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野山参
看着几人烂醉的样子,冯飞摇了摇头,他本意不是这样的,谁知古代人这么贪杯,对于柳鹏父子冯飞看的出来,本想来这里道歉的,却喝成这样,连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说出来。
冯飞也不在意,像柳子俊这样的执挎子弟,绝对不会这么快就改了习性,就算今天碍于他父亲的脸面,开口赔不是,心底里也必定不情不愿,与其那样,还不如现在的结局好,省的自己和他说客套话。
吩咐下人将他们一一送回自己的家,刚送走客人,就见胡小丽嘟着嘴进屋,“哼,你还请那家伙吃饭,那天要不是你出手,我非要他知道姑奶奶的厉害!”
“吆!你都会以姑奶奶自居了?以后能在古代世界玩了,就少看那些‘野蛮女友’类的电视剧,再看下去你快成女汉子了。”冯飞用食指点着胡小丽的额头教训道。
“诶呀,知道了,我听麻五说城里有夜市,咱们一起去逛逛吧!”胡小丽一脸雀跃的对冯飞说。
“夜市有什么好看的,无非就是卖东西而已,我现在好累,想睡觉……”
坐在马车里的冯飞一脸苦笑,终究还是被胡小丽拽上了马车,有点昏昏欲睡,吃饭的时候喝了太多酒,又不能随便离席,只让麻五偷偷弄来几杯泉水,酒解的不彻底,这会酒意又开始涌上来。
看着坐在车里还不安分的胡小丽,不时趴在马车窗口上向外张望,对于冯飞难受的模样不管不顾,冯飞叹了口气,灵力融入传送阵,趁着马车上无人发现,进入空间喝了点泉水解酒。
再次出来的时候马车已经停下,胡小丽挽着冯飞的胳膊一起走下车,这里是同冶城的一条商业街,白天的时候人流还不算很多,可是一到了夜晚,整个同冶城的人几乎都会来这里游玩。
和冯飞想象中的夜市不太一样,这里不但有卖东西的,还有说书的,卖艺的,吟诗作赋的,可以说就是一个大杂烩,雅俗都有。
胡小丽一路蹦蹦跳跳,就像只欢快的小鸟,不时缠着冯飞买个糖人,吃个冰糖葫芦,还买了一堆手工制作的小玩意,冯飞最后干脆给了她些银子,看上什么自己掏钱买。
“野山参,纯正的野山参,服之延年益寿啊,”
正在陪着胡小丽游玩的冯飞猛然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在叫卖,立刻走过去观看,只见一个老头盘腿坐在地上,面前摆着两个粗糙的陶罐,每一个里面都放有泥土,长着一株植物。
圆柱形的茎直立着,一颗顶端长有一片叶子,生有三片小叶,另一颗样子相同,只是生有五片小叶,看着非常的不起眼,可是冯飞听到老者的叫卖后,才知道,原来这就是野山参。
野山参在现代社会几乎绝迹,冯飞以前看到过报道,据说全国真正野山参的储量也只有几十斤左右,可以说是极为罕见的,而且一旦现世,必定会刷新拍卖纪录,据说一只三百年左右的野山参,拍出了一千多万的价格,还有一只三十克左右的野山参,也拍出了三百万的高价。
人参对于华夏民族来说,有着浓厚的神秘色彩,什么会成精跑掉,还有吃了能延年益寿,长命百岁。
当然,这些都有点虚幻,但人参的确是了不得药材,《本草纲目》中称为“神草”,可治疗男女一切虚症,现代医学也认为人参具有大补元气,固脱生津,安神益智的功能。
人参都已经如此,那珍贵的野山参自然功效更胜一层,如今这老者说盆里的是野山参,一下子就围上来一大帮人。
只是众人看了那幼小的植株后,纷纷摇头,野山参为什么稀少?就因为存活率不高,虽然珍贵,而且价格昂贵,但是这两盆小苗,买回去不知道能不能活呢。
“老丈,您这野山参怎么卖?”有人似乎在犹豫不定,于是出言询问价格。
“三叶的二十两银子,五叶的五十两。”老丈见有人问,并不像寻常卖东西的人那般激动,而是头也不抬的回复。
“这么贵?还是算了吧,买回去都很难成活,谁会花这么多钱买这东西,况且你说是野山参就是野山参了?这东西不挖出来没人能分辨,买了回去,过几年挖出来,要是普通的人参,还不得亏死?”那人见价格太贵,摇摇头不在生买的心思,反而诋毁起来。
冯飞却目不转睛的盯着那两颗小苗,满脸的疑惑,自从来到古代世界后,整个世界的灵气都很均衡,可是来到老者身边后,灵气竟然有了细微的波动,虽然变化非常小,几乎微不可查,但经常在充满高浓度灵气的空间进出的冯飞,对于灵气的变化非常敏感。
冯飞默不作声的蹲下,将手掌慢慢靠近三叶的小苗,然后又放在五叶小苗附近,心里终于可以确定,灵气的波动,正是这两株小苗传来的。
三叶的要弱一点,五叶的略强,于是便问老者“这位老丈,不知道这三叶和五叶有何区别?”
老头抬起脑袋看了冯飞一眼,又低下头默默说道“三叶为一年生参苗。称为‘三花’,五叶为两年生,俗称‘手掌’。”
老者的冷漠,冯飞并不在意,摸了摸身上,这两株野山参苗需要七十两银子,但他今天出门只带了四十两,而且存黄金的银票并没有带在身上,便对老者道“老丈,两株小苗我都想要,可是今天出门并没有带那么多钱,只有纹银四十两,这样好不好,我先付给您十两做定金,你这野山参苗今天别买了,明天再来,到时候我带钱来取,如何?”
老者还没说话,围观人群中就有人议论纷纷,都觉得冯飞是个傻子,有人甚至好心提醒“这位公子,莫要轻易相信,就算是真的野山参,存活几率也是极低,而且据在下观察,这两株极有可能是普通人参。”
冯飞抬头看着那人笑了笑,并不搭话,只是等着老头回复。真不真他不知道,但是能引起灵气的异常,必定不是寻常的东西。
“公子家住哪里?”老头抬起头看着冯飞平静的问。
冯飞道“城南十里,有一农场,里面冯府便是寒舍。”
“好,公子留下四十两,两盆参苗你拿走,明日晌午,我自会上门讨要剩下的银两。”老头说完便伸出手掌,等着冯飞付钱。
“老丈,您不怕我撒谎或者明日不认账吗?”冯飞看出老者虽然面色平静,但是双眼里的神采却略显激动,似乎急于卖掉参苗。
“老夫一生阅人无数,从公子的面向和眼神,能看出不是那等奸诈狡猾之辈,对于看人,老夫还是很自信的。”老头伸出的手掌不动,仍旧脸色波澜不惊,只是眼神中的急切似乎更加明显。
冯飞看着这个奇怪的老头,虽然不知道他为什么要这样,但冯飞并不怕他坑骗自己,单单是两株参苗的奇特之处,就足以让冯飞花重金够买。
当即掏出钱袋递到老头手上,笑着道“好,那小子明日就在寒舍恭候老丈!”