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POV:高宠 杀透敌阵(爆更进度29/35)
高宠没有任何精力去关注别人的生死了,他必须为自己的生命负责。
他不能死,他若死了,失去了领导的少年们会在瞬息之间崩溃。
他高声怒吼,发出好像狮王一样的吼声,他像自己的父亲那样,让少年们知道自己仍旧在带领他们浴血奋战。
只要我还在,就会带领你们杀鞑子,带领你们走向胜利!
一个鞑子骑兵呐喊着向他冲来,这个骑兵手里拿着的是铁骨朵,这种武器以生铁锻制,由八片生铁虚合,木把是柳木制作,长约三尺。女真人的好铁都用来打造兵器了,连铁甲都很少有装备的,普遍是棉甲和锁子甲,论坚固,这生铁的武器自然不能和明军相比。但是这铁骨朵根本不靠锋刃杀敌,它庞大的重量在女真人惊人的膂力加成下,具有无穷的威力,只要挨上一下就是骨断筋折。
骑兵挨近了,他因为战友的低速而不能加快马速,所以面对快速冲刺的高宠处于下风。但是这个悍勇的女真人根本不管这一套,他赤红着双眼,嘴里呐喊着谁也听不明白的语句,抡起沉重的铁骨朵打了过来。
铁骨朵庞大的铁制头部在空中划过一道肃杀的弧线,狠狠朝着高宠面门劈下!
若是给打实了,只怕高宠的脑袋都要被敲成一个烂西瓜!
高宠骑在马上高速飞奔,身体一动不动!
“他怎么还不躲?”高宠看着对手的面庞上浮现出一丝狐疑,几乎可以听到他的疑惑。
高宠冷冷一笑,这战场枪术你们还差得远!
连续杀死两个敌人,他的自信心暴涨,再也没了一开始的畏惧和不自信。
杀戮就是自信最好的土壤!
“吭!”
一声闷响,高宠用长枪架住铁骨朵,轻轻一转枪杆,随后是一阵令人牙酸的声音,沉重的铁头便不受控制地向一边滑了过去,再也不能给高宠造成任何威胁。这一下他用的是巧劲,所以没花多少力气,而这也是战场悍将斩将夺旗的不传秘法。
枪头在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弧线,准确地命中女真人的喉咙。枪头不是圆形的,而是菱形带有两侧锋刃,这锋刃高宠每日都要打磨,拿来刮胡子都可以,何况是在高速冲锋的战马上拿来杀人!
高宠对自己的武器有着精微到极点的把握,他感觉到枪头在女真人的喉咙里面入肉大约一寸。
够了,对于杀死一个人来说,一寸已经足够割断他的气管。
闪电一样收枪,高宠大吼一声,继续前进!
或许每杀一个人都要大吼一声很费力气,但是高宠却爱上了这种感觉,这吼声不住地提醒他,他在释放、在杀戮、在胜利!
今日听我一声吼,千军万马举世惊!
他纵马冲突,又刺死了两个骑兵,看着昔日不可一世的骑兵在他面前纷纷倒地,他有一种近乎不真实的感觉:这一切真的是我做的吗?
我,高宠,程子堡的百户之子,十六岁的少年郎,杀死了五六个豺狼一般凶狠、虎豹一样勇猛的女真人!
究竟是敌人太弱,还是我太强?
高宠懒得去想,他左右一看,他已经带着人杀透了敌阵,回首一望,敌人已经只剩下十六七人!
不管是我太强还是你们太弱,既然小爷能杀你们,你们就别想活着回去!
统统给小爷留下!
高宠又看了看他身后的儿郎们,他们还剩下二十多人,已经有将近三分之一的人死在阵中了。再看看还幸存地少年们,他们有的胳膊受伤,根本拿不动铁刀钢剑,只要换做左手,左手当然不利于动作,但是高宠毫不怀疑,若是需要,这些少年会从马上合身扑上,和敌人拼个同归于尽!他们有的胸口中枪,这本来应该必死无疑的伤口却越发激起了这些少年的凶性,他们赤红了双眼,牙关紧紧咬着,似乎在忍受极大的痛苦,但是他们从来不叫一句苦,绝不会说不愿再战!他们还有的被铁骨朵打碎了肩膀,只要看他们已经凹下来的肩膀,就能知道他们在忍受怎样的苦难!
但是,他们没有一个叫苦,没有一个叫疼,他们的目光灼灼地看着高宠,看着他们的领袖,他们的大哥!
带我们上阵,带我们杀贼,带我们追求生命的荣耀!
高宠听见了,听见了他们无声的呐喊!
好,既然如此,咱们就一起上!
高宠高高举起自己的长枪,男儿之间的交流不需要苍白的语言,他高举的长枪就是最好的声明,他磅礴的战意就是最好的战吼。
他冲了出去,那宁折不弯的长枪,就是辽东汉儿最好的描摹!
汉儿不为奴!
敌人怕了,敌人怕了!这些纵横辽东所向披靡,这些跟随着强悍的部族领袖杀遍了辽东、蒙古、大明的战士怕了,这些民间传说里面茹毛饮血、杀人如麻、腰粗十围、臂能跑马的无敌战士怕了,他们怕了一群毛都没长齐的小孩子!
他们先输了士气,被一群小孩子逼得减速,又输了骑战,被杀死了将近一半,眼下又要面临第二轮冲锋!
按理说,少年们的马力已经不足,这从他们明显减速的马速就可以看出来,而女真人的马力尚在,完全可以发起一轮反冲锋,若是打得漂亮,未必不能反败为胜。
可是他们已经被杀破了胆子,被打破了狗胆,他们不敢再战,不敢再正面迎战!
少年们高声呐喊着冲锋上前,他们甚至已经超越了高宠——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已经不能组成锋矢阵,他们也不再需要锋矢阵,他们只要猛冲上去,就能彻底击溃这群丧胆之兵!
一个后金军官大声咆哮着,他是个白甲兵,身上鼓囊囊的盔甲证明他身上至少披了两重重甲,这甲胄只要不对上骑枪这样的兵器或者铁骨朵这样的钝器,是不可能受重伤的。他眼下高举着骑枪,大声喊着女真话,这叽里咕噜的话高宠听不懂,他估计就是号召士兵努力战斗吧,可是他不会明白,这群丧家之犬是不可能取胜了!
今天不是你们的日子,今天属于我,属于父亲,属于这辽东汉儿!
女真骑兵勉勉强强组成了纵深两排的骑阵,他们呐喊着迎了上来,手里的武器挥舞着,看上去非常威猛。他们的身材比少年们要大不止一圈,胯下的战马也更加强壮,看上去两者战斗力简直不可相提并论。
然而,他们的眼神是怯懦的,是闪烁的,是狐疑的,他们只花了一半不到的心思加速,却把剩下的精力用来观察周围战友的动作,用来找寻临阵脱逃又不被发现的机会。
他们没了战心。
而少年们则不是,他们眼神里面没有生,也没有死,他们为了杀戮而战,为了守护而战,他们的刀剑虽然不够好,盔甲虽然不够坚固,战马虽然不够强壮,但是他们却有战意为刀,决心为甲。
这战意之刀,利于一切;这决心之甲,坚于一切。
纵有精钢之强,不敌我血肉之躯!
高宠蓦地想到岳家军的口号“你有连环马,我有麻扎刀;你有金兀术,我有岳爷爷;你有狼牙棒,我有天灵盖”!这里面透着的雄心战意,不就是眼下战场的最好写照!
近了,近了!
高宠夹在少年们中冲锋,他眼神凝聚,不看身边的战友,也不看面前的众多敌人。不看战友,是他知道总会有人掩护他的侧翼,除非他们全部死光;不看敌人,是因为他一次只能杀一个人。
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高宠目光紧紧盯着那个手握骑枪的后金军官。
就是你了!
后金军官也看到了高宠,高宠高大的身材和强大的武技无疑是少年中最引人瞩目的,他咧嘴狞笑,露出带有豁口的大牙。随后,他拧起骑枪,冲着高宠招了招手。
来吧,枪对枪,王对王,
骑枪对戳,生死交错。
这是男人的浪漫!
高宠心情古井不波,他的世界没有色彩、没有时间、没有空间,只有敌人的身躯和自己手里的一杆丈四长枪。
近了,近了!
两军相距不过三十步!
忽然,敌人突然爆发出一阵喧哗,位于两侧的骑兵突然从两翼绕开,避过了少年们的兵锋。这绝对不是什么击敌两翼的战术,骑兵乃是离合之兵,若是本阵被破,这些骑兵立刻成为游兵散勇,不能对战局做出任何贡献。
所以,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他们已经怕了,怕到不敢正面交战,反而要四散溃逃的地步!
高宠心中一阵惊喜,但是他没有乱动,因为眼前的后金军官已经杀了过来。
这个军官的确悍勇,哪怕是战友溃逃,哪怕就剩自己一人,也要毅然决然地杀入敌阵。
哪怕是死,也得死在敌人阵里。
骑枪刺了过来,钢铁的枪头在空中散发着冷冷的寒芒,好像飞速奔来的一点寒星,又好像一支离弦的利箭。高宠出枪,这枪准确无比地点在来枪的内侧。
仅仅是轻轻一点,两只枪头对碰,迸发出无穷火星,随后那只长枪便偏离了方向。
骑枪高手对决,哪怕是稍稍一点错误都会导致死亡,何况是偏离了方向。
高宠骑枪一抖,正中敌人喉咙。
后金军官手里的枪落地,就在这两马一错身的一瞬间,高宠看到他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喉咙,似乎觉得有些不可思议,竟然被一个少年打败。他又看了看高宠,似乎看到了他的眼睛,那坚定而决绝的眼神,随即露出一丝了然,瞑目而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