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7章 如履薄冰

根据款识以定瓷器之新旧真伪,是鉴别工作中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因为今日的传世品和仿品以明、清两代瓷器居多,而明、清官窑绝大部分都有年款,并且各有其特征。只以明代款识而论,就有所谓“永乐款少,宣德款多,成化款肥,弘治款秀,正德款恭,嘉靖款杂”一类的说法。因此研究各代款识,首先要注意其笔法,如横、竖、撇、捺、勾、挑、点、肩等八笔的特征,都须认真加以领会和对比,以有助于识别真伪。由于每个人的书法不同,写官窑款的字体又必须经过选择,具有一定的水平,因而写仿款的人势必谨慎地摹仿,惟恐有不似之处。既然过于谨慎,就难免失于局促,笔法也不容易自然生动。这种破绽,只有多结合实物反复印证方能看出。

然而,只靠这一方面的研究仍嫌不足,尤其是元代以前瓷器并无正式官窑年款。虽然根据文献记载,北宋曾有带“景德年制”四字的瓷器,但未见实物。只见过耀州窑有印着“大观”、“政和”字样的碎片,元代也只有带“枢府”、“太禧”以及干支的器皿,且为数甚少。明清两代纵有款识,而晚清及民国所仿字体十分逼真,极难识别,必须同时详较其字体及位置,方不致发生错误。例如永乐年款以现有实物来说,只见到圆器上有四字篆款写、刻或印在器里部的中心,而文献上还有六字款的记载,但无实物,并且在琢器上也未见过带年款的器皿,不过仿器却有四字或六字楷、篆字款写在器里或底足、口边的。又如宣德款所谓“宣德年款遍身”的说法。普通多在底足中心或圆器里心与口边,或琢器的口、肩、腰、足一带。甚至个别还有双款。这类款识有竖款也有横款,六字款多而四字款少。至于嘉靖年款的排列方式较前复杂,除单行横款、双行直款外,尚有环形款,十字款等。诸如此类,都需要进一步掌握其规律。

大致说来,在字体方面明代多用楷书款;清代顺治、康熙二朝亦为楷书盛行期,雍正则楷书款多于篆书款,由于乾隆开始篆书款渐多于楷书款,嘉庆以后篆书款遂成为主流,直到清末才又恢复以楷书款为主的趋势。而明、清两朝的楷书款与篆书款书法上也各有其不同的风格,可以说是多种多样了。

其次还应仔细观察款色。例如明、清瓷器款识多以青花为主,明代款的青花颜色若用放大镜照视,多是深厚下沉,清初仿品也大致如此。道光以后的仿品青色则散涣,而且浅淡上浮。尤其是宣德款色往往在同一器物上呈现黑、蓝、灰等几种颜色,这一点虽不美观,但是后世绝难仿效的特征。自明正德至清代末期的款色增加甚多,有红、绿、黑、蓝、紫、金等色,并且也使用了刻、雕、印、堆等方法,然而仿制品在款色与刻、雕、印、堆的方法上并未减少。只有认真加以区分,方可看出因用料和技术不同而各有其书法特点,同时由此也可大体判断其时代真伪和瓷质优劣。例如康熙青花款的“康”字多用半水或楷水,很少写成泰水。但是堆料款“康熙御制”的康字却受原料特性与边框的限制,不易舒展,又如乾隆时期以前多用青花款,其后多用抹红款,而且清代康、雍、乾堆料款的瓷器绝大部分是官窑中的精品。

在用字和写法乃至字数方面也有一定的规律可循。例如明代官窑有的题某某年制,有的题某某造,而清代官窑却一概都用“製”,还未发现有用“造”字的。其他如宣德的“德”字心上不写一横,成化的“成”字有所谓“成字一点头肩腰”的特征,万历的“萬”字也有羊字头与艸字头的不同,以及写“康熙御制”四字款的瓷器90%以上为当时新制的精品等等,这些都是鉴定工作中值得注意的地方。

明、清瓷器除一般的官窑款外,民窑瓷器中带年款的也不在少数。但大都是景德镇所制,其他地方窑写款的极为罕见。除上述记年款识外,还有所谓堂名款、殿名款、轩名款、斋名款、吉言款、赞颂款、陶工款、珍字款、用字款、干支款、供养款等等。

总之,观察款识既要注意其笔法、字体、位置、款色和字数、结构等各方面,也应当知道同一时款识笔法早、中、晚期仍有不一致的地方,只是在风格及色调上不失其时代特征。因此务必互相印证,稍有可疑之点,便应作进一步的推敲和研讨。何况仿品中尚有新物旧款与真坯假彩等手法,主要仍须根据造型,其次要参考纹饰、胎釉等各种特点,如此步步深入,才可能具有比较可靠的辨别能力。

由于时代和地区不同,在胎釉成分和烧造方法上也或多或少有着比较明显的差别,因此在鉴别一件陶瓷器时决不能离开这方面的细致观察。

观察古瓷的釉质,一般要注意其釉质的粗细、光泽的新旧以及气泡的大小、疏密等几方面的特征。如旧瓷多有所谓“莹光”或“酥光”一类的光泽,这种深厚温润的釉光是由于年深日久而自然形成的。新瓷则多具有炯炯刺目的“火光”,但是有些仿品经过茶煮、浆沱、药浸、土埋的方法加工处理后,也可以将此种“火光”去净。

相反一向被妥善保藏的旧瓷,有些从未启封而保存至今,一旦开箱其光泽依然灿烂如新。

如果只凭暗然无光即所谓“失亮”一点作为历年久远之证也是不可靠的,又如一般旧瓷常有所谓柳叶纹、牛毛纹、蟹爪纹、鱼子纹、鳝血纹、冰裂纹等大小不同的片纹,这些虽成为宋官窑、哥窑、汝窑等等瓷器上自然出现的特征,然而后世仿品同样能凭人力作出相似的片纹。尤其是雍、乾时期景德镇仿官、仿哥的制品最能乱真,稍不经心极易混淆。因此仍需进一步观察釉中所含气泡的大小疏密,方不致眩于假象。如官、哥窑釉泡之密似攒珠,汝窑釉之疏若晨星,以及宣德釉面有所谓的“棕眼”等,这些都是不易仿作的特征,可以当作划分时代的一条线索。

在观察釉质时对于釉层的厚薄程度及缩釉、淌流状态也需要加以注意。如宋均窑瓷釉多如堆脂,定窑瓷釉多有泪痕,明、清脱胎瓷釉竟薄如卵幕或莹似玉石,这些固然都是难能可贵的特点,可是后世仿品也能大体近似。若不参照其他方面的特色,并注意器里和口边、底足等处,则往往失于片面。

例如元代琢器表里釉多不一致,而且常有窑裂、漏釉、缩釉、夹扁的缺陷;永乐白釉器皿的口、底、边角与釉薄处多闪白和闪黄色,釉厚聚处则闪浅淡的豆青色,并且琢器的表里釉多均匀一致;康熙郎窑红釉则有所谓“脱口垂足郎不流”以及“米汤底”“苹果青底”等特征。这些都是后世仿品难于仿效之处。

至于明代景德镇官窑的釉质多有肥厚之趣,清代初期官窑釉质则有紧密之感,不过是就一般而论,当然也有例外,而且后世的仿品在这方面更不乏乱真之作。所以说只凭釉质而断瓷器的新旧真伪仍嫌不足,必须进一步研究其胎质。

鉴别胎质主要是观察底足。大致说来,元代器皿底足多露胎而质粗,明、清瓷器有款者底多挂釉,清中叶以后则露胎者渐少。但无论任何时代的器皿,在圈足的边缘或口边露胎和器身缩釉之处,大都可以看出胎质火化的特色。例如元瓷胎多粗涩而泛火石红色,明、清瓷胎多较洁白细腻而且很少含有杂质,火石红色也减少甚至不见。这些一方面标志着胎土淘炼方法随着时代的推移而不断进步,同时也自然形成了早晚、真伪之间的一条分水岭。试以明代永、宣的砂底器皿而论,因为选料和淘炼技术较元代粗细,虽亦不免含有微量杂质,形成黑褐色的星点,但已少有凹凸不平的缺点,用手抚摸多有温润细腻之感。

而明末清初的砂底器皿及后世仿品的胎质则比较粗糙,又如成化的瓷质一向以纯洁细润著称于世,迎光透视多呈牙白或粉白色,并且具有一种如脂如乳的莹润光泽。而雍正官窑仿成化的瓷器尽管在造型、纹饰和色调方面都有相当成就,同时其釉质、胎质在表面上看来也十分逼真,但若迎光透高则呈纯白色或微闪青色。

上述这一点当然也关系到原料本身质量的改变,例如对于嘉靖瓷质不及前朝,一般多归咎于“麻仓土”渐次告竭。《博物要览》中曾有“夸饶土渐恶,较之往日大不相侔”的说法。然而也不宜过分执着于胎土的颜色和粗细之论,因为即使是景德镇同一时代所产的瓷土,也决不止采自一两处产坑,从而有的细腻滑润,有的细而不润,有的甚至相当粗糙,何况胎土配合的成分也是决定胎质的关键,而且由于制作方法和火候不同,胎色又有纯白、微黄、微灰或微青等若干区别,因此如果凭胎体本身的质量作为断代的标准,还是不够全面的。

有些胎体过薄的器皿如脱胎瓷和永乐、成化瓷一类,因露胎处极为细小,较难辨别胎土的颜色。有些即使不是薄胎,但因裹足支烧而足不露胎,或受窑火影响而使露胎颜色发生变化,如所谓“紫口铁足”的器皿在宋、明、清瓷中均不乏其例。这些似已成为鉴别上的重要条件,然若剖视其断面,便可发现未直接受窑火煅烧的内部胎色并不如此。

同时一般传世品经过多年的污染,也很难辨清胎体的本来颜色。所以为了有助于胎质方面的鉴别,有时还需要兼用比重量、听声音的方法。至于带有支钉痕的器物,如能细审其钉痕的大小、形状及数目、颜色,也是大有裨益的。

一般说来,永、宣、成瓷胎均较元瓷为轻,而宣德器皿又比永乐为重,若由断面剖视元、明器皿,在口边处的厚薄区别并不很大,主要全在器身和器底相差悬殊。其他如后世新仿的宋吉州窑黑釉圆琢器皿,无论其外貌如何神似,总觉声音清脆,而真者声音反觉沙哑,也是一个明显的实例。

由此可见,辨别胎釉的方法是,既要用眼光辨其色泽,度其厚薄,审其片纹,观其气泡,也要用手摩挲以别粗细,用指扣敲以察音响。可以说耳、目、手三者并用,方不致限于表面或拘于一格,而对于旧坯新彩、补釉提彩、旧彩失色重画,以及旧白釉器新作暗花、款识等各式种样的仿品。尤其应当慎重研究。如果满足于局部的特征相符而失于整体的条件不合,或只看外表而忽略器里,或但观釉色而不问胎质,都是片面的。所以说造型、纹饰、款识、釉质、胎质等鉴定方法必须同时并用,方能收到殊途同归,全面一致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