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驿馆里的两张面孔

夜空的莺啼时而婉转,时而凌乱。

一双眼睛直勾勾的盯着无昼和夜翼。

二人说到底还是九岁的孩童,在江湖上行走还是稚嫩一些。

无昼见到玩伴,好不欢喜,天南地北聊了一夜。没有儿女情长,没有两性之间遮遮掩掩,欲说还羞的调戏试探。净是些隔壁王家狗蛋儿,李家瓜儿的童年轶事。

夜翼酣睡,不时挠挠胳膊大腿。

乌云遮住了月亮的光华,天空之中一飞鸟略过无昼彩儿的头顶,径直飞向树梢。停在莺的胳膊上。

飞鸟腿上绑一竹筒。

莺打开竹筒,云过。月辉再次充盈大地。

借着月光,莺得以看清布帛上的字迹,娟秀挺立,颇有仁爱者之风范。

“都已经是死人啦!跑出来凑什么热闹。罢了!罢了!你这小子就是命好!”

莺从树梢一跃而下:“小子,不要演戏了?早就发现我了不是?”

无昼看着眼前的男子,直起身来,躬身作揖:“晚辈有礼,敢问前辈跟随小子到此可有什么事情?”

“呦呦呦,这才跟乾信混了多久,就学了他一身子的彬彬有礼。悟性挺高啊!难怪都要你的小命,看来他们觉得你比你爹更难对付是正确的。”

“你认识乾信表哥?”无昼一听来人直呼乾信大名,一切的虚与委蛇都土崩瓦解。

“何止认识。简直后悔。我来时看见东方城门防守不严,你们应该可以顺利出城,十二岁之前,好好在你家师傅那里待着,别连累我。”

……

夜莺停止叽喳啼,后半夜,彩儿端坐无昼身边,也不言语,拿着宽大的蒲叶扇着风。

……

次日清晨,无昼一行三人来到宁城东门,如同莺所说,这里的防备果然要弱上许多,守城的兵士醉酒如同烂泥,剑戟横七竖八散落在地上。

身着绿袍的莺隐藏在不远处的枝丫上:“小家伙,听天由命吧!”

三个小童过城门,若是平常,这些兵士谁会放在眼里。现如今却大大地不同。最近江湖上略有传闻:有黄毛小儿两名,杀了不精武学的林雄不说,让魁山之上善使勾魂锤的磨刀鬼四承也见了阎王。前者不说,后者一手勾魂锤不知葬送了江湖上多少英雄好汉,这一下,江湖上便有了这两小儿的故事。百无聊赖的吃茶客也多了个故事,茶馆先生说:此二人保不齐是天上能征善战的将军转世……

“昼哥儿,你听那老头说的是我吧!”

“嘚瑟!差点就和那些‘江湖好汉’一道去了,”无昼白了一眼夜翼“快些赶路吧!老觉得身后有人。”

“你就是想的多,无趣。”

“你兄弟说的没错,那人轻功之高,恐怕我们三个人加一起都不够格。”荆涛朝无昼比了一个赞赏的手势。

“话说这段时间是不是少了点什么?昼哥儿,你觉得呢?”

“三少爷的追兵,那个绿衣服的好像是,但是他为什么当时没有动手呢?那后面跟着的的是不是他?我一路都在想,那家伙是不是猫捉老鼠?”

夜翼翻了个白眼:“算了,昼哥儿,你就比我大一岁,怎的说起话来和胡青叔叔一样。”

无昼没说话,摸摸胸口,哪处放有《三千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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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江湖很大很大,大到让人惊慌失措,大到让人寝食难安,大到让人真假难辨。可叹这凡胎肉眼,但凡被人好生对待便失去了平日里为他人打抱不平时的精明果断;一旦被稍微不待见,便要感慨世态炎凉。

这些东西都出自《三千禄》,这本书无昼翻来覆去看了百遍,书中的道理似乎有些懂了。这些没由来的话语,不是旁人说的,书中更没有明确表达。这些都是自己说的。不光无昼,每个人心里似乎都有一个更为成熟的自己,你不认识他,他却是这世间唯一一个把你看的透彻的人。

比如“武功真的好差劲。应该好好下下功夫了。”这是无昼内心的独白。

若是旁人说出来保不齐要被无昼白眼,夜翼也不可以。

男人嘛!尤其是无昼这种男孩。

天空露出鱼肚白,带着彩儿的三人走的缓慢。好在这处已经是官道。宁城在两方王朝对弈的棋盘上属于重要位置,这些年来任哪一方都没有松懈,十里一亭,百里一驿馆,设备之完善令人叹为观止。

当今这两方王朝的君主都是励精图治的精明帝王,虽说处理政事的风格各不相同,但是各自国家在两人的统治下,也是国泰民安。

在此之前,这九州大地上有国家无数。类似于匪徒占山为王,手上有钱财,再有一些个肯为你出力的人,招揽些兵马,占一座城池,便可以称自己个儿是这一方的君主。天墉城和司马氏族明面上从来没有插手过九州的事情。

这些人多是为了一个名号。真正有韬略的也就那么几位,他们谋的是天下,想的是在普天之下,唯我一家,独大。

有离州顾元君、震州韩纬君、坎州夏王、坤州姜氏、乾州娄氏……

用了百十来年的尸横遍野,才换来现如今的两朝分天下九州的态势。

那些马革裹尸的故事倒也为这场战火留下了一些悲恸。

文人墨客为之润色,写下了壮烈篇章。能歌善舞的歌姬也凭借着些许情怀一时间名声大噪……

这些东西生出了文化与情怀,让不少好儿郎充满热血,戎马一生。

虽然时隔多年,依旧可见市井之中的黄毛小童瞪着大眼珠子说,以后我也要像某某将军一样,穿着白色的铠甲,威风的挥舞钢枪。光说不行,还要拿着扫帚比划的尘土飞扬才叫尽兴。

那时候在柳林村的时候,他处听得江湖故事的无昼也这样给自己的娘亲说过。

路过一驿站,彩儿有些口渴,无昼走上前去讨了口水,好心的店伙计为无昼拿了个水袋,正准备打水,一白衣人从天而降,随意坐下,也不说话,径直从腰中摸出一块牌子丢在桌上。

店伙计见到牌子,双腿不由得颤抖起来,把瓢子递给无昼:“小兄弟,来,来自己打吧!”

唯唯诺诺的走到白衣人身边:“官,官爷,需要些什么,小的下去准备。”

“一壶清水,二两牛肉。这次不杀人。”

“是,是,小的明白。”

店伙计转过身。

“等等。”

“官爷还有什么吩咐?”

“刚才那小孩是……”

“只是来讨口喝。”伙计连忙打断。

“我还没问你慌什么?”

“嗯……”

……

“还不给官爷打水,愣子哪里干什么,嫌老子给的月钱多了?”后堂出来一个富态中年人,看样子是老板。

“小要饭的打完水赶紧滚蛋,别在这里碍着官爷的眼睛。”

无昼冲着老板哼了一声,怒气冲冲的跑出驿馆,小声嘀咕:“真不知道这天底下的老板怎么都是胖子。”

老板陪着笑脸,从怀里掏出一小壶酒:“这地儿偏,晚上天儿冷,官爷带着,路上暖暖身子。”

“还是李老板懂我!哈哈哈!”白衣把酒壶装进怀里“四承的事情听说了吧!李老板最近可小心点儿!毕竟这道路千里的驿馆,我也就老哥一个知心人。”

“懂得!懂得!都在壶中那些好东西里头了。”

“走了!我得看看刚才那小子了!”

伙计捧着水壶递给白衣。白衣接过水壶就出了门。

刘老板从门口探出头,左右看看,确认只有无昼一行毛孩子。

“老伙计,下次小心点,老头子的宝贝儿差点就没了。”

“大哥,你的面皮开了。”

‘刘’老板的汗水从面颊留下来,耳朵边上赫然有一块青皮从脸上凸起。

“大哥,你觉得刚才那个家伙对宝贝儿有威胁没有?”

“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