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大山里的孩子福小满

云缭山,云雾缭绕直上云霄,其峰顶隐隐而不可见也,众路人口口相传曰:“其上有仙人隐现,遂故布云雾掩凡人之视野,若路人欲上奇峰,往往只得上而不见下也,故路人皆望峰嗟叹......

这神秘而又危险的云缭山,坐落于陇国都城常安五十里的青云镇外,清晨的云缭山雾气蒙蒙,是那样的迷蒙而又奇美,那初升的太阳映照着高耸的树林,驱散了些许丝丝飘飘渺渺的薄雾,群山却依然在雾气中延绵。

路边有很多野花野草,花瓣上沾着晨露,晶莹剔透,透过露珠看花瓣,显得花朵很是娇嫩欲滴。

“丝丝,丝丝”清脆的草木摩擦声打破了这难得的静谧,一丛小小的灌木轻轻地抖动着,不时地制造一些响动,不消一会儿,从中探出了一个毛茸茸的脑袋,长长的耳朵微微有点下垂,一双通红的小眼睛在雪白皮毛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楚楚可怜,它不安地动了动脑袋,似乎觉得四周不会有其他威胁了,然后才小心翼翼的探出前腿,正当小兔子要伸出后退时,惊变凸现,一团灰色的影子迅速地从附近的一棵树中闪出,就只是那一瞬的时间,原本还在灌木中的兔子已经被那团灰影牢牢地拽在了手里,待那灰影转过身来,细细一看,原来只是一身量未足的少年,年龄仿佛14.5岁,一身有些破旧的灰衣,犹可见上头几处明显的补丁,然而却浆洗的很干净,也不曾给人寒酸之感,再看少年的长相,好一张玉琢的脸庞,白嫩的肌肤上虽然沾染上了灰黑的污渍,却仍然掩盖不住那瓷器一般的皮肤,嫩得仿佛可以掐出水来,而最夺人眼球的却是那一双眼瞳,先不说其眼睛本身长得如何的好看,只是那滴溜溜转动的眼珠,总透露出一股慧黠的灵气,就足以让人移不开眼眸了,连那挺直的鼻梁和花瓣一样的嘴唇仿佛也只是为了衬托出那一双沾染天地灵气眼睛。这样一张雌雄莫辩的脸庞,实在不能不让我们感叹造物主的神奇。

少年微眯了一下双眼,唇角抑制不住的上弯,晃了晃手中垂头丧气的兔子:“叫你跑,我福小满看中的猎物,还没有一只从我的手心里逃出去过,全都进了我这里,知道不?”福小满指了指自己的肚子,脸上满是得意。

晃晃悠悠地往树林深处走去,福小满脑中已经想开了,今天这兔子该怎么个吃法呢,烤着吃?不好,昨天才吃了烤乳猪,有点腻了,煮兔肉汤?不好不好,身边的调味料已经不多了,煮不出那个鲜味儿来,恩....想来想去还是做叫花兔好了,呵呵,那味道叫一个美啊。想到这里,她的脚步不禁又加快了一些。

“呀!!”一声尖锐的叫喊,一时惊起飞鸟无数,地上呈狗吃屎状的福小满愤恨地爬起身,呸呸两口吐掉口中的烂泥,揉揉破了一个口子的膝盖,怨念的目光移向了害他摔倒的罪魁祸首,不看还好,一看之下,福小满的眼睛都直了,“嗖”的一声就扑向了那物件,动作敏捷的哪里像刚摔倒过的人啊。

发了发了,摸着手里的东西,福小满直叹这一跤跌的值,多好的玉佩啊,看那上面雕的东西就知道那价钱绝对低不了,那可不是花啊早啊的普通货色,那雕的可是一条龙,龙啊,那可是皇帝老儿用的东西上才能有的啊,看这雕工,那龙的胡须鳞片都能看得清清楚楚,看这成色,那叫一个通透啊,一点杂色都没有,这要是把它卖了,能换来多少只兔子啊。(园子:没出息,就知道兔子,你就不能想点别的啊。小满:—.—俺是山里的孩子,就认识兔子...)只是想想福小满的口水就已经抑制不住飞流直下的趋势了,她赶忙爬起身,用袖口擦了擦嘴角,小心翼翼地把玉佩放进贴身里衣藏好,最后还不放心地拍了拍,摸到玉佩才满意地笑了笑,哼着那不知名的小调儿,蹦蹦跳跳地向森林深处走去,只是几步开外,身影就消失在了浓雾中,渺无踪迹。

福小满离开后不过一炷香时间,这平常毫无人烟的云缭山突然传来阵阵马蹄声,还隐隐夹杂着几声狗吠,一队十几人的人马,转瞬间就到了刚刚福小满捡到玉佩的地方,几条半人高的黑色大狗在玉佩掉落的地方转悠了几圈,俯身嗅了好一会儿,才朝马上一浑身黑衣的疤面男子叫了几声,那八面男子利落地跳下马来,走向大狗们在的地方,蹲下身来细细地观察了一会儿,才站起身,拍了拍其中一只大狗的脑袋,向回走去,在一匹白马身前停下,那白马一看就不是凡品,躯干壮实而四肢修长,腿蹄轻捷,身形矫健俊美,别具风姿。让人不禁想看看怎样的英雄人物才配得上这般丰神俊朗的白马。

“王爷,太子应该曾到过这里,而且我在这里看到了一些浅浅的脚印,应该是太子留下的,可惜这里的泥土土质较硬,只有那么一点点痕迹,是否继续深入林子里探寻?”疤面男子俯身跪下,恭敬地对马上之人禀明。

那马上的男子果真是长得一副好容貌,狭长的凤眼微微上挑,眼眸甚是深邃,让人看不透他的丝毫心思,温润的容颜看上去丝毫无害,似乎只是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但那身上与生俱来的气势却昭示着他绝对不只是佳公子那么简单。

男子微微拉了一下缰绳,脸上的表情丝毫无所变化,缓缓开口你:“继续找,我不管这林子外头传得有多邪乎,就算是把它夷平了,也一定要把太子找出来。知道了吗,剑冢”

“是!属下遵命!”剑冢迅速起身,跨上马,向树林深处前进,以剑冢对他主子康王的了解,康王现下应该已经接近发狠的边缘了,一想起他主子的手段,马上的剑冢不禁背脊发凉,得赶快找到太子爷啊,不然接下来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无意识间,剑冢骑马的速度又加快了不少,只余下那一扬尘土,在原地打了几个转儿,树林又回复了当初的宁静。

再来看看福小满,手里拎着一只野兔,怀里揣着捡到的宝贝玉佩,神清气爽地回到了家里,其实这也称不上是个家,只能算是一个栖身之所吧,一个破旧的小木屋,里头有一张破桌子,一张破椅子,还有一张破床,房子外面用几块砖头搭造了一个简易的灶头,反正整个小屋就一个字“寒酸”(作者您老有没有文化啊,那是俩字儿。园子:我乐意,我说是一个字就是一个字,爱谁谁)。但我们福小满不介意,有个地方睡觉就行,反正他从小到大也野惯了,荒山野岭他也照样睡,何况是一个小破屋呢。

福小满拿了桌上的一把生锈的柴刀,这可是家里唯一一件劳动用具,是他前几年在山下捡到的,也不知道是哪个樵夫不小心留下的,可就便宜了他,这把柴刀的作用可大呢,砍柴,杀野味,修理家里的破桌子破凳子,外加偶尔还可以拿来防防身,虽然这破山头连个鬼影都没有,可咱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保不定哪天就用上了呢。

福小满右手拿刀,左手提兔子,三两步就走到了小河边,一刀下去,那兔子就翘了辫子,去见它的祖先去了,他利落地放血,剥皮,将兔子洗干净,把里头的内脏都取出,将头砍下,又从河里摘来几片新鲜荷叶,在河边捞了一些泥,用鲜荷叶把兔子包裹数层用细麻绳扎紧,再把泥在荷叶外牢牢的裹上一层,做完这些事情,他微微嘘了一口气,把包好的兔子拿到那破灶头下,埋起来,放上柴,点上火,慢慢地烘烤起来。

福小满坐在灶头前,眼睛紧紧地盯着那燃烧着的火焰,不时地咽几下口水,那神态十足十一个馋猫样,四十分钟时间一点都不长,可他却觉得像是过了四十个时辰那么漫长,好不容易等到那叫花兔散发出了阵阵诱人的香味,福小满才迫不及待地熄灭了火,也不管烫不烫手,三两下就将兔子从泥土里挖了出来,急切地敲开表面的泥土,一阵阵肉食的香味扑鼻而来,他满足地深深吸了一口,便立刻用那只乌黑的小爪子撕下了兔子的一条后腿,正迫不及待准备将美味往嘴里送,却忽然间停住了,乌黑的眼珠滴溜溜一转,好似想起了什么,拿起手边的荷叶,重新将后腿包好,“嗖”地一声就跑进了屋内。

进屋后,福小满先将那一包兔肉放在了桌子上,然后走向床头,那里赫然摆放着一座木头雕刻的牌位,牌位上歪歪扭扭地刻着一排字,依稀可以分辨出是“尊师福大牛”这五个大字,不过那个“尊”字怎么看怎么都像是随便涂鸦上去的,写字人的文化水平就可见一斑了。

福小满先是恭敬地对着牌位拜了三下,而后又将桌上的兔肉郑重的摆放在牌位前,笑眯眯地开口道:“师父啊师父,看徒儿对您老人家多好,知道您最喜欢的就是这叫花鸡了,徒儿特地自己不吃,让您先吃,您老就好好享受吧。”

又恭敬地拜了三下,福小满摸摸肚子,真的是好饿了呢,得赶紧把兔子吃了,不然等冷了可就不美味了。又是嗖的一声,屋中转眼就不见了福小满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