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章 学习
赵必顺一直感觉自己老爸老妈给自己起这样一个拉风的名字绝对是太有先见之明了!
必顺!必顺!
老爸老妈当初给他起这个名字就是先让他遇事都顺。
结果好像还真有这么回事!
出生在红色家庭的赵必顺,从爷爷辈开始就在为国家奉献自己的一切。
当年爷爷赵宝成就是一名专业的情报人员,开国后一家人仍旧做着情报工作。不过现代的情报搜集传送已经从原来的电报机演变成了计算机、手机等高科技产品。
所以,年事已高的爷爷退休了。
但是子承父业,这是华夏千百年来的传统,在各行各业都起着重要的作用,就连国家的情报部门也一样,与其培养一名疑似外部势力打入的间谍,赵必顺一家这类纯粹的红色家族,可以说是最让人放心的情报人员了。
所以,他的父母接手了爷爷的工作,仍旧在国家新成立的总参三局,情报科工作。
如今,到了赵必顺这一代,他也是没有选择余地的进入了情报机关。
从小就没有远大志向,打着混吃等死念头的赵必顺,非常符合他老爸老妈给他起的名字,凡事都顺利的异常!
上小学的时候,人人都想成为少先队员。
在那个年代,少先队员并不像现在一样花上几块钱买一条红领巾就可以了,那是需要老师的推荐、全班同学进行投票来选择。每个班级只有五人才能成为少先队员。
然后在主席台下,当着全校的师生,由年长的队员给新队员们佩戴红领巾!
然而,在全班投票的时候,处处平凡的赵必顺竟然出人意料的以最少的票数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少先队员。
在高考那年,成绩向来平平的赵必顺又如同踩狗屎运了一般,竟然考上了军事学院。
虽然因为家庭原因,学校有一定的减分,但是赵必顺考上父母眼中理想的大学,那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大学毕业后,他又顺顺利利地来到总参三局,然后又顺顺利利地进入情报科。
最后,他这位明显没有什么干劲的新人被安排在了情报科第十一组!
这是一个新成立的组,就只有他一个人。
他的任务就只有一个,监视一台笔记本的动向。
那台笔记本的主人,听说是上头极为重视的一个人。
所以,为了保证秘密,他这位红三代被选了出来。
“哎,怪不得人家都说,名字一定要起好,不然倒霉一辈子!”赵必顺手里捧着散发着醇香的奶茶,懒散地看了一眼毫无动静的监视屏幕,然后如同以往般打开自己的私人电脑,随手点开一款单机游戏,开始埋头沉醉在游戏的世界中。
忽然间,埋头游戏的赵必顺听到一声独特的提示声,心头一跳,连忙关掉游戏,转头看去。
那个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动静的监视屏竟然亮了!
紧接着,屏幕内出现一个文档,然后一连串的专业术语和字符如同电脑打印似得快速出现!
赵必顺紧紧地盯着屏幕,看着那出现的一串串文字,他表示自己一个一个看的话,还是能够看懂的,可一旦连起来他竟然完全看不懂了!
不过偶尔几个dna组成的字母组和‘细胞’什么的字眼,让他稍微明白,这好像跟dna有关!
“嘶,这话怎么感觉怪怪的?”赵必顺挠了挠头,嘀咕了一下自己乱七八糟的想法。
不过他并没有深入去思索自己怪异的想法,而是快速滑动屁股下的座椅,连忙接通了上司。
“喂?”
一个沉稳的声音响起。
“头儿,对方有动作了,是一篇文章,我看不懂,总感觉很高大上的样子。”赵必顺飞快的将自己这里的情况汇报上去。
赵必顺的话让电话那头的王魁嘴角狠狠地抽了一下,他终于明白为什么手下人要将这个小子一个人派出去了,也不知道他这幅性格是怎么进情报部门的。
老赵家怎么出了这样一个奇葩?
就算看不懂也能知道个大概吧,是关于哪个方面的总能看的出来吧?
心中叹了口气,王魁淡淡地说道:“必顺啊,遇事要淡定,看不懂的你就联系我们情报科的分析员,他们会帮助你的。”
虽然不知道赵必顺在监控内看到什么东西,但是王魁并没有着急,毕竟只要是被输入那台电脑的东西,他们还会不知道吗?
所以他不着急。
“他停了。”
赵必顺咋咋呼呼地声音再次响起。
王魁眉头一皱,“什么停不停的?”
带着一丝怒意,王魁加重了语气:“必顺啊,要沉着,你的任务是监视对方在电脑上留下的内容,不是监视对方有什么动作!”
“好了,这事你先看着,我会安排人去帮你的!”有些无奈地将电话挂断,王魁苦笑了一下,也不知道该如何说这个赵家小子了。
……
远在安合市三甲医院内,程远坐在病床上,身前是一个矮小的电脑桌,桌面上摆放着一台崭新的苹果笔记本电脑,他的手指飞快的在键盘上敲击着,留下一道道残影。
郭晓莲的办事速度非常快,短短不到一个小时,不仅电脑拿来了,连书都有了不下三十本。此时,程远的床边到处都是书籍,并且每一本书籍的厚度大约有十公分左右。
忽然间,程远停下了敲击的动作,然后将电脑合上。拿起一本放在身旁的《基因学》书籍,快速地翻阅起来。
经过科技结晶强制改造过的大脑,程远的阅读速度,记忆能力,还有对知识的理解能力无比的强大。
文字在进入瞳孔后,就深深地印入脑海。
书籍的书页哗哗地翻着,程远超快地阅读速度让守在一旁的张力看到心惊肉跳。好几次他都想开口问一句,“老板,你这是在看书还是在翻书啊!”
不过看着程远时而皱眉、时而恍然地样子,他张了张嘴吧,愣是没有蹦出半个字来。
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张力盯着程远看了半响,最后他只能做出一个结论,天才就是这么与众不同!
此时,程远疯狂的汲取书本上的知识,超强的大脑让他在阅读和对知识上的理解远超普通人,每翻看一本书时,他都能在基础的知识上产生自己对该知识的见解。
虽然程远也觉得怪异,可又无比自然,这让他小小的疑惑了一下,“难道这就是大脑开发的后果?”
将疑惑按下,他将自己每一次的新想法,统统输入手中的电脑上。
对于这台电脑,程远自然清楚它的作用。当初上头的人收走自己原本的电脑后,将这台当做“赔偿”来补偿自己的损失。
当时他就有种感觉,这台电脑上肯定在某个地方安装了监控设备。
程远虽然脑海中有许多知识,但是对于黑客方面还有计算机硬件方面,还真不怎么了解。
所以他也就听之任之了。
后来,他搬出去自己开公司后,笔记本的电脑也就不怎么用了。
这一次,他忽然想起用它,是因为他要从侧面让那些人知道,仅凭自己的一个想法,他就能制作出一项划时代的科技!
这种一步一个印子,慢慢将自己的思路和想法展现给对方,绝对会把那些监视人员震地下巴都掉下来吧!?
当然,在现还没提取科技的他,只是将自己对生物细胞学的一些独特见解输入进去罢了,至于这些想法是正确的还是错误的,这就不在他的考虑范围内了,毕竟没有经过实验验证,一切都是空谈。
基因,dna分子上具有遗传效应的特定核苷酸序列的总称,是具有遗传效应的dna分子片段。
而dna则是一种分子,双链结构,由脱氧核糖核苷酸,其成分为:脱氧核糖、磷酸及四种含氮碱基。
这四种成分可组成遗传指令,引导生物发育与生命机能运作。
它和基因相同,却又不同。
如果基因是单只dna分子上的遗传片段,那么它在细胞内和蛋白质结合,则会形成染色体,而染色体是基因的主要载体,但又不是唯一载体,比如程远在书中看到,细胞质内的线粒体同样是基因载体。
而利用基因,通过控制人体的生化特性,人类将能够恢复或修复人体细胞和器官的功能,甚至改变人类的进化过程,但这指的是下一代人类。
说的通俗一点,就是在你身上经过基因改造后,你自身是不会有多大的变化,只有你将来的儿子或者女儿才会拥有各种各样的神奇能力,他们遗传了你本身修改过的基因,然后在重新生成时,发生巨大的改变。
这种改变或许是本身强大的恢复力,或者超高的计算能力,也可能是超强的适应能力,能够在各种环境下快速转换身体的状态,让自身在各种严峻地环境下生存。
所以说,程远想要开发出完美的基因强化药物,必须要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如何才能让基因药物直接作用在自身身上,而不是单单遗传到下一代!
不过这个念头刚一冒出来,他就失笑出声,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
暗叹自己是不是看书看糊涂了,他竟然把自己放在和那些普通科研人员一个位置上了,如果那些科研人员还需要考虑这个问题,但是程远需要吗?
他脑袋里的科技结晶会帮他解决一切问题。
只要他的学识足够丰富!
就能从其中提取出相应的科技来!
想到这里,程远抛开一切杂念,再次疯狂地翻看书籍。
然而,他刚才又是傻笑,又是拍脑袋的动作,却让张力看的眉心直跳,“这不会是看书看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