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变故
夜晚,杂货铺关门打烊。
为了庆祝即将到来的新生命,今天的晚餐格外丰盛。
吃完晚饭,婶婶因为怀有身孕,早早回卧室休息,林蒙照旧默默一个人将餐具收拾好,准备端到楼下水井边清洗。
“等一下”
达弗朗叔叔一反常态的拦下林蒙:“你先放下,我有些事情要和你谈谈。”
达弗朗叔叔异常的举动,搞得林蒙有些不知所措,一头雾水的将装着餐具碗碟的盆子放下,在抹布上擦擦手,老实的坐回餐桌旁。
“亲爱的,你也知道你的婶婶怀孕了……哎……”
达弗朗叹了一口气,然后继续说到:“你要知道一个新生儿需要多么大的开支:孕妇需要营养、找接生婆、还有保姆……这个店也赚不了多少钱,所以我们可能雇不起一个专门收账的伙计了。”
林蒙这才反应过来:自己要失业了。
这一段时间以来,他对这家杂货铺的经营状况已经有了十分深入地了解:约克镇不算大,镇上居民也并不怎么富裕,偶尔需要一些不太值钱的日常用品,才会光顾这家杂货铺。如果真的要买贵重的东西,他们更倾向于专门跑一趟隔壁的哥顿市。
店里一个月的销售额大约在十二三镑左右,其中真正的利润大约只有四五镑,这还要得益于达弗朗叔叔那张巧言令色、天花乱坠的嘴巴,和婶婶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精明手腕。
从教会学校毕业,真正的走上社会之后,对社会阶层的经济状况,林蒙也有了更加深刻的切身的体会。
总的来说,这间杂货铺的经营状况并不太差,在约克镇上已经算得上是一笔不菲的收入,足以支撑这对夫妻跻身小镇的“上流社会”。
当然这里的“上流社会”仅限于,约克镇——这样一个贫穷落后、默默无名的西部小镇里。
换到隔壁的哥顿市或者利努浦这类西海岸城市,他们顶多算得上是有点儿闲钱的小市民,而在联邦东海岸大都会,那些居住在繁华城市里的居民们,则会将他们一视同仁的称为:乡巴佬。
也只有林蒙父母这样每天挣扎在破产边缘的最底层家庭,才会将达弗朗夫妻视为有钱的阔佬。
略微思考片刻,林蒙清楚地意识到,自己每个月十五先令的薪水,确实在这间杂货铺每月利润中占据了不小的份额。
一般来说,像这样一间偏远小镇上的杂货铺,都是一个家庭独自经营,除了内部家庭成员外,不会雇佣额外的员工。
当然之前林蒙也隐约察觉到一些反常,但他一直都将这归结为:达弗朗叔叔对于自己这个侄子的关照。
如今看来,似乎不是?
“咳咳……”
达弗朗清了清嗓子,继续说到:“所以现在有两种解决办法:一是:我给你买一张回利努浦的车票,你自己回去。二是:我在美吉尼亚给你找一个别的工作。不过,我也不保证薪水。”
林蒙低垂着脑袋,眼皮颤抖着着,可见他在做着剧烈的思想斗争。
利努浦是迷雾教会的教区,每年都有很多教会学校的学生毕业,雇佣像他这样一个,初步掌握读写和算数能力的半大孩子,大概只需要支付八到九先令,这甚至不如他父亲,一个目不识丁的苦力搬运工挣得多。
或许等他成年,并在工作岗位上积累了一些经验后,这笔薪水会有所提升,但那要等几年以后。
如果继续留在美吉尼亚,那要承担一些风险。
最后,还是达弗朗叔叔替林蒙做了决定:“这样吧,你先在店里干到这个月底,薪水照旧。这期间我帮你去附近问问,有没有别的地方招人,如果到月底还没有合适的工作,那你就回利努浦去。”
这一夜,又是彻夜难眠的一夜。
林蒙躺在那张折叠床上,愣愣的望着头顶的楼梯发呆。
过了许久,他用力的闭上干涩的双眼,迫使自己尽早进入梦乡。
他心里非常清楚,再不赶紧睡着,他明天起来肯定没办法专心工作,万一出了纰漏,肯定又要被叔叔婶婶责骂。
哎……
等到下个月,想要挨这样的骂,怕是也不容易了。
他不想回去,像他这样半大的孩子要找一份工作并不容易,虽然他会读写和算术,但是年纪太小,利努浦的工厂主们不可能给他正式的工作岗位。
而教会学校只提供六年的基础教育,想要继续深造,就得去私立学校,那里的学费根本不是林蒙家能负担得起的。
如果他现在回去,只能找一个非正式的工作——一份兼职,顶多能有七八先令的薪水,这样的薪水可不够让家人住进一间有两个房间、带独立盥洗室的公寓……
过了不知多久,终于逐渐睡去,迷迷糊糊、似睡非睡之间,脑海中最后浮现的不是对未来的烦恼,而是白天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个拿着左轮手枪的高大身影。
一个荒诞的念头浮现在林蒙脑海中:我要是能做个牛仔也不错。
……
之后几天,林蒙依旧站在柜台后,老老实实的看店。
只是偶尔在心中暗暗祈祷,希望达弗朗叔叔能为自己带来好消息。
这一天,林蒙早早起来为一家人准备早餐,吃过早餐,又清理了餐具之后,开始在店铺里整理货架。
婶婶在楼上的卧室静养,达弗朗叔叔则一早出门去酒馆里晃荡,当然他自己称这种行径为:商业应酬。
一早上没什么生意,直到快中午的时候,才有一个顾客,还是个熟人,正是昨天林蒙在佩蒂姨妈的酒馆前遇见的那个叫福克斯的,褐色头发的矮胖牛仔。
不过这家伙也不是来买东西的,他纯粹就是个话痨。
之前佩蒂姨妈手下的姑娘遭遇不测,他一直在酒馆里吹嘘自己的英勇事迹,事到临头却不敢替那个可怜的姑娘出头。
这导致他最近一段时间内,是不太好意思去酒馆了,就想着来杂货铺找达弗朗闲聊吹嘘。
可是,达弗朗一早就去了佩蒂姨妈的酒馆。
矮胖牛仔在店里东瞧瞧西看看、先逛了半天,也没有一件要买的东西,却发现站在柜台后的小男孩有些眼熟:“嘿,你不是那天那个……”
“林蒙,我叫林蒙,福克斯先生。”
“哦,对对,昨天莫里斯和人决斗时咱们见过。昨天……”
福克斯滔滔不绝地闲聊起来,林蒙偶尔附和一声,他或许不是一个很好的聊天对象,却是一个很棒的听众。
年龄小、见识少,偶尔听到一些稀奇的事情,眼神中流露出的那种羡慕和惊讶,很好的满足了福克斯的虚荣心。
于是福克斯一直从昨天的决斗,说到牛仔的日常生活工作,等吹嘘到牧场主每个月支付自己一镑薪水的时候,反问了一句:“对了,达弗朗每个月给你多少薪水?”
“十五先令,福克斯先生。”
“哦……这倒也不少。”
福克斯没想到这个小孩子竟然挣得和自己快差不多了,险些露了怯,忙转移了话题,正要说自己是如何与土著居民枪战、保卫牧场主的牛羊。
不料,林蒙突然打断到:“福克斯先生,一般牛仔的薪水都这么多吗?要怎么样才能成为一位牛仔?我也想成为像莫里斯大叔和您一样的牛仔。”
牛仔的薪水不算低,和城市里那些简单体力劳动不同,在荒原上放牧,是一份艰苦且充满了危险的工作。
当然一般的牛仔拿不到一镑的薪水,即使是福克斯自己,每个月真实的收入也只有十七先令,只是为了面子,稍微凑了个整数。
不过听到林蒙将自己和莫里斯相提并论,福克斯着实有些得意忘形了,竟然大包大揽的承诺到:“像你这样的小鬼,当然不可能有这么高的薪水,不过如果你想成为一名牛仔的话,我倒是可以向牧场主推荐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