还没有接触过伟大而正确的天主教,不明白这个世界上只有唯一的真神,所以他们虽然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明却不能在审判中逃过一劫。而这就是自己前来中国的唯一目的。

这样想着,邓玉涵胸中涌动起一阵感动,这是一种神圣的使命感,这种使命感有如甘美的顶级葡萄酒液,让他如痴如醉,不惜奉献自己的一切。

“主啊,感谢你赐予我的生命,感谢你派我来到这个富饶美丽的国度,感谢你让我有机会让这些迷途的羔羊皈依你的正道。我必将贯彻你的意志,愿你的国降临,愿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作为一名耶稣会会士,他并不需要举行刻板的祷告仪式或者进行损害健康的斋戒仪式,他们是“在行动中冥想”的人,立志要在工作中、在整个世界中“找到”天主,因此他们的神职工作具有弹性。

但是邓玉涵更愿意抓住每一个机会祈祷,他认为他行在异域,一片还未笼罩在主的荣光之下的土地,因此必须随时祈祷、加深信仰,以对抗隐藏在暗处的魔鬼的袭击。

祷告完毕,邓玉涵缓缓起身,他穿上了一身中国士子常常穿的青色长衫,头上扎着天青色的凌云巾,和一个中国的士子没有任何区别。这种穿着方式是传教的先驱利玛窦提倡的,他认为穿着汉服、说汉化、阅读汉文典籍会让中国人更容易接受自己,也更容易传播主的荣光。

虽然他的主张遭到很多葡萄牙教士的嘲讽,但是事实证明他是对的,他被明朝的士大夫们看作是自己人,还尊称他为“西儒利子”,这个称谓即使对于一个本国学者来说都是极其难以获得的,由此可以想见利玛窦的成功了。

邓玉涵感受着身上长衫舒适的质地和顺滑的感触,心情非常好,虽然来华八九年,漫长的时光已经耗尽了他的惊奇,但是这种舒适的生活仍旧让他非常满意,甚至对于故乡的思念之情也稍稍得到缓解。

哦,故乡,说起故乡,邓玉涵的心情又有些沉重了。思乡之情从来只能被缓解,又怎么能被解决呢?按照中国人的话说,****虽好,终非久居之乡,他还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回到自己朝思暮想的故乡啊。

他生于神圣罗马帝国的康斯坦茨,这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小城,早在罗马帝国时代就是一座边境要塞。

这是一座坐落在莱茵河畔的小城,她不大,也不是十分美丽,除了那缓缓流淌的莱茵河和一望无际的日耳曼森林,似乎没有太多可说的景色,但是就是这种乏善可陈的景色,却让他在午夜梦回之时泪下沾襟,不能自己。

哦,那宽阔的、奔涌的、浩瀚的莱茵河啊,你像一条蓝色的缎带,那种最美丽的、最精致的缎带,那种只适合装点在皇后和公爵夫人的晚礼服上面的最优质的缎带,你从康斯坦茨的旁边流淌而过,带着我的童年,我的过去,我的乡愁,一直流淌,一直向着彼岸流去。还有那一望无际的日耳曼的森林,你似乎从来都不能找到它的尽头,它好像从上帝创造世界的那一天起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又好像将一直存在下去,你从来不能走完它,也不能穷尽它。从高处远远望去,他就好像一块绿色的毯子,温柔地、带着无限爱怜地拥抱着康斯坦茨。

哦,康斯坦茨,我的家乡,伟大的帝国自由城市,我想念你,想念你亚麻布的粗糙质地,哪怕江南的丝绸再好、再舒服、再柔软,却仍旧不能和你相比,我还想念你冬日寒冷的暴风雪和能冻掉人耳朵的气温,即使你桀骜不驯,让人不能安生地休息,我却仍旧怀念你,想念你,就像依恋天主那样。

邓玉涵缓缓睁开眼睛,这个意志坚定、学识渊博的耶稣会士因为思乡之情发现自己不知何时开始已经泪流满面。

故乡,哦,故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