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似馍似样
和大人物一起吃饭是一种怎样的体验?
这不由得让人联想到巴菲特的晚餐拍卖,拍到后还得疯狂地炒作争取把这笔不菲的开销给赚回来。
周老板一直在心里告诉自己,
自己面对的是老道,
是那个喜欢摸裤裆安慰大妹子的猥琐老人,
但心理暗示并不是任何时候都会有效果的,
眼前的这位,和老道,简直是天壤之别,尤其是对方身上所散发出来的那种类似于天潢贵胄的气质,真的是很难让坐在其对面的人可以继续保持着淡定。
“但这事儿嘛,还是得看个运气,头顶上挂着一把剑,这日子,真是没意思得紧。”
末代叹了口气,
从桌下面取出了一盘子馍和其他配菜。
这不像是肉夹馍的吃法,也不是烤鸭的吃法,颇有种二者结合的感觉。
“整一个?”
末代取出一个馍,递给了周泽。
“按理说,前人栽树后人乘凉;
咱们呐,这是没法子,也不奢望前人去栽树了,咱也没那个受蒙荫的命;
但耐不住前人挖坑啊,这坑挖得还贼大,挖得贼讲究;
跳不过去,就一切作废,进坑喽;
这要跳过去,也不是那么简单的事儿,啧啧。
怪只怪,咱生的年代太晚,他生得又太早,这坑挖得早,还真拿它没什么办法。”
末代像是老友见面说话吐槽一样,说了很多。
“按我说啊,当代人想当代事儿,当代人作当代的妖,你一个个早早化成飞灰早就不在了的人,凭什么给后世人画规矩去活?
真当自己是圣人,明烛万里,洞察千秋么?
呵,
估摸着,
就是手痒,
当代无敌还不过瘾,还想着画上个道道,和后来人再比划比划,生怕咱们不晓得他牛叉一样。”
末代往馍里放了肉,
很没形象地张嘴咬了一大口,
唇边有一些头发被咬了进去,
他还用手拨开,
一边宣泄着不满一边大口咀嚼着,
声音还很大。
许是这皮囊和气质实在是太好,所以这吃相居然一点都不让人觉得难看,反而觉得其洒脱。
说到底,
这真的是一个看脸的世界,
哪怕你贵为府君,
颜值也是无法或缺的重要一部分。
拿起酒碗,
末代抿了一口酒,砸吧砸吧嘴,继续道:
“但这木已成舟,也没法子了,咱只能先八仙过海,先把这个坑给跳过去。
其实,早年那会儿,我是真没想到什么办法。
所以,
这府君当得,可真是没意思透了。
我这么优秀的一个人,
凭什么让我就只能活个两千年?
老子能活三千年,四千年,五千年,能把这当代活成另一个上古!
所以,那时候,没意思得紧啊,一想到我以后要忽然暴毙,做啥事儿都没什么滋味儿。
索性放荡玩耍,寄情山水。
谁晓得…………”
末代又咬了一大口肉夹馍,一边咬一边继续说话,谁晓得有食物残渣飞了出来,末代马上捂住嘴,有些不好意思地点点头表示歉意,
而后专心致志地把这一嘴巴的食物给吃下去,
又喝了一大口酒,
这才继续道:
“谁晓得后来碰到了那位菩萨,嘿嘿,我当时就笑了。
你晓得不,那帮秃…………
哦不,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人都帮咱挡刀了,得叫人高僧。
那帮佛爷,本是挨不到这一刀的,他们啊,忒嫩,也忒年轻,这还没轮到他们挨刀子的时候呢。
我呢,就比较倒霉。
这好日子没过多久,
前代的那些阿爹阿爷祖宗们享受完了,被爱戴完了,潇洒完了也舒坦完了,
得嘞,
就轮到我这个最小的买单了。
没这个道理,你说是不?
我这么优秀的一个人,
真的恨啊,
恨为什么生在这劳什子的府君家,
老子就算不做这个府君,
不做这个继承人,
凭老子的天赋,
只要给老子时间,
那座泰山上,
终究也是要换我来坐的。
到时候啊我爱继续叫它泰山就是泰山,爱叫华山就华山,峨眉山武当山背背山都行!
哪里用得着这么憋屈,
一上来就得被直接加上这么多年的寿命,
我真是谢谢我八辈子祖宗!”
末代把酒碗往桌上一放,
指了指碗口,
宛若将军临阵指挥,
道:
“倒酒!”
小小的搬山猿猴马上再度搬起酒坛,小心翼翼地倒酒。
末代伸手摸了摸小猴子的脑袋,
小猴子腼腆地笑笑,
两只小眼睛里都是小星星。
周泽把小猴子脑补成了那个“管家”的形象,自己也觉得有趣。
“但没法子,谁让我运气不好,生下来就得当府君呢?
唉,
好在,
那位菩萨真是雪中送炭,及时雨。
他不下地狱谁下地狱?
他是聪明,是聪明得可以,但没法子,有时候,聪明人他干不成事儿啊,就说咱俩,那可是被一把剑一直盯着的人,这紧迫感,能一样么?
人还一直傻乎乎地做着成仙的天真美梦呢,
咱们啊,都快恨死这个仙人板板喽。”
末代端起酒碗,
大喝了一口,
似乎是寂寞太久了,
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人可以倾诉倾诉,所以自言自语得不亦乐乎:
“这事儿呢,就得这么办了;
这一遭坎儿,能不能过去,咱得看运气,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嘛。
他来了,咱就躲着;
他能找,咱能躲,看看到底是谁的运气更好。
化缘,化缘,
要是我和他真的是有缘无分,
他化到天荒地老也没个什么用。
就是不好意思,差点儿把你也给卷进来了,哥,我还是叫你哥吧,虽然按辈分,我该叫你大爷;
但估计你也不爱听‘大爷’这个称呼;
哥,咱也是听着你的故事长大的,搁现在,用一句话来说,就是咱也是你的粉丝,迷弟,对对,迷弟。
但哥你当年可真是太不讲究了,
当初你要是不拦着,
地狱这天既然要变,就早点变了嘛,
这要是变了,
哪用得着咱们现在这么难受?
反正早晚是一刀,还不如早点挨了干脆。
哥你呢,也不会陨落;
嘿,
说不定我家老祖宗爷子出来后,还能找哥你单挑呢。
哦,也对,
要是老爷子被哥你一巴掌拍死了,
好像也没我了?”
末代眯了眯眼,摇摇头,
“这太复杂,理不清了。”
“嘿嘿,要说这菩萨,还不是我最担心的,虽说咱一直以为自己是个聪明人,但那些不太蠢的其实也有不少。
真要一个个挨刀下来,
那把轩辕剑,砍到咱们前,起码得先见血个七八次吧?
咱都混成这样子了,这上刑场也轮不到咱们排第一排不是?
那些混账东西,可不都是和那只旺财似的,能做到那一步的,那一步,就是放在咱们面前,咱也懒得走的。
自己都不是自己了,那这还是活着嘛?
偏偏那些人,不算蠢,但也不算特别聪明,保不准他们最后被逼急了狗急跳墙;
所以啊,还是得小心点儿。
小日子过得清淡,但总归安稳。
闲来自去,安回逸返,有块肉有块馍,也就够了;
能踏踏实实地等到那一天,
刀下下来时,
咱就仔细地瞧着,
咱是否能躲过这一刀!”
末代说完后,
还下意识地把左手放在了自己的裤裆位置,
捏了捏,
随即装作不动声色的把手指放在自己鼻尖前嗅了嗅。
好吧,
找到熟悉的感觉了。
不过,
也没太毁形象。
毕竟女神也是要拉屎的,男身嘘嘘时也是要手扶的;
九成九的男生都在公共场所装作不经意间做过类似的动作,
毕竟有时候枪口卡壳了是真的不舒服。
“哥,您吃着,吃一口,放心,做菜前,我可是净手了的,再者,咱这虚虚实实,实实虚虚的,也不见什么干净不干净的说法。”
末代伸手指了指放在周泽面前的肉和馍。
周老板下意识地咽了口唾沫,
这肉,
是真香;
外加,
这还是府君亲自下厨做的东西,
哪怕这是一场梦,但至少味道做不得假吧。
周泽拿起筷子,
正准备下箸时,
忽然间,
先前一直没动静的自己体内的那一股力量开始复苏,
趁着自己一个不注意,
直接控制住了自己的身体。
“我艹!”
这一番变故让周泽有些猝不及防。
合着先前听人家废话时,你懒得听,躲着不出来让我受着对方的絮絮叨叨。
真要开吃时,
你就出来抢身体了?
“铁憨憨,你别这么过分!”
周泽在心里喊道。
要是寻常的菜,真让了也就让了。
但天知道下次能再做这类似的梦得是什么时候,
而且万一人家改弹琴或者吹箫不做菜了呢?
然而,
赢勾却直接无视了周泽的反抗,
控制了身体之后,
先端起酒碗,
抿了一口。
“好…………酒…………”
末代“哈哈”一笑,撸起自己的袖子,露出了里面的一道新鲜的伤疤,上面还有残留的血渍。
“知道哥你嘴挑。”
“好…………肉…………”
末代扯开自己胸口的衣衫,左胸口位置又一块血淋淋的伤疤。
赢勾的手,放在了馍上。
“好…………馍…………”
末代笑而不语。
凉亭下方,
山峰巍峨,
泰山山腰位置,
缺了几块,
似馍似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