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开始第一次工业革命

看到自己的“超电磁炮”命中,兰德撇了撇嘴,收起手中剩余的几颗钉子。

这招“超电磁炮”可没有瞄准镜,连最基本的三点一线都没有,攻击距离虽说有三百米以上,但一旦出了十米,命中率就几何指数下降。刚刚那个汉子差不多离他有五十米,他都做好了十发以上命中的准备了,没想到第二发就爆头成功。

“看样子,这壮汉应该就是盗贼团首领了吧?”看着因为鲍勃倒下,四散而逃的盗贼们,兰德喃喃自语。

对方来了差不多有七十多人,死了三分之二,又吓破了胆,应该不足为虑了。兰德当即下令那队等在火枪队后面的十个“新兵”,以一名步兵配三名火枪手的组成小队,分散追击溃兵。而自己则支起魔力护盾,走到瓦片村村口,干掉两个负偶顽抗的,劝降了村里被困住的十个盗贼。

到了天色开始转暗,下午五点多钟的时候,负责追击的人回来,统计的战报才到手。

盗贼团共八十七人,死四十五人,轻伤十人,重伤十六人,俘虏十一人,仅仅跑了五人。火枪队死了一个,轻了六个,重伤两个,新兵则无一伤亡。

仅仅这一战,盗贼团化为乌有,而自身没多少损伤。当兰德带着部队回到镇子,公布战报之后,连最忠心的老汤姆和凡多姆都以为兰德在吹牛,直到第二天重新接收被盗贼控制的三个村子的时候,才惊异地发现是真的。

收复了一部分领地,威望也成功树立,土改有条不紊地进行着,兰德准备着手开始准备进行第一次工业革命。

第一次工业革命的标志——珍妮机的设计图,价格区区五万金币,早就买好了。不止研究完毕,样品都造好跟着车队带过来了。但问题是,领地里没有原材料。

平民的衣物要么是皮革,各种动物的外皮缝在一起就是件衣服,跟野人似的;要么就是亚麻或羊毛编的,纯手工,比兰德前世手工织毛衣还费事。没有内衣一说,洗澡都不怎么洗别说换衣服了,一人一辈子也就三四套衣服,还不怎么洗。

贵族比平民好点,衣服材料都是细亚麻或者棉花,好歹能算是布料了,但纺织水平也就相当于兰德前世中世纪水平。

至于生丝……这个世界蚕除了虫子什么都不是,还指望玩丝绸?

好在兰德早有准备,带来了一堆蚕种和桑树种子。虽然不知道这两样在这个世界叫什么,但在发现的时候,兰德自然而然就这样给它们命名了。你说桑树长成时间太长?嘿,几个木系魔法师教你什么叫做生命的奇迹!

当然,丝绸这种东西,还是要作为奢侈品销售的。为了填补平价品的空白,兰德规划了一大片种植棉花的区域。当然,现在这片区域和种植烟草的区域一样,还是茂密的枫树林。

之前为兰德带来大量财富的造纸厂也在修建当中。造纸厂可是兰德最大骄傲,丝毫没有依靠金手指提供的设计图,完全通过前世查阅过的资料和自行研究搞出来的。大陆原始资本累积阶段的那家造纸厂已经拆了,工人全部带过来,建造进度是最快的,估计没两天就能开始运转。

棉布、丝绸、烟草和纸,就是未来领地出口的拳头产品。为了不引起苏尔丹公国那些贪婪的上层贵族的注意,兰德打算走海运直接出国,所以造船厂也是重中之重。兰德从大陆打包了几个造船工人,打算造前世第一次工业革命期间,英国有名的三桅帆船。

这个世界普遍的海船大都是类似大航海时代西班牙宝船那种,肚子大速度慢,看起来挺大实际上很不抗打。再加上这个世界的火炮为了减少重量,炮管都很短,都是臼炮,连滑膛炮都没有,应该的三桅船足够吊打了。

他可是特地花了几十万金币解锁三桅船和滑膛**纸,准备占领附近这片海洋的。

不管是滑膛炮还是未来要全面换装军队的燧发枪,都需要一家兵工厂。兰德带来了几名被他的设计图和武器前景忽悠来的矮人大叔,轰轰烈烈开始造兵工厂。燧发枪设计图已经研究完毕,就等着制造列装。

等这些规划建造完毕,再运用上流水线式的加工方法,最起码段时间内钱财是不缺的了。

就在兰德轰轰烈烈搞开发,准备等“新兵”训练完毕就去找克里男爵麻烦的时候,麻烦却主动找到了他。

“男爵大人,不好了!我们的伐木队被一伙哥布林袭击了!”

就在兰德和老汤姆讨论土改遇到的一些问题的时候,一个士兵冲进了公爵府,神色惊慌。

“什么?那伙哥布林有多少人?损失怎么样?”兰德着急地问道。

“哥布林有近两百,幸好跑得快,但八个人的伐木队还是就剩两个人了……”士兵满脸悲切。

“唉……”兰德面如死灰,捂住脸满心懊恼。怎么能把这么重要的事忘了呢?领地东面无边无际的枫树林里,可是有不少魔兽和土著种族的啊!不止是哥布林,估计什么鱼人、豺狼人、巨魔、食人魔之类的都有!

这些土著就像前世的原始部落,虽然大都会一点通用语,有自己的语言和文明,但绝大部分都十分野蛮,动不动就袭击人类。在他们眼里人类和一般野兽没什么区别,都是食物,甚至屠村开篝火大会的事都时有发生。

前世那些历史穿越小说,遇到这种事该怎么解决来着?

兰德目光一凛:“新兵训练的查不多了,拉出去见见血,熟悉熟悉新战术!异族……就拿来当奴隶吧!正好是领地缺少劳动力的时候。”

袭击伐木队的哥布林部落正在举行“宴会”,一大群哥布林围着几口大锅跳舞,锅里偶尔还飘起个剃光头发的脑袋。

在哥布林眼里,人类和那些兔子、鹿什么的没太大区别,甚至味道还要更好一些。这次猎到六个人类,加上之前猎到的三只鹿和一头熊,足够部落几天不用狩猎了,可谓是收获颇丰。

“啊唔啊啊呜啊呜,喔喔喔!”

部落里,到处都是用哥布林语交谈的声音,每个哥布林脸上都洋溢着欢乐和喜悦。对哥布林来说,填饱肚子就是最开心的事了。实际上,它们脑子里除了填饱肚子和交配也没有其他的事。

“这次竟然猎到了好多人类,真是运气太好了!”这个哥布林部落的酋长看着臣民们兴奋的样子,欣慰地用哥布林语对自己身边的萨满说道。

“嗯。但是我们一定要防备人类村子反击我们。”萨满皱着眉头,语气忧心忡忡。他总觉得这次袭击人类,好像是个错误。

“哈哈,萨满你想多了!我们有食人魔大人保佑,战无不胜!”酋长得意洋洋地说道。哥布林有个很明显的特征就是追随强者作为信仰,譬如食人魔、巨人之类的,哪怕要时常“献祭”被当做口粮也无所谓——哥布林的繁殖能力可是很强的。

“我还是感觉不太好……”萨满紧紧皱着眉头。普通哥布林的智商差不多相当于人类七八岁,战斗力连人类普通的成年人也不如。如果说酋长是一个哥布林部落里战斗力最高的,那么萨满就是部落里智商最高的。

这个萨满的智力已经和正常人类相当了,但因为一直和野兽一般的同族住在一起,没什么见识,只觉得袭击人类这么久人类还没反应不太正常,却没采取什么措施。

侦察兵?你指望一群没什么智商的哥布林侦查吗?

“没什么不好的,萨满!我们部落已经有两百战士了,一个村子能有多少人类?”酋长更加得意了。

“但愿吧……”萨满无奈,只能按下心中的不安。

就在他们举行宴会的时候,兰德领地训练得差不多的“新兵”们,正在偷偷接近这个部落。

兰德也在其中,正在听着一名侦察兵的报告。

“你确定是这个哥布林部落吗?”兰德皱着眉头问道。

听侦察兵刚刚的报告,这个部落的人数似乎太多了一点,有近五百哥布林。稍稍计算一下,能战斗的就有三百以上——只要是成年哥布林,无论雌雄,只要不是怀孕的,战斗力都差不多。

自己带来了全部新兵,整整一个排九十多人,三倍以上的兵力差距,又是山地战……兰德有些担心。

“我确定,我看到好一个哥布林穿着我哥哥的衣服!”那个侦察兵咬牙切齿得说道。他哥哥就是伐木队的一员,没想到竟然死在哥布林手里。

“唔……哥布林部落那边地形怎么样?”得到肯定回答后,兰德沉吟一下,问道。要是哥布林部落在山林之中,那可能要付出不小的伤亡了。

“在一个小山谷里的平地上。我仔细侦查过了,只有一个出入口!”侦察兵笃定得回答。

“山谷平地?”兰德先是惊讶,随即脸上露出一丝笑容。“看样子我们以后不缺人种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