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李爷

在这个地方,猎食者不止只有人类,众人在激烈的对抗之中,并没有发现,有一群其他的动物早已慢慢接近了这片区域。

“嗷呜!”几处嚎声同时从远处扩散而来。

狼。

接着,便是从远处扬起一阵灰尘,更让人惊讶的是,这团灰尘竟然速度极快的朝众人处移动着。

狼群。

“好嘛,刚活下来,又得死!”关一顾不上其他,硬生生驱动身体,抱起昏迷的小土渣,向狼群袭来的反方向撒腿就跑。

狼群狩猎时会全体出动协力合作。在找寻猎物时多排成一纵队,以每小时26~40公里的速度慢慢前进。追赶猎物时,可一追数十公里,将猎物驱赶到很不好走的地方去;它们可以一直跟著猎物,直到猎物筋疲力尽时,才加以击杀。

刚刚经历过生死激斗的关一,尽管在肾上腺素疯狂作用下仍然可以加速奔跑,但怎能跑过飞奔的狼群。

一不留神,被一块石头绊了脚,猛地栽了一跤,自己也不知道滚了几个圈,狼狈的爬起之后,他已经被狼群团团围住。

“我...我到底是惹了谁了。”关一无奈的喘息,手里紧紧握着匕首。

奇怪的是,狼群似乎忌惮着关一的什么,并没有大肆捕食,双方就这么僵持了下来。

短短一会儿的时间,关一只觉得像度过了几十年一样,豆大的汗珠不断的从关一额头渗下。

狼群中,有一只土狼终于耐不住性子,蠢蠢欲动。

它在寻找机会。

终于,抓住关一目光移向其他狼群的瞬间机会,它猛地冲向了自己的狩猎目标。

“砰!”

这狼乐刚刚跃起,脖颈就被开了个大洞,螺旋运动的子弹卷起一片血肉飞迸了出去,此狼低嚎一声,就此一命呜呼。而其他狼显然与人类打过交道,知道这响声意味着什么,瞬间分散而去。

也顾不得思考是谁开的枪,关一第一时间向反方向窜去。

无巧不成书,吴丽丽本来是想杀关一的。

她本以为自己瞄的很稳,石强为了揩油她曾经教过她用枪,并不难。三点一线的规律并不是只有男人记得清,双手持枪的动作女人也能做的来。

但经验同样重要。

几百米的距离已经超过了手枪的最佳杀伤距离,且对于远距离的目标来说,需要预瞄,就算是目标不动,周围无风的环境下,也要考虑子弹下坠的问题。显然,吴丽丽并不知道这些。

她本来想依靠石强活到最后,但自从半路杀出这个死胖子后,自己的计划全被打乱了。她并不知道白洁是石强所杀,也并不知道真相。

关一早已成了她的眼中钉。

树林距离房子并不是很远,她早已看到石强被关一放倒,那时就已经瞄准了关一,但她并没有下定决心。

直到狼群出现,关一没跑几步就绊了一跤,她想了想,枪里子弹并不怎么多,狼群来势汹汹,自己一个弱女子恐怕凶多吉少,不如杀掉关一,这样狼群会以关一为食,自己就有了更多的逃生可能。

人性险恶吗?没办法,他们只是不幸进入了这个炼狱,关一只是恰好在那。没想到,关一命不该绝,子弹阴差阳错的击中了试图袭击关一的那匹狼。

“村妇!快来一起打!”吴丽丽大吼道。

“丽姐,恁不是说都不叫我村妇了吗?恁不是说咱俩还是好姐妹么....”李红梅说话的声音越来越小,到最后已声如蚊蝇。

“真当自己是个人了?农村老妇,文盲一个,快点开枪打他!”吴丽丽也是急了,张嘴就骂起了张红梅。关一已经看不见了,而提示上说只能活一个人,在没有比这更好能除掉一个竞争者的机会了。

“砰!”“砰!”....

张红梅似是有话说不出,木讷的跟着吴丽丽射击了起来,她更没用过枪,半问半想电视剧倒也能打出去,关一没打到,倒是打中了几匹狼。

狼群惨叫着,逃窜着,它们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声音,这声音总能带走同伴的生命,这声音对于它们来说代表着死亡。

而狼群中却只有一狼,在孤零零的几匹狼中,静静的伫立在那里,一只浑浊的眼睛寻找着目标,另一只眼已经瞎掉,上面的抓痕是它成为狼群之主的勋章,尽管它只有一只眼睛,它总能找到生存之路。

现在,它也找到了开枪的方向。

“嗷!嗷~呜!”

一声长啸。

原本四散而逃的众狼,纷纷停下了四足,微微注视后,像一支整齐的军队,齐刷刷地再次汇聚,向吴丽丽所在的房子奔去。

孤狼,凶兽也。群狼齐聚,则不可挡。

看着逼近的狼群,吴丽丽慌了,她和张红梅无论如何也杀不完这几十只狂奔的野狼。

这不到24小时的时间里,吴丽丽先后见到了3条人命的流逝,还有指环上不断减少的数字。这是一个真实的竞技场,只有一个人可以胜出。

这个人会是我吗?

还可能是我吗?还可能是我吗!

“打死你个龟孙!”前方的张红梅还拿着白洁的手枪咆哮着硝烟,丝毫没有注意到身后的吴丽丽为什么停了火。

吴丽丽,双眼无神,慢慢抬起了手枪,对准了李红梅。

吴丽丽和其他人一样,也不知受什么影响,陷入了回忆的漩涡之中。

没错,吴丽丽是我们口中典型的那种社会姐。

她很小的时候,为了不受同学欺负,凭借着从电视里那里学来的几招功夫活生生打(吓)败(坏)了学校的混混校霸,成功的当上了整个学校有史以来年纪最小的“女校霸”。

那个时候,社会风气并不怎么好,城乡结合部这种地方,鱼龙混杂。

自以为已经是老大的吴丽丽造就了她放荡的性格,实际上也只是她以为,关于黑道故事她也只听过,最多从电视上看过一点。

凭借着自己还算有的一点姿色,加上打起架来的凶狠、一点小算盘,在这几个街道的混混圈,吴丽丽也算个人物。

渐渐地,在这七街八道,只要丽丽姐有什么事,立刻就有一大堆市井混混替她摆平。

唯一让她不顺心的就是自己的父母太穷了,都是普通员工,一个月没有多少钱,回去也总会被叨叨个不停。她出门时,家里人对她说地最后一句话,是没出息的东西,有本事证明自己,挣点钱回来。

吴丽丽是家庭每天的争吵中度过了她的青春期。

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高中念完的她也逐渐从青春期的叛逆中走出来,开始思考自己的生计问题,既然想让家里不那么穷,既然想证明自己,那就只有找一个非常赚钱的活了。

那个时候的社会风气,文化教育的普遍缺失,正道并不被人信仰。

夜晚的花城荔湾区某条街道,一对男女蹲在马路沿上,却不似其他情侣那样打情骂俏。

“丽丽,你港,老公我锡晒(喜欢)你咩?”

“丢雷楼某啊(脏话),你港咩(讲什么)啊?丽丽系你港嘅咩(丽丽是你叫的吗)?”吴丽丽呵斥道。

“莫生气,我同你港,我知你想赚钱发,可你不能同我发脾气啊。”一头杀马特发型,破洞裤,豆豆鞋,瘦成一条杆的男人连忙解释道。

他叫郭斌,就是个社会的渣渣,有个可怜的家庭。

“做咩啊(干嘛啊)!你有赚钱路(你有赚钱的路子)咩?”吴丽丽没好气的回道。

“我嘅老婆啊,要系冇,我惹你做咩啊?”

“什么?我去,你真有啊!快说!”吴丽丽本是蹲在路沿,听到有来钱的路子,猛地蹿起来。

“干嘛突然讲国语啦!吓我一跳欸!”郭斌被吓得差点没站稳。

“下一句我再听不到我想听的,你就不用讲了。”

“李老大说他能带你赚钱,一天能赚一万多!”郭斌很清楚惹怒吴丽丽的后果是什么。

“一万多!真个咩(真的吗)?”吴丽丽激动的抓住了杀马特的领口。

“我敢呃你咩(我敢骗你吗)?”

“带我去。”吴丽丽放开了郭斌,看起来她好像暂时冷静了下来。

“宜家咩(现在吗)?你父母会骂嘅(的)!”郭斌揉了揉自己的领口

“快啲(快点)!”看来吴丽丽并没有消气,刚刚从两人身旁路过的一辆骑自行车的路人都被吓了一个激灵,差点没把稳方向。

月光洒在吴丽丽的秀发之上,在月光的衬托下,这个社会姐却是有点像一个恬静的邻家小妹。

两人左拐右拐,终于拐到一所城中村深处的筒子楼。肮脏的路面和积水、堆满垃圾散发着恶臭的大垃圾箱,让吴丽丽无从下脚,她不想弄坏自己前两天花60从路边摊淘来的这双假古驰高跟鞋。

“李爷,呢时(这是)丽丽。”郭斌恭敬地说道。

“好,我知咗,你下去啩(我知道了,你下去吧)。”眼前的李爷还是像以前一样,满脸横肉的脸随意的插了根烟,笑容和凶狠的气质格格不入。

“你几时和李爷咁熟咗?(你什么时候和李爷混的这么熟?)”丽丽质问郭斌。

“丽丽啊,我听闻你想赚钱,系咩?”郭斌尴尬而不失猥琐的笑了。

“李爷,你能有乜野路子啊?我睇呢架势,感觉呢系鸿门宴啊!(李爷,你能有什么野路子啊?我看这架势,怎么感觉像是鸿门宴啊!)”吴丽丽的帮派,当然了,所谓的“帮派”不过是几个市井混混带些逃学少年组成的一个团伙罢了。

因为和李爷的势力挨得很近,吴丽丽自认为一山不容二虎,前几天吴丽丽带着人总和李爷的几个手下们发生了些摩擦。

“点会,我和你嘅小男朋友也系刚识得,再讲咗,你失左你嘅一大票细佬唔晓心甘嘅!(怎么会!我和你的这个小男朋友也是刚刚认识,再说了,你失踪了你的那些小弟怎么会甘心啊?他们会拆了我这的!”李爷到算是给了吴丽丽点面子。

“嗰倒系,你倒系讲讲,有乜野赚钱嘅路子啊?(这倒是,那你倒是讲是讲讲,有什么赚钱的路子啊?)”吴丽丽还是很相信自己手下对自己的忠诚度的,至少自己比这个死胖子好看的多不是?

“哈哈!跟我嚟啩!(哈哈!好,那跟我来吧。)”

这一刻不止一次出现在吴丽丽的梦中,然后她会哭醒。她总是在想,如果当初她转头就跑,自己的命运是否不会这么绝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