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蛰龙待时而动

寒来暑往,春去秋来,日复一日,雾灵山上年轮日转,一眨眼就是一年多的时间匆匆而过。

雾灵山在神都近郊,山脉连绵高耸,林木绵密茂盛,正是许清欢他们躲藏元军的好地方。

山中原有村落,只是前些年北方干旱闹蝗,村中已无活人,留下来的房屋正好为他们所用。

这一日天高气爽,许清欢眼睛上扎着一条黑色纱带,如往常一样在院子里练功。

一年时间,说长不长,但说短也不短了,许清欢利用这段时间,实实在在将自己的修为臻至了锻骨境的上品境界。

只待回到蓬莱岛,他就能准备激发血脉,从而一举破入炼脏境界。

因着他将《虎魔锻骨拳》和《牛魔大力拳》全都修炼大成,所以他虽然还是锻骨境界,但一身筋骨却要比其他武者强健许多。

锻骨境武者一般巅峰也就1000斤的力量,但许清欢现在一拳全力击出,至少也有1500斤的大力,足足比其他武者高出半截。

这还没有算上他的《玉魄金猥玄功》小成后,一身铜皮铁骨已经不逊于修炼了铁布衫的天宝,纵然还不能做到刀枪不入,但普通钝器砸击,已经不足为惧。

而他之所以能在短短一年时间中,就取得如此大的进步,除了他手中用之不绝的血精丹和各种炼法外,他本身修炼的《五禽锻锦篇》和《玄极心经》也一样功不可没。

一个保证他拥有足够的精元补充气血消耗,一个保证他时时刻刻都在练功锻体,就连吃饭睡觉都不浪费一分时间。

相比于许清欢,其他人的进步也许没有这么大,但也各有所得。

特别是君宝,在经过大半年的疯癫之后,终于在前不久恢复了神志,而且还从他师傅留给他的养生功法中,领悟了以柔克刚的武学至理。

许清欢也曾觊觎过这门养生功法,并且在君宝疯癫之时,完整听到了他的诵读,但很显然这确实就是一本养生功法而已,不是可能中的《九阳神功》。

既然无法检漏《九阳神功》,他自然也就彻底安下心来,苦练他所掌握的各种武学。

《牛魔大力拳》和《虎魔锻骨拳》已然大成,再继续修炼下去效果甚微。

《玉魄金猥玄功》不需要刻意抽出时间来修炼,在玄极心经的作用下,就能时时刻刻淬炼体魄。

《阿难破戒刀》只需要日日持戒即可。

如此算来,许清欢真正需要修炼的,恰是并不起眼的《破戒刀法》。

这门刀法虽然不列少林寺七十二绝技,但也是江湖上难得的一门刀法,气势森然,杀机凛冽。

再加上许清欢在走火入魔时,曾经窥得这门刀法的神意精髓,所以运使这套刀法更是如臂指使,威力极大。

如果到时候再得阿难破戒刀加持,那这门破戒刀法势必不会比少林绝技差!

许清欢认准此理,这一段时间来几乎日日修炼刀法,几乎做到了刀不离手的境界。

此刻他展开刀光,如映寒雪,影影绰绰的寒芒环绕下,脚下枯叶在刀刃迸发的劲风卷起,卷入半丈寒芒之中,立刻又化为丝丝缕缕的碎屑,重新落回地面。

由此可见,许清欢用刀之利,运刀之精,已经到了一个极高的境界。

“许大哥,今天的早饭来了,你先歇一下,等吃完早饭再练!”刀光掩映中,一抹窈窕的身影从院门外走了进来。

明眸皓齿的小冬瓜,手中捧着今天的早餐,轻轻放到院子里的石桌上。

许清欢停下刀光,接过小冬瓜送过来的毛巾,将身上的汗珠擦拭干净,这才微笑着朝身旁美人点了点头。

他自从修炼了闭口戒后,一般的交流只以动作表示,实在需要时,才会在地上写下自己要说的话。

这样一来,大家交流起来自然麻烦不少,所以不是必要的时候,他们也就不愿意和许清欢交流了。

但小冬瓜是个例外,这一年来几乎是天天缠着许清欢,每天坚持为他送早餐,给他浆洗衣服。

假道士他们都以为小冬瓜是感激他救了大家,但只有许清欢知道,小冬瓜可能是喜欢上自己了。

可惜他同时也知道,他们两个人根本就不会有结果。

他不会永远地留在这个世界,而且他还必须摄持邪淫戒,不能对女色动心。

为了防止小冬瓜越陷越深,所以许清欢就越发地对大家冷淡起来,即便是每天为他送早饭的小冬瓜,也多是略微点头示谢。

然而,小冬瓜好像并不介意他的冷漠,无论是送早饭还是收拾床铺,浆洗衣服,依是旧雷打不动。

“许大哥,我昨天将你那件破了的袍子补好了,等我一会给你取过来?”

小冬瓜将一只热乎乎的包子送到许清欢的面前,小手托着腮帮,开心地问道。

许清欢依旧只是点点头,并没有任何其他表示。

“好,那一会我就给你送过来,然后我再顺便给你晒一晒被子,你的被子都已经快一个月没晒了!”

曾经手脚敏捷的女盗贼,现在却好像一个陷入恋爱中的小女孩,明亮的眼睛看向许清欢的目光,都是浓浓的喜悦和满足。

许清欢虽然看不见,但他似乎能感觉到小冬瓜的目光,神情有些不太自然,只得埋头啃了一口包子,来掩饰自己的尴尬。

“许兄弟,许兄弟,好消息,有好消息,摩尼教的兄弟们探到消息,刘瑾那个奸贼要做五十大寿,到时候会在街面上迎取金佛,正是我们动手的好机会!”

砰砰砰,外面传来急促脚步声,假道士举着刚到手的情报,闯进了院子。

许清欢霍地一声站了起来,知道他苦苦等待的时机终于到了,他激动地丢下包子,拿起石桌上准备好的木棍,在地面上写道:“什么时候?”

假道士喘了两口大气,这才坐在凳子上道:“就在明天,到时候刘瑾会经过佛笑楼前的那条大街。”

许清欢再写道:“快通知其他摩尼教的兄弟,明日就动手,直接在半道截杀刘瑾。”

假道士哈哈笑道:“这不用你说,我刚收到飞鸽传书,就已经将消息传了出去,约好他们明天早上在佛笑楼对面的客栈集合,到时候一起动手。”

许清欢听了,这才重新坐回石凳,摩挲着手指上的空间指环,开始寻思自己还有什么没有准备的。

这一年来,他可不仅仅是修炼武学,而且还利用手中的各种人造宝石,换取了大量的财富,并搜刮了许多草药和毒药配方。

当日他迷晕整个骑兵大营的迷药,就是他自己根绝药方配伍而成,效果十分不错。

不过对付刘瑾的大营,这种手段却没有,刘瑾虽然为人不堪,但治军确实有一套,军纪严明,不容易下手。

所以许清欢费了不少心思,参考小说中的悲酥清风,成功配置成一种可以在空气中传播,能让一定范围内的人流涕横流的药物。

这种药物都不能算是毒药,唯一的作用就是随风飘散,一旦被人吸进体内,就会刺激人的眼睛鼻子,不停流泪流涕,比什么辣椒粉厉害多了。

用它对付他高手或许效果一般,但对付普通的元军可就有用多了。

他这大半年,一直在囤积这种药物,到现在已经囤下了不少,算一算如果完全泼洒出去,借助风力至少能覆盖方圆数里之地,足够他明天使用了。

想到自己已经准备妥当,许清欢又在地上写到:“将君宝和秋雪叫来,我们合计一下明天怎么动手!”

假道士见了,站了起来,“好,我现在就去叫他们,是该合计一下了!”

说着,假道士又风风火火地出了院子,不一会就将已经完全恢复的君宝和秋雪带了过来。

君宝已经不再是以前的青葱少年,天宝给他的打击,让他迅速成长起来,虽然脸上依旧带着纯净的笑容,但他的眼眸却如深敛的潭水,幽玄平静。

秋雪紧紧跟在君宝身后,脸庞上也没有了往日里的苦情,容光焕发。

看来爱情确实能够给予人新的生命力!

五人全都汇集在许清欢的院子里,围着小小的石桌坐定,计划着明天到底该怎么动手。

一天时间很快就过去。

第二天一早,天才蒙蒙亮,许清欢就有些迫不及待地将擦亮的朴刀收入鞘中,整理好身上的衣服,走出房间。

他今天穿的,是小冬瓜刚刚补好的那件白袍。

夜露深重,一行五人纵马飞奔,马蹄声将寂静的清晨踏碎,将将在东方日出之时,赶到神都城。

许清欢看着那熟悉的繁华和喧嚣,心中恍惚,一年前他为了诛杀刘瑾的任务,第一次来到了这里,并结识了君宝和佛笑楼众人。

后来军营大败,不少熟悉的人都死在了刘瑾的手中,只剩下他身旁这些熟人。

如今,他再次回到这座城池,为的还是刺杀刘瑾。

但这一次之后,他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剩下的这些人了。

无论是天生乐观的君宝,苦情的秋雪,神神颠颠的假道士,还是对自己暗生情愫的小冬瓜。

他都还会好好地在这个世界生活,唯独自己,会回到废土地球。

想到小冬瓜,许清欢心中一叹,似乎有些愧疚,怪不得佛主曾言,爱别离,也是人生一苦!

“快看,铁如山他们已经到了!”

不知不觉间,一行五人已经来到了佛笑楼前,这里依旧是一座酒店,但招牌却不再是佛笑楼。

他的对面,却还是那家老客栈,客栈的大堂里,一个熟悉的魁伟汉子,正朝他们举起酒杯相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