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47章 社会学宏著

但凡从事种田之外、带有技术性质的平民,都叫做手艺人。

手艺人中的平民,依靠自己的技术,经营自己的店铺,可以叫做手工业者。所以,手工业者大多是自由民,手艺人大多是农奴。

李斯特的理解中,这批人如果经过一段时间发展,独自从事经营行业,就会成为资产阶级。不过,通过他对异世界的社会了解,手艺人想要进化成资本家,暂时是不可能的,贵族不会允许。

如果参照地球的中世纪欧洲。

掌握生产资料的手工业者,伴随着工业革命的进展,要么生产资料积累,向资本家进化;要么生产资料丢失,沦落为工人。

在这里,手艺人已经存在很久很久,还是手艺人。

没有出现资本家,也没有出现大批量的工人,他们再怎么发展,都是贵族的附庸——斗气修炼,个体实力的绝对差距,让贵族骑士们,可以牢牢掌握所有权力,不用惧怕被新的阶级所革命。

当然了,不同国度、不同城市之间,手艺人阶层的发育,或多或少,是不同的。

没有固定的层次划分。

李斯特自己简单的总结了一下。

手艺人大概可以分为“家”、“师”、“匠”、“工”四个等级。

师——技师、大师。

这个等级的手艺人,一般居住在大城市,他们都是身份、地位很高的自由民,已经达到小贵族的层次。

譬如建筑师、造船师、造车师、金匠、珠宝大师、铸造师、钻井师等,都是各行业的顶级手艺人。

建筑师负责建造城堡、大型楼房、法师塔等;造船师负责设计、建造船只;造车师负责生产马车、矿车、战车;金匠打造金币、银币、铜板,甚至是龙币;珠宝大师,设计名贵的首饰,雕琢水晶、玉石甚至宝石。

铸造师可以制造各种精良装备,钻进师能够开凿矿井。

在珊瑚岛,仅有建筑师、造船师、造车师、铸造师,没有金匠、珠宝大师和钻井师。

匠——匠人。

这个等级的手艺人,是手艺人中的中坚力量,也是各大城市最基本的阶层,充斥在各行各业当中,是城市、领地繁荣的基石,他们大多数都是自由民,可以选择经营店铺,或者出售手艺。

石匠、木匠、铁匠、皮匠、裁缝,是匠人最基础的五个职业,也是人数最多的五个行业。

石匠建造建筑,木匠生产家具,铁匠打造工具,皮匠鞣制皮具,裁缝制作衣服。

此外骨匠、纸匠(厚皮纸)、锁匠、鞋匠、箍桶匠,水晶工匠、珠宝工匠、宝石工匠、玉石工匠,制皂者、酿酒师、面包师、理发师、厨师、制糖者、香料师、制盐者,也都是匠人层次。

工,工人。

这个等级的手艺人,同样是手艺人中的中坚力量,却是大规模存在于领主的庄园之中。他们大多数都是农奴,和种田的农民几乎没有区别,只是从事着稍有技术的工作而已。

绣工、纺工、染工、盐工、糖工、磨工、矿工、水手、船工、杂工等等,都是工人。

此外,像是旅馆老板、小商贩、杂货铺老板、马贩子这些商人,他们不具备手艺,负责的却是手艺的流通,地位一般相当于匠人,也就是普通的自由民。

最后。

家,大家。

这个等级,基本上不算是手艺人,应该称之为艺术家。

小说作者、吟游诗人、钢琴师、画师、宫廷乐师、雕塑师、歌者等等,他们大多数是贵族阶层,没有爵位可以继承,于是发展出自己的艺术细胞,游走于贵族之间,享受高质量的生活。

如果非要继续界定,会制作魔力装备的魔法师,打造各种武器的“铁骑士”,也算是手艺人。

但他们要么游离于体系之外,要么就是贵族。

“技师一个没有,匠人很少,大多都是工人,感觉花出去的钱有点儿亏。”

看着手中的厚皮纸名单,李斯特不无遗憾的想到,他想要的其实是匠人,但买来的农奴中,基本都是工人。

显然这批手艺人,都是别人挑剩下来的,或者说,李维斯的属下只愿意买便宜的手艺人——农奴贩卖中,一名匠人的价格,显然要比一名工人贵一点儿,更别说技师了。没谁会把技师、匠人和工人、农民一个价售卖。

“不管怎么说,有一批具备技能的工人,勉强可以为鲜花镇增加几门产业……我可以自己制糖、制皂、织布,甚至海水晒盐、土法造纸,或者发展其它工业。”李斯特安慰自己,也不能算是安慰,熟练的工人,还是很有价值的。

让托马斯拿来鹅毛笔、墨水和空白厚皮纸,他开始写写画画。

他准备合计一番,看看这批手艺人能发展几门产业,为小镇的作坊区增加多少作坊。不过写着写着,他就从手工业发展,研究到了社会制度。

“如果我愿意,我可以成为一名社会学家!”

他把异世界的社会制度,整个分了类。

社会上层——贵族领主。

中上层——追求真理的魔法师,无爵位的官员、骑士,以及不可或缺的艺术家们。

中中层——掌握无法替代技艺的技师,落魄骑士充当的佣兵。

中下层——城堡里的仆从,生产技术的匠人,商品流通的商人,充当苦力的工人,阴暗中行走的老鼠。

社会底层——种田的农奴,连农奴都没混上的乞丐。

“很清晰,一目了然。”他咬了一大口魔兽肉,咀嚼着咽下肚子,“如果我能进一步阐述,每个社会阶层在社会中承担的责任,以及阶层的流动性,大概就能创作一本社会学鸿篇巨著,出书了。”

这只是一个想法,他还没有沦落到,需要靠写书赚生活费的地步,那是落魄贵族子弟才干的事。

况且,社会学著作,可卖不出去。

写书得写骑士小说。

要屠龙,要契约精灵王。

开局最好是落魄的王子,带着一只小精灵,流落海上与歌妖浪漫一夜,经过侯爵庄园与贵妇人风流几日,单人匹马屠掉一头邪恶的大龙,或者是骑上一头龙,小精灵再突破为精灵王。

最终,英雄救美,与被独角兽认可的美丽公主结婚。

具备这些要素,基本上就是一部畅销的骑士小说了,那些喜爱幻想的年轻人们,非常愿意掏钱购买。

吃完早餐。

李斯特将自己书写的厚皮纸收起来,看了看窗户外已经高升的太阳:“等格兰尼到来,或许我可以跟他探讨探讨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